自然非学术论文

发布时间:2017-06-12 18:17

自然是指大自然中各个事物的总体,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是一个千古不朽的课题,也是哲学关注的重要问题。小编整理了自然非学术论文,欢迎阅读!

自然非学术论文篇一

论自然、非自然与反自然

摘要:人们对于自然一词的理解都会受到自身文化传统的深刻制约,而且这种理解,对于产生亲自然或反自然的态度和行为存在着密切关系。在农业文明中以象形文字为基础形成的中国生态文化,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历史根源,而作为西方工业文明源头的以拼音文字建立起来的希腊理性文化,则是无根的,与自然疏离的,在发展过程中容易引发反自然的行为和后果。为了恢复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现今人们应该以中国生态文化传统作为建立生态伦理的文化根基。

关键词:自然;非自然;反自然;生态伦理;文化之根

中图分类号:B82-05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1165(2013)01-0001-16

世界上具有不同文化传统的民族对自然的感悟和思考,极其重要地决定着他们对自然的态度和行为,从而产生不同的生态后果。人类自近代以来,在西方人把自然当作征服对象以满足自己的物质利益的观念影响下,导致了整个地球不断加剧的生态危机和人类本身的生存危机。在如此危急的严峻情势下,考察具有显著文化传统区别的西方民族和中华民族对于自然的不同观念,对于深入理解自然、非自然与反自然的关系,从而为当代的生态伦理提供一种更为深刻和牢固的文化根基,以促进全球生态环境的好转,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自然”一词在中西方文化传统中的不同含义

“自然”这一术语,其含义在中国和西方的文化传统中存在着很大差异。学者们在探讨解决生态危机的理论根据时,大多数都喜欢援引西方思想家的观点,而较少主动地去思考非西方文化传统思想的高明之处,尤其是探究中国生态文化传统的深刻智慧。笔者认为,西方文化传统在对自然的认识和实践方面,的确有一些明显的合理性因素,但是相对于中国智慧传统对于自然的理解和行为,在整体上和根本上则存在着明显的局限,因此需要我们从两个文化传统去加以分析比较,并以自身的文化传统为主,结合当代全球生态危机的严峻形势,创造性地去弘扬和发展我们所需要的自然观或自然哲学。

在作为西方文化根源的早期希腊人那里,自然为physis或phusis,根据Gerard Naddaf的考察,phusis具有生长、过程和结果的含义。在笔者看来,早期希腊人在“自然”一词中对万物直接显示于人面前的整体直观现象的领悟和把握,与其他民族并没有什么突出的重要差异。不过,希腊人并未停留在对自然的整体直观的领悟和把握上。从爱奥尼亚学派到亚里士多德,希腊人由探究自然的本原开始,逐渐形成了西方典型的存在论的哲学传统,这个哲学传统深刻地影响着西方自然观念的形成和演变。

众所周知,爱奥尼亚学派的哲学家把自然的本原归于某一物质成分,毕达哥拉斯学派的哲学家则归于数。“巴门尼德率先关注自然物的存在问题,并且将所有的存在都归在分词意义上的‘being’名下使用。”巴门尼德借助于分词的用法,将任何事物的存在当做一种存在。但他认为,自然界的一切运动变化只是存在的现象,是非存在,而存在的本质则是静止不变的永久在场。由此巴门尼德作出了本质与现象、真理和意见的区分。他的学生芝诺以悖论的形式从逻辑上论证了运动之不可能,从而论证了存在本身的静止不动。柏拉图吸取了巴门尼德本质与现象区分的主张,在其“理念论”学说中,将存在者的本质归结为对理念的分有和模仿,为论证理念本身的相互关系,柏拉图以西方特有的关于“是”(on,being)的语言并通过纯粹抽象的思辨和逻辑演绎建立起了ontology(过去译为“本体论”,现在译为“存在论”或“是论”),即西方哲学中的柏拉图主义传统。柏拉图认为,这个生长着的、运动变化的感性世界是不真实的,它只是对超越一切现实世界的原型,即“理念”世界的分有和摹仿。柏拉图的学生亚里士多德反对在现实的经验世界之外存在着一个理念的形式世界,但他同意用分词的存在作为最一般的范畴,并把第一哲学即人们后来称为“形而上学”的学科规定为对存在之为存在研究的学科。以存在为对象的形而上学是追求普遍性的真理的形式科学,也就是西方理性的思辨哲学传统。另外,理性对存在之为存在的原因的研究,自然会寻找所有存在者的某些最初的超验原因,于是,对存在的最终原因的探讨必然类推到它的神秘的始因,这就将存在论与神学结合起来,这又形成了西方哲学中以思辨理性的普遍形式追求确定性知识的存在论传统和追求一切存在者最终原因的神学传统的统一。当然,亚里士多德把physis理解为本质或本性,是在自然生长物与人工物的对比中分析出来的。在这种对比分析中,自然虽然优先于人类制作物,自然是生长物出自本性的自生自长、自我涌现的存在过程和方式,但自然作为与制作物对立的另一类存在者的一个领域被开辟出来,自然已经不是关于存在者整体本身的显现的第一哲学,即形而上学,而是属于第二哲学的物理学。而且亚里士多德所讲的作为本性的自然,最终需要上帝提供最初的动力因和形式因,因而具有神学目的论的含义。到了西方的中世纪,上帝已经被当做是既超越现实世界,又是一切现实之物来源的存在(being)。中世纪的神学家通过“三段论”的逻辑推导,完成了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为上帝创造万物和人类,为人类统治和支配自然界提供了理论依据。随着笛卡儿提出“我思,故我在”的命题,近代人类主体理性日益高涨,不仅人类主体取代了上帝的地位,而且作为理性之成果的数学和逻辑的东西也越来越代替自然的内在本性,西方人日益形成了将自然视为外在的作为物质总和的自然观念。而且近代以来人们对技术中的制造物的设计等形式的人类理性能力的赞颂,构成了对自然之本质的机械自然观的理解,近代科学技术就上升为对自然进行征服和控制的形而上学基础。也就是说,近代的机械论的自然科学的理性主义观念和现实中的物质技术实践,取代了存在论与神学目的论的西方哲学传统。在自然概念中,作为存在论意义上的自然和上帝造物的自然,已堕落为被机械论世界观指导下所开发和征服的自然界。

对于中国的哲学传统而言,“自然”作为一个哲学术语,最早出现于道家老子的《道德经》中。老子所言的“自然”,是由两个单音词组成的,“自”是自己的意思,“然”表状态,也可作如此解,还可作为一个肯定陈述。两个字结合起来,是自己而然、自己如此的意思。老子所说的“自然”共有5处,即“道法自然”(第25章)“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夫莫之命而常自然”(第51章),“功成事遂,百姓皆为我自然”(第17章),“希言自然”(第23章)。这里的“自然”,虽然不是直接指包括天地万物总体的自然界的意思。但是,很明显“自然”一词也不可脱离道、万物和人的行为而用。显然,在这些文字中,“自然”包括道之自然、万物之自然和人类行为之自然三类存在物的习性之含义。 老子说,“道法自然”,“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可见自然就是指“道”之自然或“万物”之自然,离开了它们,自然就成了完全玄虚、无可指称的东西。就此而论,中国先秦道家哲学的自然,是含有早期希腊人的physis相似的意义,也具有亚里士多德所言的事物本性的意思。不过,道家的“自然”一词并不包含希腊哲学中之存在论含义,也不包含神学目的论。因为在中国古代哲学中,根本就不存在以关于“是”的语言特性发展而来的西方哲学中的存在论传统,本身也就不存在一个脱离现实世界的本体世界,即使是“道”,也只能在整个宇宙的形成和演化过程中存在,而不能存在于天地万物的动态演变过程之外,不能作为现象世界之外永恒不变的本质世界而存在。在人与天地万物之外,没有一个造物主一样的神的存在,天地万物没有一个超越性的神的最初起因。

因此,老子之自然,讲的是天道、人道之自然,万物生成变化之道的自然,以及作为整个宇宙间一切事物总体流行变化的过程之自然。显然,老子的自然,是天地万物和人自己如此的习性,即世界中一切事物变化过程的趋势和常态,它提醒人们要时时、处处明智地认识到这种常态,而不要违背这种常态而带来灾祸。“知常日明,不知常,妄作凶。”(第16章)由此,需要做到人类的自己而然以及遵从天地万物的自己而然,即人与天地万物出于自身的本性去生存和存在,去实现不受外力干扰和强制的自己如此的正常状态。这种正常状态就是“自然”,就是人与天地万物在从生存到消亡的过程中按照自己的本性去适应环境的常态和趋势。

在人类本身的自己而然方面,老子主要强调作为尊贵者的圣贤与王侯,要希言、贵言,信任老百姓,而无需用多余的号令、规章去管制与约束他们;人们的事业成功,要让他们都感到是自己做到的,而不知有尊贵者的干预;为了实现对百姓的自然,同时还需采取无为的态度,才能使人民做到自化、自正、自富、自朴。

在天地万物的自己而然方面,老子强调要顺应天地之道,尊重万物的自生、自长、自养、自成,使万物能够自己而然,才能成就万物的多样性和独特性,而不能将人类的好恶强加于万物,更不能以人类的贪欲去役使万物。在通常情况下,人类无需去干预万物,而只需顺应万物,只有在少数情况下,万物不能实现自己的自然,人类才可以按照这些事物的本性去辅助万物,以达成万物的自己而然。这就是对万物的无为,无为即是遵从和顺随万物之自己而然,而不将人类的干预强加给天地万物。道家的这种看法,在《庄子》一书中得到了生动形象的绝妙发挥。庄子以“鲁侯养鸟”的寓言,提出了两种对待天地万物的方式:“昔者海鸟止于鲁郊,鲁侯御而觞之于庙,奏九韶以为乐,具太牢以为膳。鸟乃眩视优悲,不敢食一脔,不敢饮一杯,三日而死。此以己养养鸟也,非以鸟养养鸟也。夫以鸟养养鸟者,宜栖之深林,游之坛陆,浮之江湖,食之鳅鲦,随行列而止,委她而处。”(《庄子・至乐》)庄子反对第一种“以己养养鸟”的方式对待万物,因为它是人类违背万物天性的人为,即使是出于人的好意,也会给万物的生存带来毁灭性的灾害,而他主张第二种“以鸟养养鸟”的方式去对待万物,因为它合乎万物的天性,是道家主张的“无为为之之谓天”,它顺应万物生存的自己而然,有利于万物的自然生存和自由发展。

由于自然概念主要是老子最先阐述的,而儒家讲得较少,因此以上笔者主要分析的是道家关于“自然”一词的含义,而没有分析儒家对此的看法,儒家与道家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和关注重心的不同(第二部分将对儒家的重要思想相应地作一些分析)。不过,作为中国智慧传统的阴阳两极,无论是道家和儒家,它们都是一个源自易经所说的“生生之谓易”的生成论传统,这是一个遵循天地万物自然变化、唯变所适的智慧传统,而不是一个以“是”的语言和逻辑思辨建立起来的追求确定性知识的理性思辨传统。中国哲学传统只承认一个由道之本源产生出来的永远生生不息的流变世界,这个变动不居的世界没有一个超越于现实世界的静止不动的理念根源,没有现象与本质的分裂,更不存在一个作为一切存在物始因的上帝,也不承认事物的超越性根据。由于不追求精确不变的确定性知识,而是要以自身的不断变化的行为去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因此中国古代也没有借助于数学和逻辑的工具建立起追求精确量化的确定性知识的自然科学传统,而只存在从变动不居的经验世界来体悟其奥妙之道的形而上学。这个道论的形而上学传统力求把握变易之机,努力达到与人的生存环境中天地万物整体的和谐,最终也就完全不可能由这个传统本身形成类似于西方近代以来对抗自然、征服自然的工业文明。

二、关于自然与非自然之理解

根据中国文化传统,自然是天地万物之自己而然和人类的自己而然,也就是说,自然是人类和其他所有生物自身物种的行为习性或本性。但人类生命的自然与除人之外的万物的自然是否具有实质性的差别呢?对于这个问题,中国的道家与儒家有不同的看法。道家认为,人类生命来源于天地,是天地自然而然地生成的,天地的自然最终也就是人类的自然,人类只需要顺应和效法天地的自然之道,就可以完全达到自身长久健康的生存;儒家则认为,人类来源于天道,因而人道内在地包含着天道,同时,人类除了要遵循天地之道外,还要尽天地所赋予的人性,以特殊的仁义道德规范来处理好人类世界的事物。可见,道家强调天道,而儒家则更加强调人道。在中国的智慧传统中,道家与儒家既存在区别,又是互补的。

天地万物有其自身的自然,而人类也存在于天地之中,并且由非人类的生物进化而来,这是不可否认的生物学事实。但是,人类在自然界中产生以后,就具有了不同于自然物的各种特征和能力,而与万物的天性存在着不同的根本特性,这就是人所独具的社会和文化属性。而人正是自然性与社会性、生物性与文化性、物质性与精神性相结合的生命形式。但是对于作为这种“两栖类物种”的人类生命之本性,究竟是其生物性,还是其文化性,而这二者又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

当我们追问人类这种生命形式的自然究竟是什么时,显然,我们在这里所说的自然,指的是人类生命的这种生存习性,即人类区别于其他动物的生物学属性之所在,这肯定是指他的社会文化和精神的属性。这一点,中国文化传统与西方文化传统也基本一致。孔子说:“人者,仁也。”荀子也说:“人能群。”即是说人之为人是靠人际道德规范关系、靠群体生活形成的。西方哲学传统也是如此,如亚里士多德所言,人是城邦动物,也就是说,人是一种过社会生活的动物。但人类生命物种这种独特的生存习性来自何处,与自然存在物是什么关系?在这个问题上,中国与西方的看法则完全不同。中国的儒家和道家都将这种独特本性归之于天地,强调人类从万物中演化而来。而西方哲学传统则将其归之于人的理性,而理性最终是由外在于宇宙的至善的上帝赋予人类的。中国传统文化认为,人类的社会文化属性虽然高于人类的生物学性和自然性,但是前者是从后者产生和演化而来的;而西方文化则认为,人类的社会文化是由心灵规定的,而心灵最终又是由超验世界的上帝所赋予的,物质与精神是尖锐对立的二元关系。即中国文化传统强调人类的非自然性是从自然中演变而来的,西方文化传统则否定这一点,认为人类的非自然性与自然界无关。 我们之所以把文化称为非自然,其目的是想避免那种过高地强调人类文化的创造性和超越性,否定文化产生和进化的自然前提和对自然的依赖;同时也反对那种过分以自然主义的方式解释文化,认为文化是作为生物的人类自然而然地形成的,从而否定人类文化发展的自由性、多样性和复杂性。

我们肯定作为人类区别于自然界中所有其他生命物种的生存习性的文化是非自然的,不是作为人类生命物种的生物属性、生态属性,但是我们不能完全把人类文化的非自然性与人类的生物学性、生态属性割裂开来,否定人类文化的非自然性对人类物种的生物学性和自然环境的生态依赖。单一地强调人类文化的独特性与其非自然性,将二者绝对对立起来是极端过分的和非常片面的,这会导致过分强调文化高于自然,人类可以超越自然,人类主体自由具有至高无上性,可以为所欲为,从而形成可以征服自然和操纵自然的狂傲态度。

三、对非自然与反自然之剖析

在生态伦理学领域,有的学者认为,文化是反自然的,文化的本性是反自然。笔者认为,这种说法是非常值得商榷的。

美国著名学者罗尔斯顿指出:“文化是为反抗自然而被创造出来的;文化和自然有冲突的一面。每一个有机体都不得不反抗其环境,而文化又强化了这种对抗。生活于文化中的人实现了对自然的统治。我们重新改变了地球,使之变成城市。但这个过程包含着某种辩证的真理:正题是自然,反题是文化,合题是生存于自然中的文化。”

余谋昌教授也赞同罗尔斯顿的观点,他认为,文化的本性是反自然。“人类从制造第一把石斧开始,就梦想做大自然的主人。人类为了在自然界取得自己的生存,必须改变自然。这就是‘反自然’。”

以上这些说法,有一些片面、含混、逻辑不一致和简单化的地方,值得认真分析。首先,讲文化是反抗自然和自然环境的,但同时又说,有机体也反抗环境,这里实际上是在强调文化和一切有机体的性质都在对抗和反抗环境,而文化与有机体的不同只不过是这种对抗程度加强,这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既然有机体和人类文化都反自然,性质相同,只是程度不同,那么就不必突出人类文化反自然的本性,也完全不需要从反自然转变为尊重自然。反自然既然是人类文化和一切有机体的本性,而本性是事物不能改变的根本性质,一种事物连自己的本性都改变了,它就不是本性没有改变前的那种事物了,人类文化如果从反自然的本性变成了尊重自然,人类就不再是人类了,而会成为另外的存在物。

事实上,任何有机体为了生存,都必须适应和改变环境,只不过它们各自适应和改变环境的方式不同。如果有机体在适应和改变环境过程中与自然环境有一定程度的冲突,并不能称之为反自然,否则,所有的生物都在改变环境,都是反自然的了,那就没有必要说人类文化的本性是反自然;另外,说人类从制造第一件石器的时候,就想做自然界的主人,就是反自然,那也不对。根据动物行为科学的研究,许多人科类动物也会借助于后天的经验学习制造工具,那也具有与早期人类相似的制造工具的能力,但动物行为学家也未将其称为反自然。

正如前文已经强调过的,自然是除人类生命以外的天地万物,包括生物和非生物的存在性质。对生物而言是指其物种的生存习性,对非生物而言则是指其天然的存在特征。这种自然的性质是事物本身所具有的,而非人类有意作为、加工和改变的结果。而非自然,则是指人类生命的存在习性,以及人类有意为之、进行加工和改变的东西。自然与非自然是有根本差别的,而人类文化所为的东西肯定不是自然的,而是与自然有区别的。但是文化这种非自然的事物,并不一定就是反自然的。笔者认为,不同民族在其历史发展的早期阶段,他们各自在适应自然环境的过程中,对自然物进行一定程度的加工改变,只要不是有意识地以危害、对抗自然存在物的天性、以破坏和改变自然物的存在方式来获取自己的利益,实现自己的目的,从而造成天地万物的性质的根本改变、自然生态的严重退化,就不能称之为是反自然的,而只能说是非自然的。当然,我们说,文化是非自然的,无论是与自然和谐的文化,还是对抗和征服自然的文化,即某种反自然的文化,都是文化,都是非自然的。不过,反自然的文化也是文化,只不过它是文化这种非自然事物的一种极端形态。在文化这一非自然的范畴内,以适应地球的生态规律来谋求人类与自然界的和谐发展,则不应该说其本性是反自然的。

以上只是笔者就文化的非自然与反自然所作的一般分析,如果具体历史地考察,不同民族的文化在其发展过程中,因其自身所处的自然环境、传统文化的传承等因素的制约,对天地万物之自然的改变、适应和冲突对抗,则表现出各自占主导地位的态度和习性,显然,在不同民族的文化中,对待自然的观念和行为是非常不同的,因而人们不应简单地凭分析文化概念表面上的非实质性意义上的某些共性就武断地作出人类文化的本性是反自然这种全称性的归结性的断言。

世界各民族独特的文化起源,都是由原始的采集―狩猎文明发展而来。在原始的采集狩猎文明中,各个氏族共同体是以极为简单的木、石等工具,直接地获取自然界中的现成产品,来满足必需的、简单的物质生活需要的。那时人们对自然界的关系的认识,只是以自然宗教和图腾崇拜的方式存在着,这在人类学和民俗学等后人研究的资料里保存着,事实上,现今的原始森林里还存在着一些原始的族群,也是以这种方式生存着。这种人类早期极为原始的简单地顺应自然的生活,并不具有反叛和对抗自然的意识,虽然这个时期的人们已经能够制造非常简单的工具来获取自然界的现成产品,但是制造工具只是人类早期生存活动中重要的一个环节,是人们适应原始生态的非自然的文化整体中的一种社会性因素,其他的因素还包括语言、由性别和年龄决定的劳动分工、氏族社会的群体规模和类群凝聚力,等等,是这些所有因素有机形成的文化整体规定着人们对待自然的态度和行为方式,而不仅仅是其中一个制造工具的重要因素所规定的。说人类从制造第一件石器起,就已经是反抗自然,这是从文化起源的因素方面简单化、绝对化地看待工具对自然的性质,放大了工具制造在文化整体中的意义,以制造工具的能力替代了文化的社会历史意义的复杂性含义。笔者认为,在人类从人科动物中逐渐分离出来到农业文明产生之前的整个采集一狩猎文明时期,人类文化的进化是人类在自然界中的直接生存的原始状态所规定的,是受生态系统的规律根本制约着的,人类的整个文化都是为适应生态系统的规律而求得人的直接生存,人类制造工具、采集植物果食和捕杀动物,都是顺应自然而生存的,而不是反自然的。人类并没有有意识地要从根本上去改变自然界的生态过程和改变万物的生存习性,也不是以对抗和毁灭自然物的方式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实现自己的利益。因此,也不应该说这一时期人类文化的发展具有反自然的性质。 人类从早期的原始人向现代人的生理进化在大约5万年前完成,人类氏族社会组织的进化,人类心智进化和制造工具能力的相互促进,使人类经由新石器时代的工具发明制造的积累,通过植物的栽种和动物的驯养而进入农业文明时代。在农业文明中,人类由于脱离对原始自然生态系统食物链的直接依赖,可以通过种植谷物和放牧牲畜来从事食物生产,并凭借手工业来解决日常生活之需要,人类得以定居下来并创造和发展城市,人类在自然生态系统的支撑下开始建立自己的人工环境,这就使人类的文化具有了反自然的可能性。但是,农业文明毕竟是建立在与具有生命的动植物直接打交道的基础上,需要维护其农业生产的自然环境,因而也具有适应自然生态系统要求的一面。同时,不同社会的文化传统对直接生存的自然环境具有不同的认识,从而具有不同的对待自然的态度。例如,西方和中国就存在着非常明显的差异。

在大约12000年前开始的农业文明的早期,乃至在此后的几千年时间里,世界上各个民族对于自然的态度大致是相同的。但是,随着人口数量的增加,生存压力的加大,各个不同生态区域的种族所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发生变化,就给不同种族的文化造成了特殊的重要的影响。就产生西方文明的欧洲来说,森林较少,草原较多,资源贫乏,夏季干燥,少有狂风暴雨,易于控制征服,而直接产生西方文明源头的爱琴海地区,海陆交错,山地贫瘠,可耕地面积少,不易于发展农业,但天然港口较多,利于航海贸易。在自然赐予的恩惠较少的情况下,如果人们不能通过认识自然法则而从自然中夺取更多的资源,就难以生存下去,所以西方人容易走上与自然对抗、支配自然的道路。而作为西方文明起源的希腊对自然的思考,正是这种生存问题的哲学体现。在希腊哲学产生之前,自然被思考为具有运动变化的整体存在,希腊哲学从一开始,就试图找出其本性和把握变化法则的本原、数和没有运动变化的存在,这就是西方文明中的希腊科学理性传统,它为后来西方文明征服自然、统治自然、操纵自然、破坏自然的工业化开启了主客二分的形而上学、数理的自然观、物质的自然观、机械的自然观的道路。但是,由于希腊时期的奴隶社会轻视工匠的实践活动,因而,反抗和征服自然在当时并没有发展为现实。西方只是到了近代社会,追求物质利益的冲动变为资本主义的经济行为,以研究自然的科学实验方法被社会普遍采用,自然被当成人类主体开发的客观对象,机械论世界观成为西方人的广泛共识,市场资本主义和科学技术相结合的机械化大生产的西方工业文明才得以迅猛地发展为征服和统治自然的全球文明。

作为构造西方工业文明前提的西方文化,是一种征服自然、统治自然、操纵自然、破坏自然的反自然的文化,这种反自然的文化的主要特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它是以毁灭物种、让物种不能以自己的习性在地球上持续生存下去的方式来满足人的物质生活需要,这就破坏了物种自己生存的自然;第二,它是以破坏自然界生态过程有机联系的整体性来建造和维系人类生存的人工环境,从而破坏了各种自然生态系统和整个地球生物圈的自然;第三,它是为实现经济利益而发明过多的非人类真正生存的健康物质需要,从而造成了人的生物学的不自然,可以说,现代人的物质生活是最不自然的;第四,人是物质与精神相统一的两栖类存在,精神引导与驾驭物质,这才是人的存在的本性(自然)。西方文化把人塑造成了以物质欲望为满足的人型机器、人型动物,让人失去了洞察世界的智慧、关爱他人的良心、守护生命的义务、保护环境的责任,导致人性本身的堕落,这是人的本性上的反自然。

中国作为人类历史上农业文明的典型,已有上万年的历史。中华先民在开创农业文明之初,就面临极其复杂的自然环境,我国土地广袤,经纬度跨度巨大,山脉纵横切割,江河、湖泊星罗棋布,气候类型多样,森林丰富,物类繁多,资源丰富,非常适合多种多样的农业生产,同时,也存在地质构造脆弱,容易产生地震、水患、旱灾等自然灾害,气候反差较大。中国先民在长期从事农业生产的过程中,产生了对自然恩赐给人类生活资源的感恩戴德的深厚感情和顺应天地自然之道的态度,并升华总结为以“天人合一”为基调的生态文化传统,以至发展出上万年灿烂的农业文明。这个伟大的传统在情感上亲和自然,追求人与天地万物的和谐共生;在理智上主张顺应天地万物变化的节律和本性,在实践中要求保护农业生产和日常生活的自然环境和各种资源,在传承几千年之久的农业文明中制定了各种制度和法规来保护森林、土地、淡水、生物资源,基本上满足了人们自给自足的生活需要,使世界上唯一的古代文明得以长期延续下来。当然,由于有效生存空间的狭小和各种资源的有限,任何农业文明都无法应对长期增长的人口带来的环境资源的压力,从而产生对土地的过度开垦、利用,由此而来必然造成水土流失等经常性的自然灾害,加之气候变化,各个民族之间的战争冲突,所以中国的历史上也出现过经常性的局部生态衰退和各种环境破坏。但是,中国的自然环境总是通过人与自然的周期性的震荡性调节而得以重新恢复,始终保障着中华民族生存的自然根基。倘若没有影响深远的生态文化传统,中华农业文明根本就不会延续下来,而是早就中断了。显然,从中华生态文化传统对自然环境的长期历史作用来看,不能说这样的农业文明是反自然的,而应该说是亲自然的。

从以上的分析来看,简单地以纯粹逻辑形式的方式,来谈论人类文化与自然相互关系的性质,是非常抽象和空洞的,也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如罗尔斯顿所言,正题是自然,合题是文化,反题是生存于自然中的文化,这种黑格尔式三段论式的辩证法,并不包含有多少关于文化性质的历史事实,更多的倒是一种概念式的游戏。又如余谋昌教授所说,文化的本性是反自然,人类文明的类型是从反自然到尊重自然,这也是一种不符合历史真实的看法。事实上,人类各民族的文化,是由以非自然的文化去适应自然环境,然后才逐渐产生了更加强大的改变和影响自然的力量,当人类文明发展到近代社会以后,西方物质文化的高速发展,尤其是近代以来机械技术和工业文明的不断发展,这种反自然的区域性文化才从局部扩张到全球,才形成了反自然的全球性的文化。通过以上对西方文化孕育的工业文明和中华生态文化产生的农业文明的分析,阐明了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生存方式。文化不是自然存在,而是一种非自然存在,在对待自然的关系上,它既可以是反自然的,也可以是亲自然的。说文化的本性是反自然,是把人类某一个发展阶段的文化的主导倾向,如工业文明的主导倾向当成是人类所有文化不变的性质,这是一种以偏概全、以局部性代替整体性的片面观点。 四、生态伦理的文化之根何在

文化是世界上不同种族、民族独特的生存方式的总和,是由不同人类群体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适应生存的自然环境逐渐演变而来的。作为人类的特殊生存方式,文化不是自然赐予的,不是像动物的生存行为那样由其生物遗传性规定的,而是人类创造的可以区别于所有动物生存方式的一切东西,文化是非自然的;但是文化的非自然性,并非说人类所创造的文化可以脱离自然性,脱离人自身的生物遗传性和人类对自然界的生态依赖性,而是说人类在自己的生存过程中是以文化的方式去改变自己身体的自然属性和改变自然界的生态属性,但是这种改变并非一定就是反自然的。事实上,从人类文明演变的历史中我们看到,人类在迄今为止的生存的99%以上的时间,基本上都是适应自然的,只是发展到近代以后,尤其是近250年来西方工业文明的急剧发展,近代西方文化在全球的扩张和对其他民族文化的侵蚀,人类文化的主导趋势才逐渐转变成了反自然的。就是说,文化是人类对自己生存方式的选择,人类既可以选择与自然友好的文化,又可以选择与自然对抗的文化,即反自然的生存方式。只不过世界上各民族曾经适应自然的传统文化,目前大多数已经被近代西方以来的反自然的文化的传播所改变和替代,难以重建亲自然的文化罢了。

生态伦理作为调节人类与自然关系的道德方式,是面临全球生态危机的当代和未来人类继续生存下去的一个重要前提,需要深刻把握人的自然、自然与非自然以及非自然中的反自然的特征和关系。弄清了这些含义,我们才能从人类过去的文化中找寻到人类赖以继续生存的文化根源,并在新时代加以培植,使维护全球生态健康和安全的生态伦理具有可靠和牢固的文化根基。

生态伦理的文化之根究竟在哪里?笔者认为,从现实的层面看,显然它存在于不同民族感性的物质生存活动中,存在于人们直接与自然打交道的生存方式中。人们直接的物质生活需求的满足,需要以伦理的方式来遵循自然生态过程法则的要求。现今不同民族在自身特定的生态系统中生存,在自然赐予的物质资源和环境条件下,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每一个民族长期积累的生存经验形成了与自然环境密切相关的自身文化传统,这些不同的文化传统在有文字以来几千年的历史中,是以语言和文字记载和表达的。然而,有文字以来的历史仅仅是完整的人类历史的不到百分之一的时间,因此,仅仅根据文字来寻找不同民族对待自然的文化是远远不够的。不过,文字又的确是人类在第一个真正文明时代即农业文明时代成熟时产生的,文字文明与过去整个人类历史相比是一个极其重要的阶段,它关系到人与自然依赖关系的传续和断裂,于是,重要的问题就是文字之产生的不同途径和它对人与自然关系之传统的形成产生的影响,而这正是我们所能加以探寻的生态伦理的文化之根。

现今世界上存在着两种典型的文字系统,一个是表意文字系统,一个是表音文字系统。中国的汉字系统和希腊的拼音文字系统是其突出的代表,它们都是在不到一万年中形成的。汉字系统是自源型文字系统,希腊文字虽然是西方现代各种语言的始祖,但它不是自源型文字系统,而是在借用和改造腓尼基字母的过程中产生的异源型文字系统。

对于中华民族的文字系统来说,它是以象形为主的形、声、义俱全的完整文字系统,它保存着中华先民合理对待自然、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的经验感悟和直觉智慧。

以象形为主的中国文字直接取象于自然物与人类的身体、行为特征,以记录人类生活、实现人类交流沟通的社会需要。所谓象形文字之象,即模拟、模仿自然之状态,即像,故《周易・系辞》说:“象也者,像也。”自然界的各种事物,如晴雨等天气,寒暑等气候,花草树木等植物,鸟兽虫鱼等动物,土地、山河等各种人类生存活动中打交道的自然物,人类自身的身体特征,都是人类文字创造最初直接模拟、模仿的原像。这些原像,最初都被中华民族的先民们绘制和刻凿为岩画,陶器上刻绘的刻符、彩绘的图形,龟甲上刻写的符号、数字、文字等。然后又逐渐地演变为只具有特征性的更为简单的图形文字,如江苏连云港将军岩的岩刻图形文字,再由对图形文字的依类象形,整体综合,形成象征天、地、雷、风、水、火、风、泽八大类事物的八卦文字,即《易传》中所说上古中华先民伏羲氏开基立国时的情状:“古者包羲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周易・系辞》)有了八卦文字之后,不仅产生了天地一体、天圆地方的直觉整体思维,而且形成了米字形约束的四正四隅的八卦九宫的方块文字的布局结构,使后来发明的各种文字都朝着方块字形的方向发展。对中国文字起源有深入研究的学者王大有先生指出:“中国文字源于图腾徽铭和天文历法。图腾徽铭文化的第一性征是徽铭性,有徽根和徽族文化。而徽铭本质上是本初象形文字。图腾要义之一是合婚祖先像。”由图腾徽铭所产生的文字来看,它表达了氏族社会中人们的婚姻血缘关系的自然性质,如两个民族的合婚,同时又表达了人们生产的物质活动的文化性质,即以谋生的物类为徽标,狩猎民族选择陆地动物,渔猎民族选择水生动物,农业民族选择物候动物,山野民族则选择生命力强的植物,等等。显然,图腾徽铭非常显著地体现了中国先民适应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非凡智慧。

从天文历法方面来看,文字的创制是为了观测天象,记录观测结果,历法授时,以引导农业社会先民们的生产活动。“文”字刚发明时,原作。“所以这个‘文’字,上面的一竖‘|’,是天竿华表日晷;下面的‘∧’是立天竿的明堂危物和大山纪历时代的‘连山’‘艮’;在中间的‘∪’称为日出与日落之谷,名汤谷和禺谷,表示一年中一日中太阳的规律性出没;‘×’就是立春、立夏、立秋、立冬的‘日交午’太极曲线,又写作,今作‘五’,又作‘癸’和‘爻’,是代表‘迎日推策’,也就是制定历法。”自伏羲氏创制原始八卦作为观天测地的基准开始,炎帝神农氏“断木为耜,揉木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周易・系辞》)将原始农业发展为定居农业,创造了上古中华农业文明。同时为了农业生产生活的需要,神农氏作《连山易》,建立华表柱(炎帝柱,以羊角为图腾的木柱),观察天象以授农时。接着,黄帝轩辕氏变炎帝神农氏之《连山易》而作《归藏易》,命羲和占日作十月太阳历与旬日,令常羲占月作太阴历与十二辰,使大挠作六十甲子,确立木、火、土、金、水阴阳五气流变法则,制成新的黄帝历,用以指导上古中华先民的农业生产活动与日常生活。 中华先民发明的文字,充分体现了上古农业文明时代人与自然在时空中的一体和谐,即在农业文明时期天地人协调相处的状态。这种“天人合一”的传统在先秦《礼记》中的《月令》、《吕氏春秋》的《十二纪》、汉代《淮南子》的《时则训》中继承下来并加以发扬光大,成为中华民族生态文化传统中的重要内容。

与中国的表意文字系统相比,作为西方文明源头的希腊文字,并不是一种白源型文字,也没有形成、演变的悠久历史,它是从其他民族借来字母基础上形成的表音文字系统。本来在希腊的原始文字中,存在着线型文字A和线型文字B,但是在公元前13世纪后,多利亚人开始进攻伯罗奔尼撒并毁灭了迈锡尼文明,希腊人随即堕入了没有文字的“黑暗时代”。直到公元前8世纪左右,希腊人才从闪米特族那里引入了腓尼基字母,通过结合口语的使用,并用24个拼音字母进行书写,希腊人才创建了自己的文字。

这种表音文字系统的特征,缺乏形,只是以字母为音素组成音节来表示词义,便于记录口头语言。尽管拼音文字和象形文字都各有优点,但是拼音文字由于缺乏象形文字之象而成之形,因此少了象形文字对图画之模拟,而图画则是对现实可视之物的反映,所以,文字中形之一缺,不光是形、声、义三要素之一种要素的缺乏,严格说来,也算不得是一种完备的文字;而且从人与自然关系来说,它缺乏人对自然现实的原像即客观事物的直接经验感受之保留,因此,这种文字产生的文化是缺乏天地的自然根源的,是无根的。希腊文字的无根性,与其生存的环境和赖以生存的行为是紧密相关的。希腊民族是以地中海为背景的民族,缺乏可耕地,缺乏产生复杂的象形文字的丰富的自然环境,人们之间的交流主要依靠声音符号,希腊民族在拼音文字形成以前,只有线型文字和表达读音的拼音字母。希腊民族与其他民族在视觉上到处相同且极不稳定的海洋上的商业交往,只能依靠声音符号,才能够克服海洋的动荡不安,使之成为有效可靠的交流符号。可以说,以海洋为生存环境,以商业交换为生的民族,不是一个自给自足的民族,不是靠自然赐予的资源来进行生产以养活自己,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种文明是无自身生活根源的,也是无根的。另外,希腊哲学在探讨世界的本原时,总是否定真实存在的现象世界,而借助于始基、数字、理念、静止不动的存在等抽象的东西以作为世界的本质;而否定人类生存直接遭遇的永恒变化的现实世界,它需要一个人为假设的安全的生存根基,说明这种文化也是无根的。

以声音文字建立起来的无根的希腊文化,对于伦理,特别是对于生态伦理的不利影响在于,声音主要依赖于口头语言发展起来的,对于现实世界的表达具有间接性和抽象性,耳听为虚的声音远不如眼见为实的形象具有意象性和情境性,声音语言对语法规则严格依赖,使得声音中心主义与罗各斯中心主义结为一体,受人为的形式、规则、程序高度约束,对事物的概念、定义、逻辑关系、数量和精确性上瘾成迷,容易把对简单事物形成的普遍性知识推广到任何复杂性事物,而对人与自然的现实关系和复杂变化的经验体验与感悟比较迟钝,因此,自然容易产生理智主义和技术形式的片面知识,而缺乏知、情、意相融会的完整深刻的智慧。所以西方的伦理学都是以逻辑推理形式出现的,无论是伦理直觉主义还是伦理行为主义,都缺乏具体环境中的情感体验和情理评价,苏格拉底的“美德即知识”就集中体现了这种理智主义的伦理倾向。西方文化传统的伦理正是以普遍确定性知识为合理性的标准,由此理性的逻辑推理形式产生对普遍性原则和道德规范的形式要求,其程序的合理性就成为伦理的最终标准,因而西方伦理学追求一套将单一的标准用于所有的文化和社会群体,对道德原则和规范的遵守体现为一种简单的权威主义的强迫性的服从,脱离各种道德情境中的适应性选择,缺乏现实经验中的道德认同感,同时要求所有的人类群体都用西方人认可的同一套标准来评判、臧否人的道德行为。特别是生态伦理,它是不同民族适应自然环境、调节人与自然关系的不同文化的产物,因此,生态伦理本来就应该是多样性的。生态伦理的多样性来自文化的多样性,文化不是抽象齐一化的普遍同质性,而是多样性的网络性整体,一如生态系统是由众多物种的相互作用形成的有机整体。然而,现今世界上以象形文字为根基的多民族的文化绝大多数都消失殆尽,全都演变成了拼音文字的文化,即使存在,也非常零碎,尚未发展成灿烂悠久的文化传统。从文字上的承续来说,当今世界上除了中国生态文化传统以外,人与自然联系的文化之根早已断绝了。因此,弘扬中国生态文化传统在今天就显得弥足珍贵。

以象形文字为基础建立起来的中国生态文化,是中华民族适应自然的经验关系的产物,其伦理是以生存经验为基础的,道德原则和规范是对现实的道德经验的组织和总结,其人际伦理和生态伦理具有一以贯之的文化根基,这就是在上万年的农业文明中建立起来的“天人合一”的生态文化传统和关于自然的观念。今天,面对全球性生态危机加速退化的严峻情势,需要以中国生态文化传统中的自然思想来确立当今建构生态伦理所必需的稳固的文化根基,以削弱工业文明反自然的破坏性暴力,由此促进天地万物的自己而然、生态系统的自己而然、人类本身的自己而然,最终实现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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