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按揭的房屋可以出售吗?需要什么材料

发布时间:2017-03-30 16:04

合肥按揭的房屋可以出售吗?虽然合肥按揭房也是一种暂时没有获取到房产证的房屋,但是从房屋的性质来说,买家却拥有房屋的主权,且房屋并不属于是国家限制交易的房屋类型,因此,这类型的房屋是可以出售的。那么合肥按揭的房屋可以出售吗?需要什么材料?

合肥按揭的房屋可以出售吗?需要什么材料

一、合肥按揭的房屋可以出售吗?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1、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2、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3、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4、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5、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6、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7、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8、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买卖双方当事人对于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过户决定有异议,可向市房地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合肥按揭的房屋出售吗需要什么材料?

1、买方:本人到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房屋买卖合同。

2、卖方:持有效身份证件及房屋所有权证到场办理

该房产为夫妻共有时,则夫妻双方都应该同时到场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房屋共有权证及结婚证等其它相关证件。

4、如果该房产处于出租状态,卖方除提供上述证件外,还须提供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的书面材料。

5、买方本人或卖方如果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场办理过户手续时,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受托的人必须带上公证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证处“该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印章)、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手续前去办理。

合肥按揭的房屋可以出售吗?需要什么材料?虽然按揭房是市面上可以上市交易的房屋类型之一,但是在具体的办理过程中,按揭房却还是存在一定的特殊性,需要将按揭房目前的抵押状态解除之后才能正规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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