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融资的四大原则_项目融资的特点

发布时间:2017-05-26 17:58

项目融资是指贷款人向特定的工程项目提供贷款协议融资,对于该项目所产生的现金流量享有偿债请求权,并以该项目资产作为附属担保的融资类型。小编整理了一些项目融资的四大原则,有兴趣的亲可以来阅读一下!

项目融资的四大原则

一、重要性原则

重要性原则对融资租赁项目评审意见的形成具有重要作用。运用重要性原则,有利于把握住问题的实质,抓住关键点,最终实现“较小的成本、较大的效益”的目的。

显然,重要性概念总是针对融资租赁项目评审而言的。判断一项因素是否重要应视其在融资租赁项目评审报告中的缺漏对融资租赁项目最后所作决策的影响而定;重要性必须从融资租赁项目评审报告使用者角度考虑,因为项目评审报告是为了满足其使用者在满足一定的融资租赁利润前提下控制融资租赁风险的信息需要编制的;重要性的判断离不开特定的环境。承租人不同、租赁物件不同或时间不同判断重要性的标准也就不同,重要不重要是相对的,对重要性的评估需要运用专业判断;运用重要性原则是为了把握住问题的实质,抓住关键点,兼顾效率和效果,以实现较小的成本、较大的效益之目的。

二、真实性原则

真实性原则对融资租赁项目评审意见的形成具有直接意义。融资租赁项目评审要真实、客观地反映融资租赁业务的各种因素的情况及其对所评审的融资租赁项目预计风险和收益的影响。真实性原则包括以下几个重要含义:真实、可靠、可验证。

融资租赁项目评审的一些基础资料主要来源于承租人,包括引进融资租赁设备的商业计划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承租人财务报表,甚至是租赁物件的价格和性价比等资料。信息不对称在经济生活中是普遍存在的现象,在融资租赁项目评审中同样存在着承租人和融资租赁公司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现象。承租人为了获得融资等不同目的而虚构信息资料。

真实性原则要求无论通过何种渠道、借助何种方式,融资租赁项目评审凭借的资料应当是以客观事实或具有客观事实基础的判断和意见为基础的、未曾被扭曲或修饰的方式再现或反映真实状况。真实必须是一个可验证的概念,检验的方法是把承租人提供的资料与客观情况相对照。在租赁实践过程中,融资租赁项目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调查、核实是最难把握的,也是关系融资租赁项目评审效果的重心。

三、稳健性原则

稳健性原则是在融资租赁项目评审中对于项目的收益和损失的确认应持谨慎即稳健的态度。这是因为融资租赁项目一般为中长期项目,在此期间由于经济环境、经济政策和市场竞争中的承租人生产经营活动的风险性和不确定性决定的。

稳健性原则是以风险的客观存在为前提的。在风云变换的市场大潮中,竞争和风险无时不在,无处不有。而企业既面临机遇,又要经受考验。风险与收益是正相关的,风险越大,可能带来的收益也就越大,对企业而言是动力;收益越大,随之而至的风险也就越大,甚至会带来更大的损失,对企业而言是压力。

而融资租赁的稳健性原则正视项目的这种风险和不确定性,预计它的出现对项目收益和整体风险的影响程度;稳健性原则还具体体现在对融资租赁收益和租赁物件使用创造价值挂钩的风险租赁项目,在融资租赁项目评审中,对或有收入按保守数值计算,对或有支出按最大数值计算,对项目的经济效益进行分析。

四、安全性原则

融资租赁业务是典型的风险业务,在甄别项目的过程中始终坚持稳健和谨慎的原则,以安全为第一要义,力争把可能产生的风险规避到最低。拟操作的项目必须有切实可靠的风险防范措施,否则,不予考虑。

项目融资的主要种类

一、无追索权的项目融资

无追索权(No-recourse)的项目融资

无追索的项目融资也称为纯粹的项目融资,在这种融资方式下,贷款的还本付息完全依靠项目的经营效益。同时,贷款银行为保障自身的利益必须从该项目拥有的资产取得物权担保。如果该项目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建成或经营失败,其资产或收益不足以清偿全部的贷款时,贷款银行无权向该项目的主办人追索。

无追索权项目融资在操作规则上具有以下特点:

1、项目贷款人对项目发起人的其他项目资产没有任何要求权,只能依靠该项目的现金流量偿还。

2、项目发起人利用该项目产生的现金流量的能力是项目融资的信用基础。

3、当项目风险的分配不被项目贷款人所接受时,由第三方当事人提供信用担保将是十分必要的。

4、该项目融资一般建立在可预见的政治与法律环境和稳定的市场环境基础之上。

二、有限追索权项目的融资

有限追索权(Limited-recourse)项目的融资

除了以贷款项目的经营收益作为还款来源和取得物权担保外,贷款银行还要求有项目实体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贷款行有权向第三方担保人追索。但担保人承担债务的责任,以他们各自提供的担保金额为限,所以称为有限追索权的项目融资。

项目融资的主要特点

1.融资主体的排他性。

项目融资主要依赖项目自身未来现金流量及形成的资产,而不是依赖项目的投资者或发起人的资信及项目自身以外的资产来安排融资。融资主体的排他性决定了债权人关注的是项目未来现金流量中可用于还款的有多少,其融资额度、成本结构等都与项目未来现金流量和资产价值密切相关。

2. 追索权的有限性。

传统融资方式,如贷款,债权人在关注项目投资前景的同时,更关注项目借款人的资信及现实资产,追索权具有完全性;而项目融资方式如前所述,是就项目论项目,债权人除和签约方另有特别约定外,不能追索项目自身以外的任何形式的资产,也就是说项目融资完全依赖项目未来的经济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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