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林农一封信

发布时间:2017-06-01 11:21

尽管现代通讯设备很发达,人们却对写信——这种古老的联络方式情有独钟。那么,致林农一封信要怎么写呢?下面小编整理了致林农一封信范文,供您参考!

致林农一封信范文一

尊敬的广大林农朋友们:

您们好!

每年的11月1日至第二年的4月30日是我国法定的森林防火期,认真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事关我镇的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

我镇地处山区,风景秀丽,人杰地灵。全镇的森林面积和覆盖率在全区都名列前茅,处处山青水秀,四季鸟语花香。这些都是与你们的共同努力是分不开的。近些年,保护生态环境,护林防火已逐渐成为全镇人民的自觉行为和共同意识。但有时可能由于人们不经意间的一颗烟头、一根火柴,就可能酿成一场森林火灾。黄田村1996年的那场大火,那触目惊心的场面,大家都还记忆犹新吧!

森林是人类的摇篮,也是人类共同的宝贵资源。森林除了自身的经济价值外,还具有制造氧气、净化空气、过滤尘埃、杀灭细菌、消除噪音、涵养水源、调节气候等多种功能,但有可能因我们不经意间的一些行为,造成森林火灾,就会使我们宝贵的资源毁于一旦。森林火灾的破坏性极大,不仅对宝贵的森林资源造成严重破坏,使生态恶化,还直接威胁着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时值秋冬防火期,敬请林农朋友们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森林,关注防火,以保护我们共同的财富和绿色家园。首先,我们应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从自身做起,积极消除火灾隐患。第二、要自觉遵守各种用火规定。严禁炼山及上山烧小火煤:严禁烧荒、烧田埂;在林区行走、作业、旅游等活动时请不要随意丢弃烟头和其他火种;在野炊、烧烤时,请远离山边,及时熄灭火点,做到火灭人离;在林区上坟祭祖,严防纸钱、鞭炮、香烛等引燃森林。敬请林农朋友们自觉共同遵守。第三、加强监督。在森林防火期内要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加强对弱智群体的监管,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第四、积极参与森林火灾的扑救。一旦发现火情,请及时按规定向镇政府、林业站报警并积极参与到镇、村(居)统一组织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中去,尽量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

为让我们的山更青,水更绿,让我们的家园更加美丽,全镇的父老乡亲们,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吧!提高警惕,紧绷护林防火这根弦,上下一条心,为保护我们的家园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相信,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我镇将会青山常在、绿水常流,我们的家园将更加和谐美好。

真诚的感谢您的支持与合作!

火灾报警电话:4472001(镇政府)、4472129(林业站)

池州市贵池区梅村镇人民政府

二O一O年十一月二日

致林农一封信范文二

林农朋友们:

你们好!从2013年起,森林成为我市继水稻、油菜、棉花、玉米、小麦、能繁母猪6个品种后,又一个纳入国家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范围的品种,这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民朋友的关爱。为便于全市广大朋友充分了解这项惠农政策,放心投保,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保险对象:公益林和商品林。

二、保险责任:自然灾害和虫灾。

三、保险金额:公益林每亩450元;商品林每亩550元。

四、保险费:公益林保险费每亩为1.575元,全部由财政补贴。商品林保险费每亩为2.2元,其中财政补贴80%,每亩1.76元;林农缴纳20%,每亩0.44元。

五、保险期限:一年一保。

六、保险责任:森林保险责任为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包括火灾、暴雨、暴风、洪水、泥石流、冰雹、霜冻、台风、暴雪、雨淞、虫灾等,造成林木流失、掩埋、主干折断、倒伏或者死亡。

七、经办机构:国元农业保险公司池州中心支公司。

八、投保方式:

1、省级以上公益林以县为单位统一投保。

2、商品林依据保险自愿原则,林业企业、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和林业经营大户(200亩以上)可直接到国元农业保险公司各县(区)分支机构投保;一般林农以行政村为单位集中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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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致林农一封信范文三

各位林农朋友:

为保护我乡森林资源,进一步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07年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意见》结合我乡实际,请各位林农朋友认真做到:

一、在禁火期间,停止一切野外用火,包括炼山、烧田埂、野外烧饭等。

二、清明扫墓提倡祭祀的习俗,严禁用火烧除墓地的杂草,严禁在气温高、风力大时烧纸钱、燃放鞭炮。

三、提高防范意识,做好必要扑火准备,农事用火后应检查现场,确认无余火后可离开。

四、一旦发现火情,应立即报告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或当地村委会,以便及时组织扑灭森林火灾。

五、对春耕生产性农用火,尤其是烧田埂草,要全面开展疏堵结合的管理模式,有组织地开展林缘农田可燃物计划烧除工作,禁止农户独自乱点火,消除火灾隐患。

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位公民应尽的职责。请大家共同努力,认真做好森林防火的各项预防工作,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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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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