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加盟特许经营合同范文3篇
加盟,是新经济时代最受欢迎的一种经营方式,是快速发展的捷径。为了保持和商家良好关系,在加盟项目前应该制定好一份有利有效的合同。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瑜伽加盟特许经营合同范文3篇,就随小编一起去看看吧,希望您能满意,谢谢。
瑜伽加盟特许经营合同范文一:
甲方:
联系地址: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xx瑜伽”将印度瑜伽、芭蕾舞、古典舞巧妙的融合。xx老师曾在上海滩的美格菲、贝菲特、建力宝、飞扬、依莉莎等特邀教练,上海金茂大厦君悦大酒店、黄浦区市政府、安利(中国)公司作指导培训,还为中国XEO俱乐部春节联欢会、安利华东地区等单位表演,2004年其照片被刊登在艺术家杂志上。崔老师有多年丰富的教学经验、不断总结并开创了这种科学与艺术相结合的健身方式。xx瑜伽以人为本,根据不同的年龄段,不同的需求给予不同的训练模式,可以达到调理、减压、排毒、减肥、塑身的功效。让受训者只要通过一段时间的训练都能达到满意的效果,倍受会员的好评和认可,崔老师有一整套完整的运动体系统和市场管理模式。
与瑜伽加盟的优势是,能为大家提供一个零经验、低风险的创业机会,总部在技术、设备等方面已形成一整套成熟的管理模式,并具备成功的市场运作模式。对加盟者提供免费培训教练,使大家能够很快地掌握创业本领,挖掘潜能,激发活力,以全新的面貌投入到新的行业领域,迅速成为行业的佼佼者。xx瑜伽以特许经营为前提,以永续经营为事业保障,开拓您的健康、美丽、优雅的市场。采用特许经营方式将品牌优势、经营项目、专有技术成功复制给加盟者,有效启动国内外市场,充分展现xx瑜伽的独特魅力,带给21世纪的女性们健康、美丽、优雅的事业经营与竞争优势。
xx瑜伽愿与全国各地加盟商一起营造属于我们女性自己的健康、优雅、美丽的新事业!
一、加盟项目
印度古典瑜伽
时尚形体瑜伽
理疗瑜伽
二、场馆要求:
1、特许加盟商有产权明晰且可正常使(租)用三年以上的店面。
2、特许加盟商有正规的营业执照。
3、场馆设施包括练功专用镜子、前台接待处、更衣室、休息室、淋浴间、卫生间、音响设备、瑜伽垫子、座椅、体重测量仪、饮水机、室内广告、专线电话、咨询服务等;
三、加盟费用
一级加盟费:人民币20000元
场馆面积:80— 100平米
有效期限:18个月
配送及服务:
培训2名教练(时尚形体瑜伽、印度古典瑜伽、理疗瑜伽、流瑜伽)
20条瑜伽形体垫子(邮费自理)
专业瑜伽(教练)服2套
瑜伽音乐5碟
五套瑜伽书籍
训练厅背景墙面挂图二张
会员金银年卡各100张
加盟xx瑜伽台面铜牌一块
技术更新与上海同步
合同期满后第二年若继续执行双方所签合同,每年收取3600元技术管理费,教练培训每科收取50%的培训费。
二级加盟费:人民币38000元
场馆面积:200平米以上
有效期限:36个月。
配送及服务:
培训3名教练(现代瑜伽形体、印度古典瑜伽、理疗瑜伽、流瑜伽)
瑜伽(教练)服3套。
训练厅墙面背景图二张
30条瑜伽形体垫子
6个瑜伽音乐碟
5套瑜伽书籍
xx瑜伽台(壁)铜牌各一块
会员金银年卡各300张
技术更新与上海同步
保护范围:两公里内不开设第二家加盟场馆
合同期满后第三年若继续执行双方所签合同,每年收取4800元技术管理费,教练培训每科收取50%的培训费。
三级加盟费:人民币46000元
场馆面积:300平米以上
有效期限:48个月。
配送及服务:
培训5名教练(现代瑜伽形体、印度古典瑜伽、理疗瑜伽、流瑜伽)
瑜伽(教练)服5套。
训练厅墙面背景图二张
40条瑜伽形体垫子
8个瑜伽音乐碟
5套瑜伽书籍
xx瑜伽台(壁)铜牌各一块
会员金银年卡各500张
技术更新与上海同步
保护范围:五公里内不开设第二家加盟场馆
合同期满后第三年若继续执行双方所签合同,每年收取4800元技术管理费,教练培训每科收取50%的培训费。
加盟费用须一次性付清,加盟费的支付是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该费用不予退还。
四、缴纳方式:特许加盟方需一次性以现金或汇款的方式交纳上述款项,总部收到上述款项后,立即开据正式收据于特许加盟商。
五、销售:
瑜伽服装:各种瑜伽服装,瑜伽表演服;
瑜伽垫,加盟商统一价格.
六、教练费用
如需总部派遣教练,费用由乙方支付:教练每月完成30节课以内(含30节)应支付底薪2800元,从第31节课开始每节课提成70元;不足30节课,应支付底薪2800元。
总部派遣教练上课期间,特许加盟方须为教练免费提供安全的食宿条件,包括两次正餐;一间安全适宜的休息室;提供教练的往返卧铺车票;教学期间安排教练每月休假4天,节假日除外,具体时间可与教练协商。
七、债券债务
加盟商自负盈亏,总部不承担任何债务权。
特许加盟商场馆开业时,崔老师及一名助手可应邀前来剪彩,崔老师将免费为会员上三天公开课,以扩大特许加盟商场馆的知名度。
以上协议自签约之日起生效
xx瑜伽健身中心
总部地址:
电话:
甲方(签字 盖章): 乙方(签字 ):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时间:0000年00月00日 时间:0000年00月00日
瑜伽加盟特许经营合同范文二: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共同签署:
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手机: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手机:
为发挥双方优势,经友好协商,现就合作建立________________“安冠业”瑜伽加盟店达成如下一致合作协议:
一、甲方的责、权、利:
1.提供瑜伽加盟店的名称使用权。名称统一为“安冠业”瑜伽加盟店。
2.为保证甲方商品的信誉,瑜伽之声誉,监督乙方在该地区的经营不得有损害甲方商誉行为,乙方与甲方合作开始,须付保证金_______万元人民币给甲方(合作期满,甲方把保证金退还给乙方),中途如有违约行为,根据违约责任大小,甲方有权扣下保证金,甚至继续追加必要的相关法律责任。为保证公司不断致力开发新产品,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制定相应的市场销售策略及甲方在产品注册,包设计等无形资产,乙方在加入甲方瑜伽加盟店时,收取乙方瑜伽加盟费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首批进货货款),以保证甲方利益。
3.甲方向乙方提供“安冠”经营的产品(含、具等)和首次相关必要的公司资质。
4.对瑜伽加盟店进行统一管理,管理范围包括经营环境、产品质量、定价及售后服务。
5.甲方保证同等产品在该区域内的统一底价,对产品质量负责。根据需要提供相应的税票(乙方需付税点__%),有权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价格。
二、乙方的责、权、利:
1.享有“安冠业”瑜伽加盟店的名称使用权。
2.享受甲方“安冠业”商城网的形象广告支持。
3.根据当地市场量订货,由于产品的保存等特殊因素,产品原则上不得退换(包括外包
具等)。
4.可参与甲方的有关活动项目可享受优惠,如:满500元送精美具或立减30元等。
5.负责瑜伽加盟店的修以及招牌的制作和悬挂,甲方需要提供参考方案。
6.服从甲方在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的管理服务。
7.每年必须保证销售额不低于_____万元,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三、说明事项:
1.订货与配货:甲方凭乙方签字盖章的书面订货单(传真)组织配货或者本人电话联系亲自订货;
2.产品运输:甲方负责发送到乙方指定地点,费用由乙方负担;
3.结算方法:现金支付,款到发货;
4.甲方授权乙方为“安冠业”瑜伽加盟店项目唯一代理,相同项目在该地区不再发展第二家;
5.乙方在经营项目(指甲方授权乙方经营的产品)上不得与其他企业合作;
四、安冠奖励办法:
1.年度销售额在_____至_____万元,年底返还年度实际现行额的 _____%作为奖励回报。
2.年度销售额在_____至_____万元,年底返还年度实际现行额的 _____%作为奖励回报。
3.年度销售额在_____万元以上,年底返还年度实际现行额的 _____%作为奖励回报。
五、条款:
1.大纲、范围、定义:乙方享有甲方的各种经营,管理理念,产品商标,包品及各种荣誉,甲方只对乙方的经营提出建议、指导。甲方拥有“安冠业”商城网的所有权和经营权。
2.瑜伽加盟权的授予: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签订瑜伽加盟合作协议书,甲方应给予乙方在“安冠业”商城网的合作伙伴的会员权利。
3.财务结算:乙方取货时需付现款,根据需要甲方开具发票。所有债权和债务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4.乙方不得私自进货和窜货,若有其他进货要求应向公司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
5.挂损、检验之规定:挂损:甲方送至乙方产品,如因甲方对产品包不力,造成产品破损,由甲方负责(拍
照为证据)。
检验:乙方收到甲方产品后,必须对数量、质量、等级、包等细节进行检验,如有问题,应于收到产品三天内向甲方提出,同时出示必要证明,否则,视为产品合格货物成交。
6.事故及顾客反映处理:
在经营过程中,引起的顾客投诉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处理(如乙方保管不善造成的问题不在甲方负责范围内),其它因素均由乙方负责。
7.各种报告义务:
乙方定期将经营情况等业务进展、市场信息反馈给甲方,乙方如有新的可行性销售策划及市场信息可及时通知甲方。
8.营业秘密规定:
甲、乙双方都应视公司对对方的经营情况,包括零售额,促销广告计划视为商业秘密,不得泄露。
9.法律及讼诉:
(1)本协议所有附件均构成本协议的主要部分;
(2)双方因履行协议所发生的一切协议本身的争议,应本着友好的原则解决;
(3)若协商不一致,双方可就争议事向协议履行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4)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利用公司相关资质做协议外任何形式的商业活动,反之甲方
有权利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0.终止及续约:
甲、乙双方若有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另一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续约须另行签署协议。
11.本协议有效期即签署日期起_____年。
12.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附件为不可分割之部分。本协议经双方盖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瑜伽加盟特许经营合同范文三: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梵雅瑜伽会馆(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诚实、信任、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就乙方加盟甲方连锁分馆,建立加盟连锁关系,开展瑜伽舞蹈培训,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加盟的意义
1、梵雅瑜伽会馆是专业从事瑜伽舞蹈培训,为开展全国市场,发展瑜伽文化,特此面向全国诚招加盟分馆,以达到共拓市场共同发展的目的。
2、本协议所指加盟连锁分馆的涵义为:在乙方认同并接受甲方一切管理制度、规范基础上,甲方授权乙方作为:“梵雅瑜伽会馆”的加盟成员,在 省 市(县)成立“ 分馆”,此分馆为甲方独家授权分馆,使用甲方之品牌,开展瑜伽舞蹈培训。
3、甲、乙双方各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产权及归属关系。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后,其建立的连锁分馆享受甲方的专业的技术服务,接受甲方监督,但双方自付盈亏,独立核算。
4、本协议所指授权范围指甲方授权乙方在指定地点建立加盟分馆。乙方如需下设分馆,须与甲方协商,获得新的授权。如因不可抗力影响致使乙方不能在现有馆址继续办学,乙方可另行选址,并经甲方认可后享受协议的授权。
二、合作的目的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团结,共同发展,互惠互利”的合作信念,以不断完善的服务模式,为学员提供严谨、实用、丰富的瑜伽舞蹈课程,提高甲、乙双方社会地位,促进中国瑜伽文化事业的繁荣与发展。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对“梵雅瑜伽会馆”品牌使用及其分支机构的一切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等商业秘密拥有专有权;
(2)对加盟者的经营管理有监督权,以确保其按甲方统一标准和规范运行;
(3)有权要求乙方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甲方及时汇报学馆情况;
(4)如乙方未按本协议及管理规范运作,侵犯甲方的合法权益,破坏甲方业务的正常运作,损害甲方的声誉或分馆经营管理不善,不能达到甲方的要求标准,甲方有权停止授权,终止合作,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声誉损失费用及其它相关的费用;
(5)如果乙方因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及其它有关规定而被甲方终止授权,或乙方提出终止授权,或乙方自行解除加盟合作时,乙方所缴纳的加盟费不予退还;
2、甲方的义务
(1)免费提供“梵雅瑜伽会馆”的品牌及适合乙方发展的经营管理规范给乙方使用;
(2)可协助乙方完成连锁分馆建设,并向乙方从业人员提供“梵雅瑜伽员工”的规范化和标准化训练;
(3)免费向乙方提供市场宣传、广告的支持;
(4)向乙方提供适合乙方的专业化、规范化的经营管理方案、指导与咨询;
(5)及时为乙方提供最新的信息服务;
3、乙方的权利
(1)有权免费使用“梵雅”品牌及梵雅瑜伽的管理、规范等;
(2)免费获得甲方在各大媒体广告上为乙方注名;
(3)获得甲方在日常经营管理中的专业性培训服务;
(4)在严格执行甲方关于分馆经营管理制度、规范的基础上,对分馆拥有经营管理权;
(5)有权向甲方要求给予技术上的支持;
(6)有权向甲方要求给予师资上的帮助;
(7)对甲方有关的经营管理制度、规范有调整建议权,但在甲方未做统一调整之前不得擅自更改。
4、乙方的义务
(1)遵守甲方有关加盟分馆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接受甲方的监督;
(2)确保分馆教学场地、教师及其资金等条件的稳定与持续;
(3)保护甲方的品牌及其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不受侵犯。在发生此类现象和行为时,协助甲方完成法律和其它形式的救济和协助;
(4)未经许可,不得将甲方的品牌及其经营管理规范,用于除加盟分馆以外的其它任何场所、行业或提供给第三方;
(5)按本协议要求向甲方支付加盟费以及管理费等其它相关费用;
(6)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甲方提供会馆招生情况及其它市场信息;
(7)在加盟甲方后,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再加盟其它相同或类似的组织;
(8)如开展相同、类似或再设立分馆等业务,可经甲方批准或获得甲方支持与帮助。
四、交费标准及方式
(一)交费标准
1、加盟费
乙方加盟甲方,应交纳一次性加盟费 叁万元整 。
(二)交费方式
1、加盟费叁万元,自加盟协议签订之日起,一次性交清。
五、合作期限
1、甲、乙双方的合作自月年日止,为期五年,如合作期满需要续签合同,无须再交加盟费。
2、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将依照有关规定去乙方考察,如考察与乙方汇报的情况不相符时,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合作。
3、合作期满后,如有一方不愿继续合作,可提前告知对方。
六、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有争议时应以协商形式,予以采取仲裁或诉讼方式,仲裁或诉讼地点在嘉兴。
七、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1、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如有本协议未尽事宜或需要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以书面协议形式对本协议进行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遇有下列情形,则本协议终止;
(1)合作期满,甲、乙双方决定不延长合作期;
(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主体注销;
(3)由于国家政策和法律影响致使合作无法继续;
(4)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另一方有权终止并要求赔偿;
(5)乙方提出终止本协议,并经甲方同意;
(6)由于不可抗力(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影响致使合作无法继续。
3、乙方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自行决定终止本协议:
(1)乙方因债务或其它原因已经被第三方控制而丧失实际经营权时;
(2)乙方私自将甲方对乙方的授权转让给第三方时;
(3)乙方不按规定交纳加盟费及管理费时;
(4)严重违反加盟授权的其它有关规定时。
4、单方终止本协议时,如一方有异议,应在收到终止本协议的通知或者应当知道本协议被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仲裁,逾期视为放弃异议权。
5、本协议终止时,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及有关附件的规定依法清理债权债务。甲、乙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不随本协议终止而消灭,一方仍然有权向对方追索欠款,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6、本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继续使用“梵雅瑜伽会馆”名义开展培训,否则应承担侵权责任。
八、其它
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2、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甲方:
地址:
电话:
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 地址: 电话: 代表人: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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