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辞职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7-06-09 15:38

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辞职的通告,供大家参考!

关于辞职的通告范文一

各位同仁:

年关将近,公司将进行年终结算工作,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公司决定2015年12月初至2016年2月底期间将不接受离职申请书,请大家谅解。同时祝大家工作开心、顺利

XXXX有限公司

12月07日

关于辞职的通告范文二

因公司近期新进人员较多,现将公司人员辞职、辞退、开除的相关规定如下:

1,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如未按此规定执行的人员,公司将延期结算工资或不给予结算工资。

2,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部门主管提出辞职报告,到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公司在人员试用期内可以无条件辞退员工并立即结算工资。

3,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5天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部门主管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雇)用的领导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给予办理辞职手续并发放工资。(重要岗位如跟单,纸样等必须提前1个月申请)接到可以离开的通知后方可不上班。但必须移交工作,工作交接清楚后方可离开。

4,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5,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6,此通知一经贴出,立即生效,公司所有人员必须遵守。

行政部:

3-05

关于辞职的通告范文三

兹有原公司驻xx厂管理---xxxx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申请,并经公司批准!现已办理离职相关手续。即日起xxxx先生不再属于本司员工,在外引发的所有事务均与本司无关!

特此通告!

东莞市xxxxxxxx有限公司总经办

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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