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6-12-11 16:11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你对公司债券有多少了解?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公司债券的相关法律知识。

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规定

发行人的非公开发行债券的义务

1、发行人、承销机构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自律组织规定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了解和评估投资者对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确认参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认购的投资者为合格投资者,并充分揭示风险。

2、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是否进行信用评级由发行人确定,并在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

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规定

非公开发行债券的备案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机构依照相关规定自行销售的发行人应当在每次发行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中国证券业协会在材料齐备时应当及时予以备案。备案不代表中国证券业协会实行合规性审查,不构成市场准入,也不豁免相关主体的违规责任。

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由具有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承销。取得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以自行销售。

非公开发行债券的转让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以申请在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证券公司柜台转让。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仅限于合格投资者范围内转让。转让后,持有同次发行债券的合格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二百人。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比例超过百分之五的股东,可以参与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认购与转让,不受本办法第十四条关于合格投资者资质条件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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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券的主要特点

风险性较大

债券的还款来源是公司的经营利润,但是任何一家公司的未来经营都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着损失利息甚至本金的风险。

收益率较高

与风险成正比的原则,要求较高风险的公司债券需提供给债券持有人较高的投资收益。

选择权

者与持有者之间可以相互给予一定的选择权。

经营权

反映的是债权关系,不拥有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权,但是可以于股东优先享有索取利息和优先要求补偿和分配剩余资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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