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能出租吗?出租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为了响应国家的政策,很多人把自己的房子进行出租,这样很好的缓解了很多来到城市打工人们租赁房屋的问题,但是对很多家庭来说,租赁是为了有自己的安稳的生活,但是租赁当中还是会遇到很多的纠纷,例如安置房能出租吗?出租合同有法律效力吗?这是很多人比较关心的问题,下面由小编给您详细的介绍一下:
第一、安置房能出租吗
1、安置房是可以进行出租的,定向安置房不同于经济适用房,只是属于参照经适房管理的房屋。对于经济适用房,就北京而言只能自住,不得出租或出借以及从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动。而对于定向安置房法律无明确禁止,应当可以。
2、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所以对于已经进行分配的安置房是属于房东本人的,是合法的,可以进行出租。
3、安置房: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会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但在取得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所以无论是那种形式,安置房都是可以进行有效的出租的。
第二、安置房出租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一般情况下,合同只需要双方签订而不需要第三人见证或公证,但律师见证或公证机关公证的话,可以帮助当事人完善合同内容,避免或减少合同纠纷。
只不过也要看合同内容、性质及法律规定,如果是不违法的合同,有双方的签字,是具有法律效应的。只不过如果合同内容涉及任何违反法律规定的协议,那就是无效的。
以上就是小编给您介绍的关于安置房能出租吗?出租合同有法律效力吗的相关介绍,在进行租赁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是不是真正的房东,如果不是房东本人的签字,合同是没有效的,希望上面的介绍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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