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相公款旅游案例通报
通报的目的,不仅仅是让人们知晓内容,它主要的任务是让人们知晓内容之后,从中接受先进思想的教育,或警戒错误,引起注意,接受教训。这就是通报的教育性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变相公款旅游案例通报,仅供参考!
变相公款旅游案例通报范文一
为进一步正风肃纪、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驰而不息纠治“四风”问题,推动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近日,市纪委对环翠区农机局原局长高飞等人公款旅游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20xx年8月,时任环翠区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副主任高飞带领19名相关人员到内蒙古学习培训期间,擅自带队到与培训业务无关的风景点旅游。参与旅游人员中,鲸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孟祥强和林业站副站长刘军伟、羊亭镇林业站站长冯波、嵩山街道办事处人大联络办公室副主任冯宪增和林业站科员王修忱、环翠区省级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宋修建和绿化办主任李源鹏、竹岛街道办事处南竹岛村综治办副主任姜锡建等8人在单位报销了相关费用。经中共威海市环翠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区委同意,给予高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免去其区农机局局长职务;中共威海市环翠区纪委给予孟祥强、刘军伟、冯波、冯宪增、王修忱、宋修建、李源鹏、姜锡建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对其他人员给予诫勉谈话或警示谈话;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相关部门和镇街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通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这起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充分认识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艰巨性,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级党委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解决“四风”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结合中央对山东巡视“回头看”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从源头上铲除“四风”问题滋生土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公款旅游、滥发津补贴等“四风”问题,扭住不放、一寸不让,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越往后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以“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变相公款旅游案例通报范文二
近期,黑龙江省纪委监察厅严肃查处了嘉荫县委书记闫立海等人借考察之名变相组织用公款旅游问题,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经查,20xx年5月,闫立海从伊春市乌伊岭区委副书记、区长岗位调任嘉荫县委书记。7月29日,闫立海电话邀请乌伊岭区委书记韩殿君带领该区四大班子成员到嘉荫县联合考察“乌伊岭湿地—嘉荫界江游”旅游线路。8月1日,韩殿君考虑部分干部也有看望闫立海的愿望,遂带领四大班子成员及一些机关干部共23人,与闫立海带领的嘉荫县相关人员14人一同乘坐游船从嘉荫码头行驶至萝北县黄金古镇景区,游览后返回。午餐晚餐均饮酒。此次活动车船、用餐共花费2.82万元,均用公款核销。闫立海、韩殿君等人以考察旅游线路之名启动的所谓考察,事先未向上级请示报告、无考察公函、未制定相应考察方案,活动期间双方未安排有实质内容的会谈,无考察记录,活动结束后双方未形成考察报告、无意向性合作文件,属变相组织用公款旅游,变相走访看望。对此,省纪委给予闫立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伊春市纪委给予韩殿君党内警告处分;其他违纪人员,均被追究了责任。同时,责令参加人员退赔相关费用。
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今年是换届年,各地各部门要明确纪律要求,严禁借学习考察、工作交流之名,互相走访看望、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挺纪在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顶风违纪特别是隐身变异的公款旅游、公款吃喝问题,一寸不让、动辄则咎,坚决刹住换届后走访看望、迎来送往等庸俗之风。(黑龙江省纪委)
变相公款旅游案例通报范文三
公款消费:郑州77中副校长组织老师泡温泉
2013年12月21日,郑州市金水区第七十七中学副校长孟建锋组织召开全校班主任工作经验研讨会,中午会议结束后,临时决定组织60名参会人员到某酒店聚餐,餐后在该酒店健身、泡温泉、游泳,共消费1.0520万元,后经孟建锋签字入账报销。金水区纪委有关负责人说,调查期间,孟建锋个人将此笔费用上交学校。2014年4月14日,郑州市金水区纪委给予孟建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无独有偶。2013年,卢氏县县直幼儿园园长冯月德两次给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主任等教师发放岗位津贴、电话补助费1.2843万元;2014年2月16日,为补发2013年年终福利,花费1.71万元购买59张购物卡发放给全体职工。卢氏县纪委给予该园园长冯月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教体局免去其园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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