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创业的相关问题解答

发布时间:2017-06-13 08:55

为了让你更加了解沈阳创业政策,下面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沈阳创业的相关问题解答,欢迎阅读。

沈阳创业的相关问题解答

一、政府重点扶持的自主创业人员范围有哪些?

凡具有我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的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科技人员、复转军人(含随军家属)、新生劳动力(未继续升学的初、中等学历的人员)、就业困难群体(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城乡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残疾人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这8类失业人员,在法律法规许可行业内,创办企业实体并领取个体工商经营执照,从事初始型自主创业活动,均为政府扶持的对象,可享受鼓励创业的相关扶持政策。

二、自主创业人员身份认定要件和认定部门?

1、失业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及《辽宁省就业和失业登记证》。认定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2、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指毕业两年内未实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及教育部门发放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放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外地来沈的高校毕业生还应出具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出具的集体户口证明和集体户口本人页复印件。认定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3、科技人员:科技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及创办的企业所在区、县(市)科技部门出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证明。认定部门:科技部门。

4、复转军人(含随军家属):军转干部、复员干部、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凭本人《身份证》及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复员证件;城镇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凭本人《身份证》及《城镇自谋职业证》;2004年前城镇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凭《身份证》及县以上退伍安置部门证明;复员士官凭《身份证》、《退出现役证》;外地来沈不安置工作的退役士兵凭《身份证》、《退出现役证》;随军家属凭本人《身份证》及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证明材料。认定部门:民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5、新生劳动力(未继续升学的初、中等学历的人员):新生劳动力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辽宁省就业和失业登记证》。认定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6、困难群体(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城乡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凭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凭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零就业家庭认定证明;城乡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分别凭《低保金领取证》、《边缘户救助证》。认定部门: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民政部门。

7、残疾人:残疾人凭本人《身份证》及《残疾人证》。认定部门:区、县(市)残联。

8、农村剩余劳动力:农村剩余劳动力凭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认定部门: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三、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对象有哪些?

具有我市户籍的失业人员、残疾人、军队退役人员、军人家属、大中专毕业生和外出务工返乡创业人员,已申领工商营业执照,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身体健康、诚实守信,具备一定劳动技能和创业能力的初始创业人员,可以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政策。

四、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应具备哪些条件?

1、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人员,必须在政府扶持对象范围内,并持有相关的身份证明等材料;

2、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人员所创办的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手续,并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3、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稳定的经营项目,拟申请贷款项目的可行性分析,项目实施计划和还款计划;

4、提供必要的反担保措施。

五、小额担保贷款的贷款额度是多少?

符合申请办理小额担保贷款的各类失业人员,每人申请的最高额度为5万元。大学生和科技人员在高新技术领域实现自主创业的,每人最高为10万元。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各类失业人员,按照人均不超过5万元,总额一般为20万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标准给予贷款。

六、政府对使用小额担保贷款有哪些项目贴息?

符合申请办理小额担保贷款的各类失业人员,从事省政府规定的25个微利项目和我市新增的物业维修、零售配送、文体服务、租赁服务、代办服务等5个微利项目,由财政全额贴息。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展期不贴息,对从事非微利经营项目的,政府不贴息。

七、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申办小额担保贷款的条件和额度?

当年新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展期不贴息。担保由企业自行提供。

八、申请办理小额担保贷款程序?

1、贷款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社区初审,核实资料;街道出具推荐证明,报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2、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资格认定,并出具认定证明,同时,对申请微利项目性质和财政贴息比例进行审核;

3、区、县(市)担保机构对贷款申请人反担保措施进行审核;

4、经办银行对贷款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是否接受贷款申请。对符合贷款条件的,经办银行与担保机构签订担保合同,经办银行与贷款申请人签订贷款合同;

5、贷款申请人应在经办银行开立结算账户,经办银行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将款项划入该账户。

九、那些项目可以优先办理小额担保贷款?

加盟连锁经营作为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重要形式,符合条件的,可优先办理小额担保贷款。加盟连锁的基本含义:总公司和加盟店是基于合同关系,加盟店主即非代理人也非从业人员。加盟店在和总公司同一形象、商誉下,从事销售同样的商品或劳务。

十、政府对创业者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的对象有哪些?

在我市辖区内,具有沈阳市长住户口的在领失业保险金人员、军队退役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城乡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2008年5月14日以来,首次自主创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纳税或提供免税证明,经营满1年以上的(以工商注册时间为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沈阳创业资金扶持政策

(1)小额担保贷款政策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及符合规定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均可向经办金融机构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个人贷款额度一般为5万元,最高不超过8万元;对高校毕业生从事高新科技领域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0万元;对于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人均不超过10万元,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标准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对女性创业者给予重点扶持。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最高贷款额度为200万元。

(2)社会保险补贴

对于在沈阳市创业(国家限制性行业除外),当年新增岗位吸纳沈阳市户籍就业困难群体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每新招一名符合条件人员,由政府给予用人企业实际缴纳一个季度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三项费用社会统筹部分资金总额50%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3)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

具有沈阳市常住户口的在领失业保险金人员、军队退役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城乡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在沈阳市辖区内首次自主创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纳税或提供免税证明,经营满意1年以上,在6个月内申报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其中,零就业家庭成员、城乡低保户补贴4000元,城乡低保边缘化补贴2400元,在领失业保险金人员、军队退役人员补贴2000元。

(4)创业税费补贴政策

对符合规定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人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5)创业培训补贴政策

学员参加创业引导、创业指导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

对培训机构给予60%~100%的补贴。

(6)大学生创业贷款

对符合条件纳入沈阳市青年创业促进会的创业项目,通过评估给予3万~5万元的无息无抵押创业资金,3年内分期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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