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虫记读书笔记600字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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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读完了《昆虫记》这本书,感触很深。
这本书的作者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作者写得生动有趣,读者读得兴趣盎然。
昆虫世界非常奇妙!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现在我全知道了。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比人还高,例如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是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就可以给食物“免费”保鲜。又如舍腰锋给卵捕蜘蛛时,是只捕小的,这样每只就可以使小虫只要一顿就可吃完,每顿就可吃到新鲜的,怎么样?聪明吧!
作者写出这些都是因为他仔细观察,而我,则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因此,老师叫我写作文时候,我总想不到题材。不过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发现了一队蚂蚁正在搬食物,经过观察我发现,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回,再搬。这次我虽然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现在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生活是写作的源泉,应该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才能了解世界的奇妙。这是读完《昆虫记》后,我深刻体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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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迷上了读一本书,叫做《昆虫记》,以前我老是问一些奇怪的问题,例如:人为什么不会飞,为什么小鸟却会飞……总之,我老是把爸爸妈妈问得晕头转向。一天,妈妈为我买了一套《昆虫记》,我爱不释手,之所以我对它十分着迷,是因为它可以回答我,不论什么奇怪的问题,我问它,它都可以一一回答。
这本书的内容十分丰富,什么昆虫都有,红蚂蚁、黑蚂蚁、白蚁,这些小动物虽然微不足道,但它们的生活习惯让我大开眼界,还让我知道了昆虫的许多生活本领,像屎壳朗如何滚粪球,蝉是如何脱壳,有些昆虫十分恶心,有些昆虫十分有趣。
不知为什么,妈妈买回来没几天我就和它结上不解之缘。这本书讲述了每一只昆虫的出生入死,我经常会和书中的昆虫一样喜怒无常,让我身临其境,它们出生,成长,狩猎和死亡都十分平常,高度的拟人化和自述十分有趣,有时还会让我开怀大笑。它不但有趣,还含有很多知识。有时,我们把一些昆虫误解了,蝎子在人们眼里是吃孩子的毒母,但它却是一位关爱孩子的慈母,《昆虫记》不是乱编的,而是一件件事实。
《昆虫记》写了强者小时候的苦衷,如凶残的螳螂小时候会被小小的蚂蚁吃掉,大马蜂幼虫时也会被蜜蜂鸟吃掉,还写了蜘蛛织网不会飞,是靠它一步步慢慢织出来的,这本书看了会回味无穷。
我想,法布尔写《昆虫记》不是为了赚钱成名,他是想告诉我们,昆虫和人一样,有着生命,不比人差,我们要好好对待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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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是多姿的,在我们身边有许多昆虫,他们的生活是怎么样的呢?要想去了解它们,我认为读《昆虫记》这本书为首选。在寒假期间我就细细品味了这本书。以下是我的昆虫记读后感
昆虫记这本书的作者是让·亨利·法布尔。法布尔出身寒门,但他一生勤奋刻苦,锐意进取,自学成才,用十二年的时间先后获得双学士和博士学位。可是这种奋发上进并未得到法国教育界、科学界的所谓权威部门的认可,以致虽一直梦想着能执教大学而终不能遂愿,只好屈就中学的教职,以微薄的薪金维持一家七口的生活。
不过法布尔并未气馁,除了兢兢业业的教书而外,他利用业余时间对昆虫进行细心的观察研究。他的那股钻劲儿、韧劲儿简直到了废寝忘食的程度。他对昆虫的那份好奇、那份爱,不是常人所能理解的。
我非常喜欢读《昆虫记》,因为让·亨利·法布尔笔下的那些小昆虫们,一个个活灵活现,栩栩如生,布满着灵性,让人看了之后觉得十分可爱,就连一般人讨厌的食粪虫都让人看了觉得妙趣横生。我更佩服让·亨利·法布尔的毅力,因为《昆虫记》这部书共十卷,长达二三百万字,再加上作者细细观察这些昆虫,不知道需要几个春秋才能完成这部着作。
我想,我们不仅需要了解一下这本着作的内容,更应该学习作者那不懈探究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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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早就听说法国着名的昆虫学家,法布尔不仅了解昆虫,而且文笔也不错。当我读完他写的昆虫记时,简直不敢相信他是一位昆虫学家,而是相信他是一位文学家,如果说法布尔是一位文学家的话,又怎会观察昆虫如此地仔细呢?好了,关于法布尔的话题就先到这儿,接下来该介绍他笔下惟妙惟肖的昆虫了。
《金步甲的婚俗》:金步甲虽然残忍的、能吞吃一切所能战胜的猎物的怪兽,但是自己最后也被吃掉了,是被自己的同类残忍的吞食了。法布尔在他门前的梧桐树的树阴下,看到一只鞘翅末端受了轻微损伤,于是把它与二十五只金步甲作伴,但它第二天就死掉了,法布尔认为它们当中通行这样的惯例:受伤的要结束生命,后来的要掏空肚子?法布尔想好这种情况,就马上换了一种情况,如果那只金步甲没有受伤的话,这二十六只金步甲会不会彼此保持着十分和睦的关系?用餐期间……金步甲交配结束后,如果这两只金步甲再次相遇的话,雌虫会完全忘记它是自己的丈夫,会把它当做猎物看待吃掉。那时候雌金步甲就会像螳螂,朗格多克蝎子一样,将自己的配偶吃掉……
瞧,作者耗尽一生的光阴,严谨而细致地观察,研究昆虫,并为昆虫们写出十卷大部头的书。我要学习作者积极追求真理、探究真理的精神,对科学知识严谨认真、一丝不苟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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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昆虫记之后,我最喜欢的一篇是田野里的蟋蟀,这篇作文写出了蟋蟀的生活习性、繁殖、天敌、巢穴……
首先,我来说一下蟋蟀的生活,蟋蟀会唱歌,他有一副专门唱歌的“发音器”,这个机器可以调节声音的大小,可以由来迷惑敌人。平常捉蟋蟀的时候要仔细听,不然蟋蟀的声音会把你弄得分不清东西南北。蟋蟀的大腿很有力,一条可以调的又高又远,这个“小鬼”很聪明,他有非常强大的参差不齐的牙齿,当你把他抓起来的时候,他会在你的手上狠狠的咬一口,有一回的时候我被一只大蟋蟀咬了一口,由于咬得太厉害了,我的手被咬破了,都出血了。
他的巢穴,蟋蟀的巢穴大部分都在草多的地方,非常隐蔽一般人找不到。他的巢穴在上流,不会被雨水冲进去,并且非常弯曲,用小刀挖的话要挖两个小时才有可能把整个巢穴挖开,蟋蟀巢穴的最深处大约有九寸深。当我们听到蟋蟀的叫声很有可能是从巢穴里传出来的。当我们扒开草丛的时候会发现草丛里面只有只有小洞并没有蟋蟀这就是蟋蟀的诀窍,他在洞的旁边!嘿嘿!
他的繁殖,蟋蟀产卵,一产就是好几百个,我们会想到过上几年,蟋蟀这个品种会大量增多吧,NO,蟋蟀的卵会被许多种虫子和蚂蚁吃掉。尤其是蚂蚁这种可恶的小家伙他们会把蟋蟀的卵吃的一粒不剩,蚂蚁们很勤快,人人都歌颂它,科学家们甚至把它们捧上了天。实际上,“好人无人知晓,坏人声名远扬。”
这就是田野上的蟋蟀,我爱昆虫记,他使我进入了昆虫的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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