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廉洁建设学习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2017-04-09 06:55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的生死存亡。接下来就跟着小编的脚步一起去看一下关于党员廉洁建设学习心得体会吧。

党员廉洁建设学习心得体会篇1

古人云:为文物简劲。大道至简才能知行合一。中央颁布的这个《准则》,薄薄一页、短短八句,简洁明了,易知易行。老子曰:大道至简。越是简单,越有利于执行;越是简单,越能管长管常。《准则》虽短,全党共知,上下共守。

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思想上有了更高的认识:法相济才能标本兼治。如果说,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那么纪律的生命就在于遵守。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历来都讲德法相依、德治礼序。《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共计八条,前四条是针对所有党员廉洁自律规范,要求所有党员公私分明、崇廉拒腐、尚俭戒奢、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后四条是针对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规范,要求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准则》虽是党内的法规,但坚持的是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准则》虽然只有八条,但紧扣的是廉洁自律主题,围绕的是理想信念宗旨,重在立德。可以这样讲,《准则》作为党执政以来第一部面向全体党员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既有德法相济的“温度”,更有标本兼治的“力度”。

“廉洁自律准则”是针对从政道德伦理提出的高标准要求,高度概括了党员、干部应该具备的思想道德境界,要求公私分明、尚俭戒奢、甘于奉献等。并首次在党的规章中提出“修身齐家”要求:“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和“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廉洁自律准则”比党纪的标准更高,“高于纪律严于纪律。个别党员干部的行为即使没有违反党纪国法,达不到党纪处分的标准,但是有可能违背了廉洁自律准则,不符合党员干部的思想境界要求”。

王岐山同志说:“全面从严治党,既要把理想信念宗旨这个核心价值观作为‘高线’,又要守住党的纪律这条‘底线’。”《准则》第一句就是: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这就是我们要坚持的“高线”。《准则》内容8条,又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这就是我们要守住的“底线”。

实际工作生活中,要进一步认识到党员自身的廉洁自律在各项工作中的重要性,要能顶得住歪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利益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袭,一些歪理邪说在社会上流行,在正确行使权力时,就必须提高觉悟,坚定信念,锤炼意志,增强免疫力,真正做到理想信念不动摇,大是大非不糊涂,党性原则不丧失,不被歪理邪说所俘虏。要耐得住清贫。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并且特别注意处理好“先富”与共同富裕的关系。因为社会发展总有个过程,总要经过从少数人富裕到共同富裕的阶段,但这个阶段我们党员、干部绝不能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而先富起来,这是我们党的宗旨和执政地位所决定的。要抗得住诱惑,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特别要慎重交友、慎重用权;尊重自己的人格,珍惜自己的声誉。

综上所述,《准则》虽简,从严管党要言不烦;《准则》虽简,从严治党力度不减。我们体会《准则》的“简劲”,就要在贯彻《准则》的过程中,务实求“简”,落实求“劲”。真正把各项要求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心上,真正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使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党员廉洁建设学习心得体会篇2

为顺应新形势下党的建设需要,保持我党在新时期的先进性,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20**年**月**日,我党颁行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正式印发。此次修订的《廉洁准则》,是我党紧跟时代步伐,与时俱进,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表现。更是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

本人通过学习,细心领会准则精髓,就如何将《廉洁准则》落到实处,让其真正成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是从加强人的思想上入手,强化反腐倡廉教育。 “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大量案例表明,诸多腐败案件的发生都是部分党员干部意志力薄弱,“财迷心窍、官迷心窍、色迷心窍”,走入贪污腐败的禁区。通过不断的深化教育学习,使得党员干部对腐败的危害有更深刻理解和认识,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让党员干部从内心上抗拒腐败、抵制腐败。在进行思想教育的过程中,不但要注重党员干部自己自身,对他们的近亲属、普通群众。也通过参观反腐败成果展览、交流会等形式,使反腐倡廉的观念的深入人心。扩大监督范围。让贪污腐败行为失去思想上的温床。

二是加强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提高廉政风险的预警性。制度是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是反腐倡廉的治本之策,是惩防体系建设的根本任务和基本目标,也是标本兼治的成果体现和根本保障。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全会,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上,都曾对建立健全制度提出过明确要求。要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全过程。

拒腐防变制度的建设,首先要防腐拒变制度建设与强化监督结合起来,确保党员干部的权力正确规范行使。“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控权是控制腐败的第一步。党员干部的权力要科学配与有效监督结合起来,形成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既保证权力高效运行,又保证权力正确行使,同时还要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建设“阳光行政”真正使公民对党员干部权力的行使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其次要就建立制度建设,要有严厉惩治作保证。对于党员干部的贪污腐败行为绝不姑息,依法严惩腐败分子,牢固树立“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理念,始终保持坚决惩治腐败,坚决查办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受贿、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健全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网络舆情收集和处置机制,完善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探索建立举报人奖励制度。胡锦涛同志强调,防治腐败,必须既通过教育引导使人自觉从善,又通过制度约束使人不能为恶,既通过思想道德建设提高恪守制度的自觉性,又通过制度建设增强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性。这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战略思路,必须长期坚持。

党员廉洁建设学习心得体会篇3

党越是长期执政,反腐倡廉的任务越艰巨,越要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越要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通过这次机关党工委集中组织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上的讲话、《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廉政准则》等学习有关文章,以及原县林业局局长李春才受贿案电教篇,活生生的反面教材给人以强烈的震撼、深刻的警示。通过这次组织开展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我感触很深,体会也很深。我认为党员干部要廉洁从政、防腐拒变就着力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才能在思想上筑牢反腐的防线。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一个人,如果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出了偏差,总是想着个人利益,甚至为了个人的享受,不惜损公肥私,那么,他的腐败是迟早的事情。例如胡长清、成克杰等人,虽身居高位,被党和人民委以重任,但他们心里想的,不是怎样为人民群众干实事,而是怎样为自己谋好处,一旦失去约束和监督,他们便为所欲为,暴露出贪婪的本性。只有通过全面的经常的教育,警钟长鸣,真正打牢思想政治基础,筑严思想道德防线,才能牢固树立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我作为是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心里应该始终以国家、企业的利益为重,个人利益自觉服从集体利益,立足本职岗位,积极为我县的发展做出贡献。

二、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增强廉政勤政意识。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时时处处要用纪律和法律约束警示自己,要自觉主动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始终清醒地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是代表组织行使的,而不是代表个人的权力;其次是要进一步提高自身决策水平和执政能力。要始终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放在重要位置,时刻把思想改造放在第一位,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发展大局放在第一位,时时刻刻与上级党组织保持一致,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不论任何时候,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肩负起上级党组织和职工群众托付的重任,就必须在廉洁自律方面为其他干部作出榜样,时时刻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行动上的廉洁自律,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廉政承诺书规定,认真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个人收入申报和礼品登记制度;始终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不搞以权谋私、不利用职务之便,为家属及亲友办事、说情;在人际交往中,坚持慎重交友、慎重用权,做到自警、自省、自重、自律,居安思危,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工作。在作风形象上,始终坚持尊重他人,尊重自己人格,珍惜声誉,拒腐蚀、永不沾,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和浩然正气。

三、要加强对各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实践一再证明,权力失去监督必然产生腐败。因此,要落实从严治政方针,确保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必须加强行政监管,特别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勿庸置疑,防腐拒变、廉政勤政是每个领导干部一生的追求。任何一个真心实意为人民服务的领导干部,都必须把人民的利益视为头等大事,把勤政廉政视为生命的第一要义。无数干部就是靠着这种高风亮节,抵制五光十色的诱惑,受到了人民群众的赞誉。从这个意义上说,没有思想上的清白,也就不可能有作风上的廉洁,同样丧失了作风上的廉洁,就会导致道德上的堕落。我们的领导干部不管职位多高,都不能脱离群众。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时时刻刻问问自己是不是很好地履行了人民公仆的职责。这样才能做到清廉为官,勤政为民。因此,加强对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要增加政务的透明度,加强八小时之外的监督,完善制度。

四、要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和依法行政建设。构筑惩防腐败体系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必须准确把握和正确处理好三者的关系,领导干部在单位中处于核心地位,起主导作用,拥有对一些重大问题的决策权。如果对领导干部运用权力监督不力,必然导致其从政不廉。民主是一个政党、一个国家能够长期生存和发展的唯一法宝。我们社会主义新中国开国之初,毛泽东主席在回答民主人士黄源培先生所问的:“一团体、一国家、一名族,其兴也勃焉,其忘也忽焉”这个周期律的时候,就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已经找到了一条破解这一兴亡周期的法宝,那就是民主!言犹在耳,党内产生的各种腐败现象,往往是因为党内缺乏民主精神和民主制度,大搞一言堂、个人独断专行;必须严格执行党内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必须集中讨论、民主决策。同样领导干部在经济管理和社会事务中出现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等腐败现象,也是因为法制建设的缺失,无法可依或者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所致。必须建立经济和社会管理重大问题依法行政、舆论监督、群众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使“让人民群众当家主人”不仅仅停留在口头上而是落实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具体实践中。

总之,廉洁从政、反腐败斗争是我党和政府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在“自律”的基础上,实行“它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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