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森林火灾致家长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17-06-15 19:26

森林火险、火灾严重破坏生态资源,造成巨大经济损失。预防森林火灾,是诶个人的责任,家长要做好孩子的模范作用。下面小编整理了预防森林火灾致家长的一封信,欢迎阅读。

预防森林火灾致家长的一封信篇一

各位同学及家长:

你们好!

现传达大连金普新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大连金普新区社会事业局、大连金普新区农业局文件精神。现在正值春季气温干燥之际,火灾易发、高发,防火形势严峻,为切实做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杜绝各类火灾隐患,确保师生及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打造平安和谐新区,为此特致信提醒你们,请家长配合学校一同教育学生并带头做好以下工作:

一、学校在近期将大力开展森林防火“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即每班出一次森林防火主题班会,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识课,写一条森林防火的标语,写一篇森林防火作文,给学生家长写一封森林防火信,让广大师生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懂得造成森林火灾事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在全社会营造一种重视森林防火工作的氛围。

二、学生和家长要相互学习森林防火相关知识,提高森林防火意识,明确防火的责任和失火应承担的后果。家长要教育好孩子不要野外用火、玩火、玩爆竹等。学生要劝告家长不得在林旁山边烧荒、焚烧秸秆,在林区吸烟、上坟烧纸,在林内烤火、用火把照明,在林区稻田烧稻草等。

三、学生、家长要主动监督家人、邻居,特别是弱智者、过路人不能野外用火,发现他人在林区用火、用明火照明、吸烟、生火做饭等,要及时教育和制止,如果制止不了,要及时向当地政府部门报告。

四、近期火灾易发,请家长加大监护力度,严禁学生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山(林)游玩,不得在林区内开展任何活动,严禁野炊及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五、全区中小学生应自觉遵守防火规定,发现火情不得擅自扑救,应及时向当地政府部门报告,以便及时组织人员扑救。

六、家长应自觉遵守防火规定和金普新区管委会下发的《金普新区森林高火险期禁止野外用火通告》,发现火情应及时报告,杜绝老、弱、病、残、孕、幼盲目进入火场进行扑救。

七、学生及家长第一时间发现火情,要及时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和87701334,详细说明着火地点及位置,以便于森林消防队快速到达火场进行扑救。

绿水青山呼唤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风调雨顺源于森林与生命相互依存,让我们同心协力,防火护林,为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和谐新区贡献一份力量。

松林小学

3月30日

预防森林火灾致家长的一封信篇二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十年树木,一片森林的形成往往需要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森林火险、火灾严重破坏生态资源,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时值春季,是山林火灾事故多发、易发期,今年我市降水稀少,近期防火等级已达到最高级别,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迫在眉睫。为了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为了保护我们来之不易的绿水青山,为了更好地建设我们美丽的家园,希望广大家长积极行动起来,和我们一起做好预防森林火灾工作。

重点教育孩子做到“六不”:

1.不带火种进入林区;

2.不在林区玩火;

3.不在林区丢弃火种;

4.不在林区地边放鞭炮;

6.不参加扑救山火行动。

同时,我们也向广大家长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1.严格做到“六不”:①不在山林中乱丢烟蒂;②不在野外点荒火;③不烧田草、秸秆;④不在野外烧火取暖;⑤不在山林中燃放烟花爆竹;⑥不在野外烧烤、做饭。

2.文明祭祀。在即将到来的清明节祭祖时,文明祭扫、绿色祭扫,通过互联网、献一束鲜花、送一段旋律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开展祭祀活动,严防发生火灾。

3.切实履行好监管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加强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管理,经常进行预防森林火灾等安全教育。

4.密切配合学校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不断增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儿童、学生上山扑火,一旦发现火灾立即报警。

良好生态源于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青山绿水需要全社会共同呵护,让我们共同努力,防火护林,保护好、建设好我们共有的美丽家园。大手拉小手,防火保平安;小手拉大手,安全一起走。

祝您的孩子平安、健康、快乐!

大连市教育局

3月28日

预防森林火灾致家长的一封信篇三

尊敬的家长:

你们好!

进入春季,天气干旱少雨,气温回升,山林内可燃物多、春季野外生产用火活动多、烧荒烧地堰多、乱扔烟头多、上坟烧香烧纸多,森林火灾进入高发期,也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为了提高学生的防火意识,有效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希望家长能够与学校配合做到以下几点:

一、各位家长要深刻认识到当前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认识到森林防火工作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增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

二、希望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对学生的监管工作,切实履行好监护人的义务和责任。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森林防火教育,严禁学生进山玩耍,严禁学生野外用火和野炊,让学生知道每年上半年2月下旬至5月底为森林防火期,杜绝因学生玩火造成的森林火灾。尤其要注意教育学生不参与森林火灾的扑救。

三、家长和子女能互相监督、互相约束,家长能做好子女的表率。清明节期间,希望家长能够文明祭祖,不带火种进山,更不违规火。

四、希望各位家长积极配合学校的工作,充分发挥学生义务防火宣传员的作用,在社区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一种重视森林防火工作的氛围。

此致

敬礼!

辛寨子街道办事处

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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