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鼓励创新政策

发布时间:2017-04-08 20:35

推动一大批成长性企业成为创新型企业,政府在政策上予以了支持,下面就让小编来给你介绍2017鼓励创新政策。

2017鼓励创新政策:十大优惠

(一)科技项目支持。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各级科技项目;对国家和省、市支持的项目按扶持金额的5%给予区级配套资金支持;优先安排区级产业发展扶持资金。

(二)投资融资支持。优先为入选企业争取“县域经济调度资金”;优先纳入高新区保证保险贷款后备企业和集合贷后备企业;对成功在主板、“新三板”、“新四板”、“科技板”上市且募集资金70%投在宜昌高新区的企业,高新区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奖励;高新区参股的创投基金(如湖北省高新投、科华银赛、鹏德基金、宜昌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等)优先支持入选企业。

(三)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对入选企业独立或联合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建立的国家级技术创新平台奖励100万元,省级产业研究院奖励50万元,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奖励30万元,省级校企共建研发中心奖励20万元。

(四)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对主导制定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奖励30万元;对参与制定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奖励5万元;对获得发明专利的企业给予每项5千元的奖励;对获得实用新型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的企业给予每项3千元的奖励;对获得外观设计专利的企业给予每项1千元的奖励;对购买科技成果进行转化的企业给予10%的补助,单项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五)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对以企业为主体新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按每人不超过10万元的标准对企业进行补贴,并为引进的高层次领军人才和认定为创新型示范企业、创新型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赠送“宜昌高新区英才卡”,享受购房、就医、子女就学、旅游、出入境、购物、健身等服务,实行高层次人才“首席服务官”制度。

(六)自主创新支持。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创新型示范企业奖励5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创新型企业奖励1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双软企业奖励5万元;对进入省成长路线图计划的企业奖励2万元。

(七)在孵企业成长支持。对落户在高新区管委会孵化器内的创新型成长企业,给予3年150平方米以内房租全免政策(民营孵化器内按月房租不超过25元/平方米补助);对在孵化器内购买办公场地的创新型成长企业,按购房款的4%进行补贴,单项最高补贴10万元。

(八)高效服务支持。入选企业优先享受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优服汇”平台的专项服务,主要包括大型设备仪器共享、科技金融、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培训、综合信息等服务内容。

(九)产品推广支持。在符合《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入选企业产品优先列入高新区管委会采购名录。

(十)团队激励支持。三年培育期满,经过验收,对达到创新型示范企业或创新型企业标准的创新型企业管理团队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高新区管委会对达标企业发文、授牌。

2017鼓励创新政策:入选创新型成长企业具备的条件

(一)在宜昌高新区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二)主营业务领域为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先进装备制造、文化创意、电子商务等,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

(三)所生产经营的产品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利润率在30%以上。

(四)具有一定的产品开发能力,研究开发经费占当年企业总支出的10%以上,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30%以上。

(五)具有高成长性。预测近三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和税收的增长幅度将达到20%以上。

(六)在申报过程中,有偷税漏税、侵害知识产权、环保未达标、注册资本未按时到位和其它违法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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