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帐号怎么查 南京公积金转移办理须知
根据公积金提留是否为法律上的强制规定,可以将公积金分为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但你知道南京公积金是如何查的呢?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南京公积金帐号怎么查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南京公积金帐号怎么查
查询公积金账户信息明细可通过以下方式:
1.到当地管理中心窗口查询,也可通过自助设备查询。
2.登陆当地网站查询,请访问中国社会保障网,进入社保查询栏目然后选择自己所在省市进入当地社保局网站查询
3.通过当地(区号)12329热线输入身份证号查询。
南京公积金转移办理须知
办理流程
一、正常转移
1、单位在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或到建行网点购买《南京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南京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
2、单位不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按以下方式办理转移:
(1)单位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并加盖印鉴章,一次办理多人转移的还应当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并加盖公章。
(2)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携带《申请书》、《清册》和下列资料到建行网点办理转移审核:
两个单位之间转移应当提供的资料:
①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文件或工作调动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
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③转入单位接收证明;
④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从单位转移到管理中心集中户应当提供的资料:
①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
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③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银行工作人员审核单位或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办理转移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单位经办人或职工确认。转移手续办理完毕后,银行工作人员将一联《受理回执》和资料原件交还单位经办人或职工。
3、单位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职工本人认可的,按以下方式办理转移:
(1)单位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并加盖印鉴章。
(2)职工本人携带《申请书》和下列资料到建行网点办理转移审核:
两个单位之间转移须提供的材料:
①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文件或工作调动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
②转入单位接收证明;
③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单位转移到中心集中户应当提供的资料:
①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
②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职工在银行网点现场填写放弃声明。
(4)银行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办理转移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转移手续办理完毕后,银行工作人员将一联《受理回执》和资料原件交还职工。
二、特殊转移
1、职工所在单位处于下列状态的,由职工本人到管理中心(区县管理部)柜台办理转移:
(1)无法联系的;
(2)经管理中心行政执法部门认定的。
2、职工携带下列资料到管理中心(区县管理部)柜台,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将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管理中心集中户:
单位无法联系应当提供的材料:
(1)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无法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文件的,提供社会保险转移单原件、复印件;
(2)市工商局出具的《企业直接申请注销资料查询表》原件(单位状态为注销或吊销);
(3)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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