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帐号怎么查 南京公积金转移办理须知

发布时间:2017-03-08 10:07

根据公积金提留是否为法律上的强制规定,可以将公积金分为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但你知道南京公积金是如何查的呢?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南京公积金帐号怎么查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南京公积金帐号怎么查 南京公积金转移办理须知

南京公积金帐号怎么查

查询公积金账户信息明细可通过以下方式:

1.到当地管理中心窗口查询,也可通过自助设备查询。

2.登陆当地网站查询,请访问中国社会保障网,进入社保查询栏目然后选择自己所在省市进入当地社保局网站查询

3.通过当地(区号)12329热线输入身份证号查询。

南京公积金转移办理须知

办理流程

一、正常转移

1、单位在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或到建行网点购买《南京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南京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

2、单位不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按以下方式办理转移:

(1)单位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并加盖印鉴章,一次办理多人转移的还应当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并加盖公章。

(2)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携带《申请书》、《清册》和下列资料到建行网点办理转移审核:

两个单位之间转移应当提供的资料:

①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文件或工作调动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

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③转入单位接收证明;

④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从单位转移到管理中心集中户应当提供的资料:

①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

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③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银行工作人员审核单位或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办理转移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单位经办人或职工确认。转移手续办理完毕后,银行工作人员将一联《受理回执》和资料原件交还单位经办人或职工。

3、单位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职工本人认可的,按以下方式办理转移:

(1)单位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并加盖印鉴章。

(2)职工本人携带《申请书》和下列资料到建行网点办理转移审核:

两个单位之间转移须提供的材料:

①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文件或工作调动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

②转入单位接收证明;

③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单位转移到中心集中户应当提供的资料:

①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

②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职工在银行网点现场填写放弃声明。

(4)银行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办理转移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转移手续办理完毕后,银行工作人员将一联《受理回执》和资料原件交还职工。

二、特殊转移

1、职工所在单位处于下列状态的,由职工本人到管理中心(区县管理部)柜台办理转移:

(1)无法联系的;

(2)经管理中心行政执法部门认定的。

2、职工携带下列资料到管理中心(区县管理部)柜台,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将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管理中心集中户:

单位无法联系应当提供的材料:

(1)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无法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文件的,提供社会保险转移单原件、复印件;

(2)市工商局出具的《企业直接申请注销资料查询表》原件(单位状态为注销或吊销);

(3)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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