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随笔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读完这部小说,大家都有写有哪些随笔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你整理许三观卖血记随笔,希望你喜欢。
许三观卖血记随笔篇一
余华的小说是塑造英雄的,他的英雄不是神,而是世人。但却不是通常的世人,而是违反那么一点人之常情的世人。就是那么一点不循常情,成了英雄。——王安忆
它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全书以主人公许三观卖血的经历为主线,年轻时,许三观出于好奇,同时证明自己有把好筋骨而第一次卖血,第一次拿到了三十五元钱,在胜利饭店吃了人生中第一盘爆炒猪肝,喝了第一口温过的黄酒。接下来,他因为大儿子一乐打伤了他人没钱支付医疗费而卖血;又出于对出轨对象林芬芳的内疚而卖血;自然灾害时期为了全家人能去胜利饭店吃碗面而卖血;儿子们下乡插队,许三观卖血给一乐补身体、增开销又卖血给二乐的生产队队长置办酒菜;最后一次,也是最漫长、最艰辛的一次,一乐病重,为了凑钱治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卖到上海……在许三观的意识里已经根深蒂固的认为,卖血就可以解决灾难。所以,当他六十岁得知自己已经老到没人再要他血的时候,他的精神崩溃了,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站在大街上失声痛哭,“我老了,我以后不能再卖血了,我的血没人要了,以后家里遇上灾难怎么办……”
主人公许三观活得简单而直接,在他固有的道德准则中,卖血并不意味着痛苦和磨难,只是一种解决问题的途径。《许三观卖血记》用冷静朴素、极具控制力的寥寥数笔,勾勒了一个有着顽强坚韧的生命力、面对苦难从容执着的人生态度,以及有着不同常人的伦理情感和生存思维这三个独特维度的许三观。
这本书表达了作者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一切尤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叙述慢慢拉出去,拉到了路的尽头。小说中,作者让许三观平凡的人生用对话、重复的叙述模式来呈现,以敏捷的思维和丰富的情感使“客观的叙述”、“单纯的对话”、“简单的重复”达到“心动”的效果。
故事情节看似荒诞可笑,跳跃性极强,但其实作者用不经意的笔墨表现了苦难重压下民间赖以生存的幽默和乐观主义。比如过生日时,许三观用嘴帮家人每人炒了一道菜,让大家用耳朵听着吃,到最后屋里的口水声响成一片。小说与现实的距离被拉到最为接近的方位,挣扎在生活底层的人民表现出独立面对苦难的本色。作者在书中尝试用类喜剧的方式去解释痛苦、消解痛苦,于是选择用重复来制造这样一种效果,在重复的过程中人的机械化得以彰显,从而引发一种近似于自嘲的、笑着流泪的效果,读者透过重复的苦难看到生命里难得的温情也露出了悲凉的底色。
许三观是卑微的,只是“想吃一盘炒猪肝,我想喝二两黄酒,我想卖了血以后就去吃炒猪肝,就去喝黄酒……”他以小人物简单而实在的性格面对生活的艰辛磨难,他的一举一动都在看似不经意的回环往复中勾起读者带着泪的笑。许三观为了自己和别人的幸福不断付出,并且为了家人可以不惜拿自己生命冒险,他是平凡的人,但绝不是平庸的人;他是卑微的人,但绝不是怯懦的人。
许三观卖血记随笔篇二
第一部分:情节内容
小说的主人公许三观卖血的经历是贯穿小说始终的主线,从小说开篇至结尾,许三观一共卖了12次血。
第一次是他碰到了乡下来的阿芳和根龙,听他们说卖血能挣35元钱,便和他们一起进了医院,在故事开始的时候,许三观就是一个精打细算的人,35元对他来说并不是一笔小数目,他要把钱用在刀刃上,于是他用这35元娶了媳妇、成了家。
第二次卖血,是他的大儿子许一乐闯了祸,用石头砸坏了领居家孩子的脑袋,他走头无路,只好通过卖血去偿还医药费。
在这十二次的卖血经历中,最让我印象深刻部分的是他为大儿子许一乐治病,奔往上海的途中一路颠沛流离、一路卖血攒钱,他为了给儿子治病,几乎险些丧命,如果不是路上遇到好心人将他送往医院及时输血,恐怕他早已命丧黄泉。
在读这部分内容的过程中,我的内心无时无刻不为许三观的行为所牵动,我时刻担心着没到下一个段落,他就会死去。然而直到我翻完整本书,他仍然完好的活在这个人世间,作者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倔强的、顽强的、勇敢的、就算濒临绝境也从没想过放弃生的希望的社会底层的“小”人。
许三观的一生平淡无奇,乏善可陈,而他的壮举就是卖血,他通过卖血一次次挽救家人的性命于水火之中,支撑家庭一次次地度过难关。
书中另一个片段,当小城内流言四起,街坊四邻处处言传大儿子许一乐并非许三观亲生时,许三观对许一乐的感情从最爱到恨到接受和包容最后又回到最爱的变化,体现出了他勇于摒弃人言可畏、直面人生的温情和豪迈。
流言在某些时刻确实会对人生造成无法挽回的影响,它具有强大的摧毁性,直到今天也是如此。难得的是许三观敢于无视传统的社会诟病,这确实值得身处于当今文明社会的我们所共同学习。
第二部分:写作手法
小说从许三观20多岁写起,一直到他50多岁快60岁为止,前后一共经历了大概40年,在这40年中,发生的历史事件按照时间的先后顺序可以归纳为:1958的人民公社、大跃进和大炼钢铁;天灾人祸导致的全国性饥荒;文化大革命。
在故事的叙述中,作者并没有用过多的笔墨描写历史,而是通过人们的“说”来表达特殊时代背景下人们生活的遭遇。例如第十八章整个章节用的都是“许三观对许玉兰说:‘……’”这样的句式,让许三观一股脑儿的把自己所见所闻所思考的有关人民公社、大跃进和大炼钢铁的内容都说出来,这样的表述方式相比于铺陈描述更容易拉近读者与主人公之间的距离。
同样,对于文化大革命的理解,作者也是让许三观“说出来”,既符合人物所处的社会层次,又能更深刻的启发读者的思考,给读者留下更多的想像空间。作者有意减轻历史感,而人物所“说”却又饱含历史感,使读者们不经意间陷入对历史、对文化大革命的重新思考。
《许三观卖血记》又较为成功地讲述了一个“活着”的故事,余华自己说,他在《在细雨中呼喊》中感觉到人物会说自己的话,在写《活着》的时候无法再将自己的意志加诸于人物,并且让人物自己说话的叙述角度让他感到非常舒服,而在《许三观卖血记》中,人物完全是自己在说话了,这在他的创作生涯中可谓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和转折。
最后,用意大利《晚邮报》对该书的评价作为文章的结语:《许三观卖血记》给我们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因为其内容的典型性,和它发人深省的主题思想,这部小说不同于普通的悲剧或喜剧,它是一出悲喜剧,就像是给无味的白米饭中添加了新奇的调料。
许三观卖血记随笔篇三
看完《许三观卖血记》后,我的心里像五味瓶一样,各种各样的感觉全都涌了出来,尤其是当看到许三观想为自己卖一次血的时候,结果血管头却说,他的血现在只能当成油漆了,可怜这个许三观竟然在自己想为自己卖血的时候,却已经没有了这个机会。
这也许就是许三观的命,他一共卖了11次血,有好几次都差一点把他自己的命给丢了,但他每一次卖血都是为了别人,有一次是为了林芬芳,有时是为了他自己的儿子,有时是为了他的妻子,还有时是为了他的邻居。我觉得他这样也挺好,因为不管怎么说,许三观也是经过了文革,大灾荒的人,虽然他的妻子许玉兰曾让许三观觉得很头疼,但是他还是健康的活了下来,我认为这样的日子在旧社会的中国还是很好的,而且余华的作品通过许三观有利的讽刺了当时的社会现象。
首先卖血以前要和血管头搞好关系,并却要送血管头一些好东西,这样血管头才可以让你的血合格,即使不合格也没有关系,谁交给他送礼了呢?所以到了后来,换了一个新的血管头,许三观的血就不合格了。而且,在许三观的儿子一乐和二乐去农村插队落户,为了不让自己的儿子们受苦,许三观和妻子许玉兰把一乐、二乐的集体户长请到了家里,但因为家庭贫困,许三观又卖了一次血,这两位户长吃得很好,所以许三观家对此也放了心。
再说说文革的时候吧!文革的时候许三管家并没有逃出劫难,许三观的妻子许玉兰也不知道得罪了谁,被上了大字报,整日被搅得不得安宁,不但白天不能在家里干活,而且不是被成群成群的人批斗,就是得在胸前挂个牌子在大马路上站着被人嘲笑。 许玉兰被他们带走后、到了下午才回来。回来时左边的头发没有了,右边的头发倒是一根没少。他们给她剃了一个阴阳头,从脑袋中间分开来,剃得很整齐,就像收割了一半的稻田。但最惨的并不是许三观家,而是县长家,因为在文革的时候,所有当官的人和有知识、有文化的都将受到批斗。县长,那个大胖子山东人,从前可是城里最神气的人,从前见到他时,他手里都端着一个茶杯,如今他手里提着个破脸盆,边敲边骂自己,骂自己的头是狗头,骂自己的腿是狗腿……”这就是文革呀!好人反倒成了坏人,而坏人到变成了好人,以前谁得罪了你,现在你就可以整他。高考的了状元,反被人们厌恶,高考交白卷,反而成了人们心中的偶像。那些莘莘才子们被沦为知青,文学家们被打进了牛棚。我想在文革时候,许三观家的情况其实并不差,反倒可以说算较好,因为既为家破人亡也为有生死离别。
在新社会的家庭中,日子应该越过越好,可许三观家却越过越坏,一乐得了肝炎,家里花了很多钱但在当时的社会条件和经济条件下自然不够,刚刚因为二乐的事情卖血不到1个月的许三观,不得不打破规矩,本来卖血要等到三个月以后才能继续卖,但为了一乐,许三观只好有去卖血,但李管头说什么也不让他卖,于是他只好到别的血管头那里去卖血,但卖血的钱肯定不够支付昂贵的医药费的。所以他只好四处借钱,邻居、朋友能借的他都借了,一天上午,他借了11户人家,但有8户人家都借给了他。后来许三观也老了,血在管头的眼里,已不再是血,而是当油漆都不够格了。
在现实生活中,这些情况也不是没有的,比如为了求别人办事,总会有一些人走后门,不通过正当渠道办事情,但更可恶的有一些部门是明知对方求自己是违法的行为,甚至违法的事情,但他们仍然为了自己的利益去做,抛开人们百姓的利益去做,现在这种所谓的“人民官”已经越来越少,中国也就会变得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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