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进口奶粉新规相关消息
2015年7月1日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正式实施。今天小编将与大家分享:2015年进口奶粉的新规最新相关消息!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新标准规定,该大类产品主要包括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及其他特殊膳食用食品。届时,进口婴幼儿乳粉包装上中文标签不符合新规定的,将一律按不合格产品做退货或销毁处理。
新标准修改了特殊膳食用食品的定义,明确其包含的食品类别及标准适用范围;参照国际标准,增加不应对0-6月龄婴儿配方食品中的必需成分进行含量声称和功能声称的基本要求,如不得标注“含有4倍的DHA”等字样;修改了能量和营养成分的标示方式和允许误差范围等要求;修改了对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含量声称要求和功能声称用语,根据国际惯例,删除了能量和营养成分的比较声称。
据了解,特殊膳食是食品生产厂家为了满足某些特殊人群的生理需求或疾病患者的营养需求,按照特殊配方而专门加工的食品。这类食品的适合人群、所富含的营养素或对某些成分的含量有特殊要求。过去,不少商家会利用这一点做出指向性宣传,进而对消费者产生误导。而即将实施的这项法规,则对标签市场进行了进一步规范。
“含有多倍DHA”不能印上包装了
旧包装奶粉低价促销
即将实施的《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中明确规定,包装不得再对0至6个月婴儿配方食品中的必需成分进行含量声称和功能声称。而这也意味着,风靡婴幼儿奶粉、食品界的“含有多倍DHA”、“DHA亲和配比”、“富含乳清蛋白”等广告语将不能再出现在包装上。
6月29日,三湘都市报记者对长沙市多家超市、婴幼儿食品店进行了走访,发现在架销售的多个品牌0至6月婴幼儿奶粉产品包装上仍对其部分成分和功能进行了显眼标注,“提升67%DHA”、“可溶性膳食纤维”、“亲和人体结构脂OPO”等标语清晰可见。
而一些母婴店的国产、进口奶粉品牌也在做促销活动。原价222元的某品牌2段罐装奶900克售价由每罐222元降价至188.7元,3段奶粉售价由每罐196元降至162.7元。“一方面是到了年中促销的时候,另一方面也是老包装产品要尽快销售。”世纪金源某母婴店店员称。
“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0-6个月婴儿配方食品中必需成分的含量有明确规定,婴儿配方食品必须符合标准规定的含量要求。由于0-6月龄婴儿需要全面、平衡的营养,不应对其必需成分进行声称。”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特殊膳食使用标签
应说明“如何吃”
众所周知,特殊膳食是具有一定“食补”功效的食品。因此,它的食用方法和每日剂量也成为消费者必须注意的事项。
在即将实施的新规中明确要求,作为特殊膳食的食品标签上需要对食用方法、每日或每餐用量进行清楚标注,“以指导消费者合理使用”。
目前,在我国市场中,销售范围最广的便是糖尿病人专用食品。湘雅路上一家糖尿病人食品专卖店内,糖尿病人食品五花八门,有木糖醇饼干、苦荞沙琪玛等多个品种在售。
店主介绍,店内多是无糖或者以木糖醇代替白砂糖制成的产品。不过,记者在这些食品的包装上几乎没有找到“糖尿病人专用”字样,而这也就是说,厂家和商家都在某种意义上打了“擦边球”,此类商品并非属于“特殊膳食”。
而在华夏路的一家药店中,记者见到了明确标有“适宜人群”的特殊膳食食品。其中,一份标明适宜人群为“术后人群”的营养液的包装盒上,明确标注了食品的用法用量和贮藏方法。记者在网络上以“特殊膳食”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后发现,一些产品包装上除了产品规格、保质期及适用人群外,并未清晰标注食用方法及计量。
需要注意的是,具有特殊医学用途的配方食品,包括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的食用方法需要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根据消费者个体情况或医学状况的不同阶段进行调整。而此类产品的食用方法则需标示为“每日或每餐食用量参照医生或者临床营养师指导”字样,消费者购买到标有此类标签的特殊膳食时,先向医生咨询具体食用方法则更为理想。
提醒
7月1日为分界线
据了解,在标准实施前生产的食品可在食品保质期内继续销售至保质期结束。不过,厂家自2015年7月1日起生产的产品,其包装则需要按照新标进行,消费者在购买时应注意其生产日期。
延伸阅读
奶粉业又见史上最严 消费者能否重拾信心
又见“史上最严”这四个字。这次依然是在奶粉行业。
本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根据这一办法,过去奶粉配方“备案制”将被“注册制”取代,而且,同一企业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每个企业注册配方数不得超过5个系列、15种产品配方。
此办法一经公布是否如媒体所言在奶企中引起巨大反响暂不考究,但是笔者身边不少朋友表示,原来这些年买的所谓的普通版、金装、白金装婴幼儿配方奶粉可能使用的是同一套配方,只是叫法和包装不同罢了。
更有人很是气恼,直指“买的不是奶粉,是包装。”以某品牌为例,淘宝上的三种包装的婴幼儿配方奶价格(罐装)相差可达百元以上。这对于家有小奶娃一周可“干掉”一罐,一月至少要吃掉4罐的家庭来说,并不是一个小数字。
对此,有关部门也坦承,本次奶粉新政出台的用意就在于遏制“同配方不同价”、卡死企业多品牌、价格战战略。一句话,就是纠正部分奶企“重营销而轻质量”的怪相。
事实上,为了管好宝宝们的口粮,这些年相关部门也是蛮拼的,“史上最严”不断推出。比如,早在5年前,我国为了和国际接轨,批准公布了与国际标准完全一致的66项乳品安全国家标准;2年前,又试图从生产源头上控制乳品质量,出台了被称作“史上最严”审查细则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版)》。而本次“最严”新规可以说是从市场营销上来保障婴幼儿配方奶粉质量。
在笔者看来,奶粉新规的不断出台有如层层剥笋,笋在成为竹子之前,有多层外皮包裹,剥笋时需要有最够的耐心,一层层地剥开,才能剥到所要的笋心。纵观一条条“史上最严”奶粉新政出台,也表达了政府要啃乳业这根“硬骨头”的决心。
可是,就如罗马非一日建成,信心的崩塌只需要片刻,但重建却需假以时日、一砖一瓦。对于国内奶粉而言,如果只是每次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后才促使一些措施的出台,那只是化解消费者怨气的权宜之策,并未触及行业的灵魂和根本。另外,从监管方面来说,即便是“最严”的规定也需要相关部门有力的监管和执行,否则仍然是白搭。
公共信心能否恢复,最终靠的还是消费者的评判。这一次希望不要让人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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