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3-13 15:30

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教师评价机制,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依据《教师法》、《末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10年修订),根据瑞教政「2010」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瑞安市锦湖实验小学小学教师职道德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10年修订)为考核内容,建立师德考核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我校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做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

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10年修订)为主要内容。

三、考核对象

在编在岗教职工,其中校级领导干部考核按瑞安市教育局教育干部考核办法执行,离岗退养和长期病休超6个月及以上的人员不参加考核。

四、考核方法与步骤

1、成立师德考核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工作小组:

由领导小组成员和民主推选产生的教职工代表(占工作小组总人数50%以上)组成,分三组,分别对低年级段﹙一、二、三、年级﹚教师,高年级段(四、五、六年级)教师和非教学人员进行考核。

加强对师德考核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引导广大教职工正确认识开展师德考核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增强参与意识;要引导学生和家长对师德考核工作给予正确理解和支持。在考核中要精心组织、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规范式操作、务实求效,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准确、公正。

2、形式与时间

采用“五考核”的形式,即自我考核、领导考核、同事考核、学生考核、家长考核,考核时间在每年的5月份下旬,并在每年6月份上旬将考核结果上报安阳教育学区和市教育局备案。

3、步骤

学习宣传。认真组织好《规范》学习,加大宣传力度,开展主题学习会、研论会、座谈会、演讲会和暑期师德专题培训等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教育活动;将《规范》、《瑞安市人民教师誓词》、《瑞安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在职工有偿家教、带寄宿生、兼课管理工作的通知》等印给教职员工,做到人手一册,并充分利用会议室、办公室、黑板报、校园宣传栏、广播等载体进行宣传;聘请专家、名师对《规范》进行宣讲,帮助广大教师全面了解新时期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实施考核。一是要做好准工作;二是教职工自评;三是要组织好学生考核与家长考核,要召开专题会议,讲清意义,明确要求,学生考核由学校随机选择任课对象不低于50﹪学生(每年变动)参加。家长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可采取问卷、座谈等形式;四是组织好领导考核和教师间的互评;五是组织好非教师人员由自我考核、校长考核、其他领导考核、教师考核(非教学人员参加)四个层次组成;六是考核领导小组评议,结合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在打分量化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对每个教职工作出客观评价。七是做好考核统计、分类建档。

公布结果。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通过适当形式向全体教职工公布。

梳理反馈。学校对考核中反映出来问题,应认真进行梳理分析,视情况向教职工本人反馈,同时进行个别谈话。教职工要根据反馈的问题,剖析原因,提高认识,主动反思,认真开展自我考核,制定整改计划,提出改进的时限,并上交学校存档。

整改提高。师德考核成绩作为年度考核主要内容,边考核边整改,对师德表现差,问题比较突出的个别教师由学校要领导进行诫免谈话,限期改进提高。通过整改使教师队伍中觉悟不高,师表形象差,以职谋私,有偿家教、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现象得到时有效遏制,促进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不断提高。

认真总结。集中考核结束,每位教师都要结合自身实际,写出个人总结上报学校。学校要认真总结,对考核中反映出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查找原因,制定措施,提出整改建议,不断完善师德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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