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津市买保障房要交土地出让金吗?交多少

发布时间:2017-05-10 11:01

很多人都开始购买二套房三套房了,对于城市中低收入人群来说,购买首套房还是觉得难度很大。保障性住房的出现让很多困难家庭也能够拥有属于自己的房产了,保障性住房存在的目的就是改善低收入人群的居住条件,与以营利为目的的商品房是截然不同的。究竟在津市买保障房要交土地出让金吗?

在津市买保障房要交土地出让金吗?交多少

在津市买保障房要交土地出让金吗?

1、在津市买保障房需要交土地出让金的。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

2、土地出让金缴纳给国土资源部门。法律规定提出过具体要求,主要是必须足额缴纳,不得低于法定标准,详见《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

3、主要有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土地开发支出:包括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按照财政部门规定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城市建设支出:包括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支出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等。

在津市买保障房要交多少土地出让金?

1、土地出让金=(现市场价-购买价)*70%,已购房改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后,可以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房。产权人应按原购房价格和出售价格价差的7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

2、交易的时候在规定发布之日以前,按出售价格的10%上交,在规定发布之日以后的,产权人应按原购房价格和出售价格价差的7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出售价格低于市有关部门公布的同地段房屋状况基本相似的普通商品住房价格(以下简称指导价格)的,应按指导价格计算价差。

3、买卖双方对指导价格有异议的,可委托有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对房产价格进行评估,所需评估费用由委托方承担。购房人按市场价购买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后,取得商品房产权。产权人也可以按原购房价格和同地段房屋状况基本相似的普通商品住房价差的70%补交土地收益后取得商品房产权。

看了上面的一系列介绍,大家对于“在津市买保障房要交土地出让金吗”这个问题已经有更全面的了解了。保障性住房并非是每个人都有资格申请购买的,只有真正贫困的家庭在保障房审批的时候才能通过。关于保障房申请严格的管控在一定程度上也提升了保障性住房申请的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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