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专用权评估

发布时间:2017-02-10 13:28

如何评估商标权?商标专用权评估的材料又是什么?一起来看看下面小编为你带来的“商标专用权评估”,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商标专用权评估

如何评估商标权

在商标权评估中,经常使用的方法(原则)有三种:

1、重置成本法重置成本法,即在现有的技术和市场条件下,重新开发一个同样价值的商标所需的投入作为商标权评估价值的一种方法。它需要把商标权主体的有关广告宣传、售前售后服务附加值、有关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等累加起来作为商标权的评估值。

这种评估商标权的方法值得研究。首先,企业在申请商标注册时所花费的以及商标做广告宣传的费用,一般来讲,都已分摊到企业生产经营的成本中了。如果商标权评估时再一次计价,是否合适其次,商标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具有专有性和独占性,和一般的所有物不同,物品可以同时被不同的人所有;根据商标法规定,不允许在相同和近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相同和近似的商标。因此,对商标进行重置在理论上讲不通。

2、收益现值法收益现值法,即以特定商标在有效期内的预期收益作为商标权的评估值。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期满可以续展,续展没有次数的限制。即商标权人只要遵守法律规定,可以永远拥有商标权。收益现值法的评估,只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进行评定,有其一定的局限性。没有反映出该商标连续使用、注册的实际情况。

3、市场比较法市场比较法,即通过市场调查,选择一个或几个与被评估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作为比较对象,分析比较对象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条件,进行对比调查,估算出评估商标价值的方法。这种方法在实践中操作很困难,因为特定的商标权的交易是不公开的,双方所成交的项目及条件常常不为他人所知:即使有些商标权的交易信息可以获知,但可比性出入很大。因为每个企业的规模、赢利、产品质量、经营管理水平、售后服务和广告宣传等存在很大差异,无法做出科学、合理的资产对比和评估。

商标专用权评估的材料

商标权评估所需资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企业简介(3—5页)

3.法定代表人简介、组织机构图、股权结构图

4.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5.企业内部报纸(近两年)

6.主要新闻媒体对企业及产品的宣传报道材料

7.企业主要获奖证书、商标产品获奖证书

8.企业所在行业报刊、杂志

9.企业前两年工作总结

10.前五年各年产销量、销售额、利润总额、净利润统计表

11.前五年市场占有率情况(市场调查统计情况)

12.企业主要产品特点、工艺流程

13.企业主要管理制度、技术产品研发制度、营销制度

14.企业销售网络结构及分布图

15.前五年在电视台、广播、报刊、户外等投入的广告宣传支出(复印大额原始发票)

16.商标注册证及相关法律变更文书

17.商标图案释义

18.企业近四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19.企业未来发展规划

20.企业品牌发展规划

21.企业未来五年商标产品收益预测及详细说明

22.企业主要税收执行税率

23.商标续展承诺书、委托方承诺书

目前凡是以知识产权质押为中小企业融资的银行,对于贷款企业的授信额度都较低。以交通银行为例,在此次关于知识产权贷款的规定中,专利质押贷款采用综合授信方式,发明专利权的授信额不超过评估值的25%,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授信额不超过评估值的15%,商标专用权的授信额不超过评估值的50%,最高贷款金额为1000万元,最长期限可达3年。

怎样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

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1)申请书件的准备

(一)应提交的申请书件

1、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可在一份申请书中载明需要质押的多个注册号);

2、出质人和质权人的营业执照副本(需经年检有效)的复印件;

3、《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如果注册人发生改变,还应附送相关证明的复印件;

4、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和主合同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合同由法人代表授权的人签署的,还应附有关授权文件);

5、具有无形资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商标评估报告;

6、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书;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双方出具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二)具体要求

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印或者印刷形式。

2、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应加盖出质人和质权人双方的印章,或有出质人、质权人的签字,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加盖代理人的章戳。

3、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2)质押的原因和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3)出质的商标及质押的期限;

(4)出质商标专用权的质押价值及评估价值;

(5)当事人约定的与该质押商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2)《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的领取

申请登记书件齐备,申请手续符合规定的,商标局于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发给《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可以直接到商标局变更续展处领取,也可以邮寄。直接领取的,由办理质押登记的经办人或其授权的人领取,领证人应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和有关授权文件。

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邮寄或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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