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侵权案例 著作权侵权案例

发布时间:2016-10-29 16:18

版权,民事权利中最复杂的一项权利。除了具有人身权和财产权双重属性外,由于其智力成果无形性的特点,从而使权利人很难通过占有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权利,为此被他人无意或无过失侵犯的机会和可能比物权等权利要大得多、普遍得多。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版权侵权案例,欢迎大家前来阅读!

版权侵权案例篇1:

2006年6月,游戏《热血传奇》运营商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发现网上存在该游戏的私服,遂向公安机关报案。经查明,上海龙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明知其出租的服务器被租用者用于运营《热血传奇》盗版游戏的情况下,为牟取利益,仍然将九十余台服务器出租,并通过其开设的“爱我私服网”公然为服务器租用者提供软件支持、客户端链接和广告宣传平台,非法获利人民币18万元。2007年1月,检察机关就上述侵权行为,依法对龙联公司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于2007年2月25日做出判决,责令被告龙联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判处没收违法所得和罚金总计20余万元;判处该公司法人代表陈海龙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

版权侵权案例篇2:

2011年,湖北省荆门市部门会同版权部门对群众举报的“10.12”诚信网络侵犯著作权案进行调查。经查,2011年以来,罗某某等7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开设“诚信网络一条龙”网站,售卖“传奇”游戏私服版本、架设私服、为客户代理发布该游戏私服广告,非法接收资金共计202.3万元;李某某开办“至上科技”论坛,利用非法获得的“传奇”私服版本进行广告推广获利,非法接收资金175.4万元;何某某等3人利用QQ在网上联系发布“传奇”私服广告客户获利,非法接收资金共计1749.5万元。

2014年12月24日,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罗某某等11人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缓刑不等,并处罚金合计人民币1240余万元。

版权侵权案例篇3:

多角度解读“中国好声音”版权侵权事件

众多娱乐节目中,由浙江卫视打造的《中国好声音》脱颖而出,让其他花哨而山寨的选秀类节目一败涂地。不过近期,《中国好声音》因学员翻唱一首歌曲,招致了版权纠纷,被推上了风口浪尖。

事情源于“好声音”学员李代沫在参赛时翻唱了《我的歌声里》这首歌,而这首歌的词曲是由签约于加拿大nerrwerk音乐公司的华人女歌手曲婉婷独立创作。由于《中国好声音》在翻唱“我的歌声里”这首歌时未向版权人或音著协提出申请,最终才出现了曲婉婷所在的环球唱片在网上公开发布律师函,指责李代沫未经授权在自己的MV和电视节目中使用版权歌曲,要求李代沫停止以任何形式演唱或使用《我的歌声里》。对此,《中国好声音》节目组则强调称“节目使用过的歌曲,我们会在音著协那边登记报备,一年结束后会一次性支付费用,并非故意侵权,只是价格还在洽谈中”。

对于这样一种风波,我们其实并不陌生,因翻唱他人歌曲被指责侵权的事情屡屡发生。相信大家对旭日阳刚因在商业演出中翻唱汪峰“春天里”这首歌被指侵权的事件仍然记忆犹新。面对越来越多的同类事件,人们不禁疑惑:为什么唱歌也可能侵权?平时唱歌也不行吗?音著协在其中到底充当何种角色?种种疑问,实际上都是可以通过法律来解读。

版权侵权案例篇4:

三十余项专利技术,近年来五龙在电梯制动器市场迅速跻身领军团队,产品常年供应德国西门子等多家国际著名公司,去年年初刚落成的超级摩天大楼迪拜塔扶梯上也有五龙的制动器产品。随着市场的逐渐扩大,他们的长期客户每个季度定单都是成倍增加。

2008年夏天,五龙发现一家位于广州的美资企业客户的定单出现反常,数月来的定单一直停留在一个相对固定的水平上,与实际的市场需求情况相差甚远。经调查核实,发现这家美资企业厂房内出现了大量安徽广德县康利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同类产品,并且与五龙的“一种双推电磁铁新型减震机构”实用新型专利描述基本类似。于是,2008年底,五龙向安徽省合肥市中级法院递上了状书,踏上了专利维权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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