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法律手抄报

发布时间:2017-01-03 09:41

要与法律作朋友,与犯罪作斗争。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武器来武装自己,保护自己,才能让自己健康成长,走好人生的每一步!你知道法制手抄报怎么做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儿童法律手抄报,希望大家喜欢。

儿童法律手抄报的图片

儿童法律手抄报

儿童法律手抄报图一

儿童法律手抄报

儿童法律手抄报图二

儿童法律手抄报

儿童法律手抄报图三

儿童法律手抄报

儿童法律手抄报图四

儿童法律手抄报的资料

法制教育宣传标语

1) 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2) 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3) 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

4) 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5) 积极开展法治Xx建设,提高全市法治化水平!

6) 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7)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8) 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

9) 实行依法治国坚持执政为民。

10) 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青少年法制案例

案例一

一天晚上,原励德实验中学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让人费解的是杀人凶手竟是一个未满14周岁的少年,而被杀者竟然是他的同乡同窗。该校初一年级学生陈志明(男, 1998年3月生,上云桥镇人)与刘小乐(男,1989年7月生,上云桥镇人)因锁事发生口角纠纷,陈志明动手打了刘小乐一耳光。恼羞成怒的刘小乐失去理智,从床下抽出一把水果刀,对着陈志明的脑部、腹部等处连刺三刀。陈志明被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案件发生当晚,县公安局迅即组织侦技人员赶赴现场,将刘小乐抓获归案。

案例二

父母从潮阳来广州做生意后,阿龙就跟着奶奶一起生活,奶奶对这个孙子百依百顺。 2002年,父母把14岁的儿子接到广州来生活。由于长期缺少沟通,阿龙的父母和儿子已经没什么话可说,只要见儿子有做得不对的地方,夫妻俩就严厉斥责,早被奶奶宠惯了的阿龙哪里受得了,没几天,和父母大吵一番后,阿龙离家出走了。当年1月30日,阿龙在外面和同学的弟弟、10岁的小文一起玩时,发现身上的钱花得差不多了,阿龙想在小文身上打主意。阿龙把他带到白云区三元里附近的草地上,勒死后把尸体扔到旁边的沙井里。第二天上午,阿龙拨通了小文家里的电话,要小文家长拿1000块钱来赎人。最后压低到600元,在约定地点一手交钱一手交人。小文家人随即报警。阿龙几次变换交钱地点,最后约定小文的家人把600元现金放在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门口左侧垃圾桶里。当晚10时,阿龙取出垃圾桶里面的钱,然后直奔麦当劳。饱餐一顿后,阿龙在麦当劳门口被警察抓住。阿龙的行为犯了故意杀人罪,考虑到阿龙犯罪时没有满18周岁,广州中院从轻判处阿龙15年有期徒刑。

学生法律常识

【国旗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

3、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

4、国旗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指定的企业制作。

5、全日制学校,初寒假、署假和星期日外,应当每日升挂国旗。

6、国庆节、国际劳动节、元旦和春节,各级国家机关和各人民团体应当升挂国旗。

7、全日制中学小学,除假期外,每周举行一次升旗仪式。

8、国旗与其他旗帜同时升挂时,应当将国旗置于中心、较高或者突出的位置。

9、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格的国旗。

10、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参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处罚规定,由公安机关处以15日以下拘留。

11、依照《国旗法》规定升挂国旗的,应当早晨升起,傍晚降下。遇有恶劣天气,可以不升挂。

12、举行升旗仪式时,在国旗升旗的过程中,参加者应当面向国旗肃立致敬,并可以奏国歌或者唱国歌。

推荐其他主题的手抄报资料和图片作为参考:

1.儿童法制教育手抄报

2.小学生法律手抄报图片

3.青少年法律手抄报

4.关于法律的手抄报的资料和图片大全

5.小学生法律小常识手抄报

6.关于法律的手抄报图

7.关于法律的手抄报的图画

8.小学法制教育手抄报图片大全

9.关于法律法规的手抄报图片

10.法律在我心中手抄报图片大全

儿童法律手抄报的评论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