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社会公德的思修论文
社会公德是全体公民或特定公民群体在社会公共生活或共同生活及其交往中应遵循的行为准则,它涵盖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推荐的浅议社会公德的思修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浅议社会公德的思修论文篇一
《关于社会公德的再认识》
[摘 要]对人们习以为常的社会公德概念,需要以对伦理道德问题再认识的精神重新再界定。社会公德是全体公民或特定公民群体在社会公共生活或共同生活及其交往中应遵循的行为准则,它涵盖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它的基本特征有:普适性、集群性、持续性、准法律性。加强社会公德建设的重大意义,就在于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思想道德基础。
[关键词]社会公德;私德;生活圈
[中图分类号]B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08)08-0003-03
什么是社会公德,为什么要遵守社会公德?妇孺皆知,用不着讨论,因为它很简单。
简单意味着复杂。越是简单就越复杂。“一”是最简单的了,可是一包含多,是多的根源,因此才有“九九归一”的说法。可见,简单并不简单。当然,在一定意义上,社会公德的确是一种简单的道德。
然而,以科学的眼光看,简单包含复杂,应用现代复杂性理论,观察、研究、思考社会公德问题,那么就会得出一个结论,社会公德是一个复杂的伦理、道德问题。
一
为什么说它是一个复杂的伦理、道德问题?
首先,让我们反省一下。迄今为止,关于社会公德的界说或解释,多半是依据恩格斯和列宁的思想,把它视为调节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简单原则”或“起码的公共生活规则”。也有学者认为,社会公德就是“公民道德”或“国民道德”,是国家倡导或认可的道德准则。还有人主张,社会公德,就是“为公”的道德。
凡此种种,都是从某一个侧面讲的,都有一定程度的合理性,然而并不科学。
依我之愚见,社会公德概念、含义广泛,内容复杂,包含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诸多领域。
在界定公德或社会公德之前,要先明了什么是私德。
公德与私德的界说,应首推近代学者梁启超。他在《新民说》中写道:“人独善其身者谓之私德,人人相善其群者谓之公德”。这就是说,人自修其身是私德,善待他人是公德。又说“私德”与“公德”两者密切相关,人人必备,不可或缺。这种见解颇有启发。
我认为,个人私德,就是个人品德,或个人的操守。主要表现在私人交往与私人生活中所体现的信念与准则。
那么,什么又是社会公德呢?与私人道德相对应的就是社会公德。换言之,私人道德之外的一切道德都是社会公德。
如此说来,社会公德的内容非常丰富而又复杂。下面几种生活圈,都是社会公德或至少包含有诸多社会公德成分。
一是家庭、邻里生活圈。家庭与邻里道德是一种群体道德。尽人皆知,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社会组织系统的基础。现代家庭多是核心家庭,夫妇俩和一个孩子,三者为众。他们共同生活在一起,加上上一辈,还有左邻右舍的关系,这里就有公共性的道德行为要求,即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公德。
二是职业生活圈。不同职业集团,都有它的职业道德规范,用以约束、指导从业人员的行为,无疑这是一种社会公德。
三是各种社会组织生活圈。如政党、机关、企业、社团、宗教团体等都有不同性质的组织行为准则,这是一种公共生活规则,里面也有特定形式的社会公德。
四是公共场所生活圈。例如会场、讲堂、图书馆、影剧院、体育馆、歌舞厅、车站、码头、市场等,都是众人活动、交流的场所,这里就有社会公德问题,所谓公共场合道德。
五是人的活动与自然环境相关的生活圈。这里的环境伦理、自然道德,就是典型的社会公德。
六是国家颁布或权力部门制定的公民或国民道德准则。它涉及公民对国家与社会的责任、义务,涉及国家或社会的共同利益,具有最大的普遍性和法规性。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五爱”道德,即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又如《公民道德实施纲要》中的“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还有“八荣八耻”中,“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崇尚科学、辛勤劳动、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这是要倡导和实行的善德。要避免和拒斥的是“危害祖国、背离人民、愚昧无知、好逸恶劳、损人利己、见利忘义、违法乱纪、骄奢淫逸”诸恶德。
以上六个方面,都属于社会公德范畴。简言之,有三种社会公德概念:一是除私德之外的一切道德都可视为社会公德;二是公共场合或共同活动中的道德;三是国家颁布或认可的要求全体公民或国民都要遵照执行的道德。
综合上述可见,社会公德,除私生活之外涉及社会公共生活或共同生活的方方面面。它的内容不言而喻,丰富多彩,纷繁复杂。尽管复杂多样,一旦上升至理论、概念层面,则又十分简单、明了。
社会公德到底该如何界定?
《公民道德实施纲要》第15条:“社会公德是全体公民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这个定义是一个较广义的公德概念,特指国家颁布的要求全体公民一体遵照执行的社会道德。接下来又说“要大力倡导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鼓励人们在社会上做一个好公民”。这里的五句话,显然是在公共场合中对人们行为的道德要求,是狭义的公德概念。
那么,怎样给出一个包括前述五种社会公德意义最一般的社会公德概念呢?
我认为,把前述《公民道德实施纲要》第15条关于社会公德概念的定义,做一修正,即是一个广义的社会公德概念。
“社会公德是全体公民或特定公民群体,在社会公共生活或共同生活及其交往中应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
这里为什么要加上“特定公民群体”和“共同生活”两句话呢?
因为按照前面所述的六种生活圈,涉及国家、社会利益及其公民义务与责任,才是全体公民要执行的,其余诸如家庭、邻里生活圈、职业生活圈、各种社会组织生活圈、公共场合生活圈的道德要求,只涉及圈内的人,不涉及圈外的人,即适合对部分人群的要求,而不适合对全体公民的要求。例如“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是党员、党政干部要遵守的道德,对非党员、对普通老百姓,就不适用。它是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他们的共同生活、共同工作中形成的道德行为准则,不具有很广泛的公共性。又如家庭、邻里生活圈中的人,不论是有血缘关系或无血缘关系,他们日常生活、居家度日,都不是公共性的生活,而是共同性的生活。家庭生活的伦理要求只是涉及家庭成员不涉及社会大众,至多涉及有限的邻里。
由此可知,从某一生活圈出发,作出的社会公德概念,都不够周全。只有把六种共同生活与公共的生活圈的道德要求,加以综合概括,才是科学的社会公德概念。
我在前面给定的社会公德概念,即“社会公德是全体公民或特定公民群体在社会公共或共同生活中,应该遵循的道德行为准则。”它涵盖了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组织或社会、个人与自然之关系。
毫无疑问,社会公德是极为复杂的社会公共生活或共同生活状况道德要求的高度概括,不是简单的生活准则,而是包含有家庭伦理、职业伦理、组织伦理、自然伦理、国家政治伦理,诸多伦理要素的综合概念。
这里不仅有底线伦理,还有中线与高线伦理。我们说,社会公德是一个系统,是一个复杂概念,道理就在于此。
二
从对社会公德概念的分析看,它的基本特征有以下几点:
第一,普适性。不论全体公民、或特定群体公民,必须遵守其生活圈中的道德行为准则,这里没有任何例外、任何特殊。例如《公民道德实施纲要》中说:“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这五条,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要无条件的遵守,包括取得中国国籍的外国人,也必须遵守。又如教师道德,不论大中小学校的教师、包括教学行政人员、教辅人员,一同遵照执行,不能因为是校长或主任就可以例外,就可以打折扣执行。
第二,集群性。公德或社会公德,具有群体性质,不管这个群体是有组织系统的群体或无组织系统的群体,只要进入这个生活圈,就得遵守它的行为准则。例如,一个公司或一个企业,这是有组织系统的群体,这里的成员在岗位、服务、责任等方面各不相同,但它是一个有机整体、一个集群,有特有的规章制度、法规或工作守则、道德要求等机制保证,否则这个集群将不复存在。又如,当人们进入车站或机场候车或候机,这里的旅客是一个一个的人,他们多数不是有组织的人群,而是散在的人群,具有集群性,这里的人,要遵守这里的规矩,当属无疑。否则毫无秩序乱作一团,谁也上不了车,乘不了机。
第三,持续性。公德或社会公德是人类生活交往长期积累的经验的总结,它反映社会公共生活或共同生活的规律性的要求,也反映人们追求和平、安宁、秩序、和谐的心里渴望,因此,往往不受时代的严格限制,具有比较大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第四,准法律性。道德不是法律,没有法律的外在的强制性,但道德毕竟也是一种法规,恰如康德所说,道德法是自觉、自订、自守的,法由己出。即主观的法,心中的自我立法,必须恪守不渝。就此而言,它是有一定程度的强制性。
三
公德与私德的关系。公德或社会公德与私德相对应,公德与私德一体二面。近代思想家梁启超在《新民说》一书中说,公德与私德固然有所不同,但就“含义言之,则德一而已,无所谓公私”,认为私德与公德密切相关,私德是公德的基础,没有私德,就没有公德,“公德者,私德之推”,公德由私德推演而来。
私德是私人或个人在私人生活与私人交往中要遵循的道德行为准则,如处理父子、夫妻、情侣、师徒、朋友、邻里之间的关系所依据的原则,无不与社会公德或国家统一实行的道德准则相关联。而个人的私德也不是纯粹私人的产物,它本质上来源于社会生活或社会交往中的需要,是社会公德在私人生活、私人交往或个人品质、情操中的体现。私德是公德的内化,公德是私德的升华。
私德与公德辩证统一,两者有区别又有联系。私德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化为公德,公德亦可转化为私德,公德与私德的界限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
但中国的传统伦理是血缘亲情伦理,也是家长权威伦理,以家庭或家族为本位,简言之,是家庭本位主义的伦理文化。
所以,几千年以来,中国的伦理以“三纲五伦”为代表,是私德。“三纲”中“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是家庭伦理。“君为臣纲”,不在家庭,是国家伦理。然而,国以家为基础,国是家的放大,君臣之纲,乃父子之纲之扩大与延伸。
“五伦”中父子有亲,夫妇有别,长幼有序,“三伦在家”,其余二伦,君臣有义在国,朋友有信在社会。这里讲的父子、朋友皆为家庭、兄弟关系之延伸。因此国君有“君父”之说,进而扩大一切官员都成了百姓的“父母官”。“朋友”有兄弟之说,因此在旧社会长官讲话,动辄说弟兄们如何如何,兄弟我怎样怎样。
中国近代以来,许多学者认为,中国家庭伦理是私德。私德很是发达,而公德则不彰。中国人不讲公德,或公德意识淡薄。梁启超甚至认为,西方人公德发达,讲究公德,所以国家强盛起来。中国人由于不讲公德,所以国家不能发达,民族不能振兴,并且衰败下去。
梁启超先生过分夸大了道德的作用。国家兴废、民族存亡与道德有关,但决定性的原因不在道德。
当代中国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认为,中国的伦理道德是熟人伦理,对于亲人、熟人会尊长敬贤,谦虚礼让,如进门让亲人或熟人先行,对陌生人完全是另外一回事了。中国的私德发达,不讲公德。
上世纪80年代初期,台湾学界掀起了一场关于“第六伦”的讨论。著名学者李国鼎先生在台湾社会学者一次会上发表一篇讲演,提到台湾三十年来经济发展,但传统“五伦”道德规范遇到种种困难,于是提出第六伦的观念,不久又发表了“经济发展与伦理建设――第六伦的倡立与国家现代化”的专文,引起学界和舆论界的普遍重视。
这里所谓“第六伦”,即是我们与陌生人的关系,即“群己关系”。认为“五伦”是私德范围,“第六伦”则属于公德范围。“五伦”适用于经济不发达的传统社会。现代工业化社会,只讲“五伦”不够了,要讲“第六伦”。这也就是说,中国传统社会重视私德,轻视公德,现在到了该重视公德的时候了。
这些看法颇有道理。但是家庭本位主义的伦理文化,就一定是私德的伦理文化吗?我看未必如此。家庭本位主义的伦理,是滋生私德的土壤,同时也为社会公德的萌发提供了可能。
中国人历来重视私德,公德不被重视,这是事实。但这个事实怎么造成的?
中国古代,包括近现代的生产方式是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几乎都是“单干户”,没有社会化的大农业或工业生产。社会结构、人际关系比较简单,因此,重视私人间的联系与交往,或者说人与人的联系,是一对一,不是一对多。这是私德发达的经济原因。私德发达的文化传统上的原因是中国重视做人甚于做事,“德教为先,育人为本”的观念根深蒂固。强调诚正修齐治平,注重个人道德修养与道德品质。这本来是对的,但由此而忽略了公德、公德教育,则是不妥当的。
正如台湾学者们说的那样,现在我们到了重视社会公德的时候了。依我一孔之见,社会公德的建设,要提到第一重要的地位才是。为什么?
第一,我们的社会从传统农业为主的社会,向现代工商社会的转变大体完成,以乡村为主的生活方式,正在以空前的速度向城市为主的生活方式过渡。现代化的大生产、大交换、大市场、大物流,造成了人际关系的多元化、多重化,人际交往复杂、多变。竞争观念、公正意识、守法精神、契约伦理日益深入人心,已经成为人们遵循的伦理原则。在这样的环境与背景下,加强社会公德建设,势所必然。
第二,我们正在又好又快地建设一个民主、文明、富强、和谐的现代化国家,我们是世界上人口资源丰富的大国,也是一个科学、技术迅猛发展,推动社会生产力超常提升的经济大国,将要成为世界第三大经济体。我们每个中国人,对全社会乃至全世界的公共秩序,公共安全、公共利益、公共环境、公共交通负有重大责任与使命。因此,加强公德意识,树立公德观念理所当然。
第三,我们中国人历来缺少公德意识,因此,下工夫,多投入,用心用力,把公德建设好,才能纠正以往的偏颇。
加强社会公德建设的重大意义,就在于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思想道德基础。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关系不和谐的原因,就是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个人利益与社会大众的利益,社会利益与自然界生存和发展的利益发生矛盾。或个人需要与他人、社会需要,与自然界的需要发生冲突。因此,讲究社会公德,以公德要求节制自己的行为,使大家各安其位,各守其分,和平共处,相安无事,这样就天下太平了。
加强社会公德建设,有利于提高全民道德素质。因为外在的公德可以而且能够转化为私德,提升私德,这样日久天长,个人道德素质就会提高。反过来,高素质的私德又会反作用于社会公德,使公德成长。公德私德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准,就会上一个新台阶。
加强社会公德建设,有助于提高中国人的世界形象,有利于中国人走向世界,有利于改革开放,有利于提高中国的国际威望。
那么,怎么加强社会公德建设呢?
首先,从私德入手,采取有力措施,改善对儿童、青少年德育教育的方式与方法,使我们党、国家对青少年成长的道德要求入脑入心。与此相关,普遍在社区建立家长学校,改变家长的教育理念,使之德智并重。全社会在升学、就业、晋升,尤其是提干、入党方面,要把品德考核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这是一个行之有效的指挥棒,运用好它,必有益。
其次,各种组织生活圈,诸如企业、机关、学校、群众团体,这些有组织系统的单位,认真做好本单位或本部门的职业伦理教育,本身就是在做公德教育事业,应自觉地意识到这一点,其他如场、馆、博览会等对无组织的散在群众或游客或参观者须遵守的公约守则等,要突显公德性的行为准则要求,对违反者,要进行适当的处罚。
再次,加大对破坏社会公德,诸如侵吞公共财产、侵犯社会公共利益、浪费社会资源、破坏公共设施、污染环境的人的惩罚力度。经济制裁、行政处罚、舆论谴责、法律责任的追究,同时并用。
须知,遵守社会公德,必须经过强制手段的训育。否则单靠说服教育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新加坡的经验,很值得我们借鉴。该国社会公德好,社会秩序好,举世公认,就是经过强制性的社会教育养成的良好习惯,习惯成自然。
我们的经济建设迅速发展,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引擎,我们的社会公德建设、乃至全部道德建设,走在世界的前列,理所当然。为此我们全民都应努力行动起来,让文明古国、礼仪之邦,再度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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