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必读现代散文

发布时间:2016-11-10 17:23

对于一些经典的散文,是高中生的必读之物。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高中生必读现代散文,相信这些文字对你会有所帮助的。

高中生必读现代散文:一个偏见

偏见可以说是思想的放假。它不是没有思想的人的家常日用,而是有思想的人 的星期日娱乐。假如我们不能怀挟偏见,随时随地必须得客观公平、正经严肃,那 就像造屋只有客厅,没有卧室,又好比在浴室里照镜子还得做出摄影机头前的姿态 。魔鬼在但丁《地狱篇》第二十七句中自称:“敝魔生平最好讲理。”可见地狱之 设,正为此辈;人生在世,言动专求合理,大可不必。当然,所谓正道公理压根儿 也是偏见。依照生理学常识,人心位置,并不正中,有点偏侧,并且时髦得很,偏 倾于左。古人称偏僻之道为“左道”,颇有科学根据。不过,话虽如此说,有许多 意见还不失禅宗洞山《五位颂》所谓“偏中正”,例如学术理论之类。只有人生边 上的随笔、热恋时的情书等等,那才是老老实实、痛痛快快的一偏之见。世界太广 漠了,我们圆睁两眼,平视正视,视野还是偏狭得可怜,狗注视着肉骨头时,何尝 顾到旁边还有狗呢?至于通常所谓偏见,只好比打靶的瞄准,用一只眼来看。但是 ,也有人以为这倒是瞄中事物红心的看法。譬如说,柏拉图为人类下定义云:“人 者,无羽毛之两足动物也。”可谓客观极了!但是按照希腊来阿铁斯(Diogenes la ertius)《哲学言行论》六卷二章所载,偏有人拿着一只拔了毛的鸡向柏拉图去质问 。博马舍(Beaumarchais)《趣姻缘》((Mariage de Figaro)里的丑角说:“人是不 渴而饮,四季有性欲的动物。”我们明知那是贪酒好色的小花脸的打浑,而也不得 不承认这种偏宕之论确说透了人类一部分的根性。偏激二字,本来相连;我们别有 所激,见解当然会另有所偏。假使我们说:“人类是不拘日夜,不问寒暑,发出声 音的动物。”那又何妨?

禽啭于春,蛩啼于秋,蚊作雷于夏,夜则虫醒而鸟睡,风雨并不天天有,无来 人犬不吠,不下蛋鸡不报。唯有人用语言,用动作,用机械,随时随地做出声音。 就是独处一室,无与酬答的时候,他可以开留声机,听无线电,甚至睡眠时还发出 似雷的鼻息。语言当然不就是声音,但是在不中听,不愿听,或者隔着墙壁和距离 听不真的语言里,文字都丧失了圭角和轮廓,变成一团忽涨忽缩的喧闹,跟鸡明犬 吠同样缺乏意义。这就是所谓“人籁”!断送了睡眠,震断了思想,培养了神经衰 弱。

这个世界毕竟是人类主宰管领的。人的声音胜过一切。聚合了大自然的万千喉 舌,抵不上两个人同时说话的喧哗,至少从第三者的耳朵听来。唐子西的《醉眠》 诗的名句“山静如太古”,大概指着人类尚未出现的上古时代,否则山上住和尚, 山下来游客,半山开饭店茶馆,决不容许那座山清静。人籁是寂静的致命伤,天籁 是能和寂静溶为一片的。风声涛声之于寂静,正如风之于空气,涛之于海水,是一 是二。每日东方乍白,我们梦已回而困未醒,会听到无数禽声,向早晨打招呼。那 时夜未全消,寂静还逗留着,来庇荫未找清的睡梦。数不清的麻雀的鸣噪,琐碎得 像要啄破了这个寂静;鸟鹊的声音清利像把剪刀,老鹳鸟的声音滞涩而有刺像把锯 子,都一声两声地向寂静来试锋口。但是寂静似乎太厚实了,又似乎太流动了,太 富于弹性了,给禽鸟啼破的浮面,立刻就填满。雄鸡引吭悠扬的报晓,也并未在寂 静上划下一道声迹。慢慢地,我们忘了鸟啭是在破坏寂静;似乎寂静已将鸟语吸收 消化,变成一种有声音的寂静。此时只要有邻家小儿的啼哭,楼上睡人的咳嗽,或 墙外早行者的脚步声,寂静就像宿雾见了朝阳,破裂分散得乾净。人籁已起,人事 复始,你休想更有安顿。在更阑身倦,或苦思冥想时,忽闻人籁噪杂,最博爱的人 道主义者,也许有时杀心顿起,恨不能灭口以博耳根清静。禽兽风涛等一切天籁能 和寂静相安相得,善于体物的古诗人早已悟到。《诗经》:“萧萧马鸣,悠悠旆旌 ”,下文就说明“有闻无声”;可见马嘶而无人喊,不会产生喧闹。《颜氏家训》 也指出王籍名句“蝉噪林愈静,鸟鸣山更幽”,就是“有闻无声的”感觉;虫鸟鸣 噪,反添静境。雪莱诗《赠珍尼——一个回忆》(To Jane--A Recollection)里, 描写啄木鸟,也说鸟啄山更幽。柯律立治(Coleridge)《风瑟》诗(Eolian Harp)云 :“海声远且幽,似告我以静。”假使这个海是人海,诗人非耳聋头痛不可。所以 我们常把“鸦鸣雀噪”来比人声喧哗,还是对人类存三分回护的曲笔。常将一群妇 女的说笑声比于“莺啼燕语”,那简直是对于禽类的悔辱了。

寂静并非是声响全无。声响全无是死,不是静;所以但丁说,在地狱里,连太 阳都是静悄悄的(Dove il sol tace)。寂静可以说是听觉方面的透明状态,正好像 空明可以说是视觉方面的寂穆。寂穆能使人听见平常所听不到的声息,使道德家听 见了良心的微语(Still small voice),使诗人们听见了暮色移动的潜息或青草萌芽 的幽响。你愈听得见喧闹,你愈听不清声音。唯其人类如此善闹,所以人类相聚而 寂不作声,反欠自然。例如开会前的五分钟静默,又如亲人好友,久别重逢,执手 无言。这种寂静像怀着胎,充满了未发出的声音的隐动。

人籁还有可怕的一点。车马虽喧,跟你在一条水平线上,只在你周围闹。惟有 人会对准了你头脑,在你顶上闹--譬如说,你住楼下,有人住楼上。不讲别的, 只是脚步声一项,已够教你感到像《红楼梦》里的赵姨娘,有人在踹你的头。每到 忍无可忍,你会发两个宏愿。一愿住在楼下的自己变成《山海经》所谓“刑天之民 ”,头脑生在胸膛下面,不致首当其冲,受楼上皮鞋的践踏。二愿住在楼上的人变 像基督教的“安琪儿”或天使,身体生到腰部而止,背生两翼,不用腿脚走路。你 存心真好,你不愿意楼上人像孙膑那样受刖足的痛苦,虽然他何尝顾到你的头脑, 顾到你是罗登巴煦所谓“给喧闹损伤了的灵魂”?

闹与热,静与冷,都有连带关系;所以在阴惨的地狱里,太阳也给人以寂寥之 感。人声喧杂,冷屋会变成热锅,使人通身烦躁。叔本华《哲学小品》(Parerga u nd Paralipomena)第二百七十八节中说,思想家应当耳聋,大有道理。因为耳朵不 聋,必闻声音,声音热闹,头脑就很难保持冷静,思想不会公平,只能把偏见来代 替。那时候,你忘掉了你自己也是会闹的动物,你也曾踹过楼下人的头,也曾嚷嚷 以致隔壁的人不能思想和睡眠,你更顾不得旁人在说你偏见太深,你又添了一种偏 见,又在人生边上注了一笔。

高中生必读现代散文:往事如“烟”

从家族史的意义上说,抽烟没有遗传。虽然我父亲抽烟,我也抽过烟,但在烟上我们没有基因关系。我曾经大抽其烟,我儿子却绝不沾烟,儿子坚定地认为不抽烟是一种文明。看来个人的烟史是一段绝对属于自己的人生故事。而且在开始成为烟民时,就像好小说那样,各自还都有一个"非凡"的开头。

记得上小学时,我做肺部的X光透视检查。医生一看我肺部的影像,竟然朝我瞪大双眼,那神气好像发现了奇迹。他对我说:"你的肺简直跟玻璃的一样,太干净太透亮了。记住,孩子,长大可绝对不要吸烟!"

可是,后来步入艰难的社会。我从事仿制古画的单位被"文革"的大锤击碎。我必须为一家塑料印刷的小作坊跑业务,天天像沿街乞讨一样,钻进一家家工厂去寻找活计。而接洽业务,打开局面,与对方沟通,先要敬上一支烟。烟是市井中一把打开对方大门的钥匙。可最初我敬上烟时,却只是看着对方抽,自己不抽。这样反而倒有些尴尬。敬烟成了生硬的"送礼"。于是,我便硬着头皮开始了抽烟的生涯。为了敬烟而吸烟。应该说,我抽烟完全是被迫的。

儿时,那位医生叮嘱我的话,那句金玉良言,我至今未忘。但生活的警句常常被生活本身击碎。因为现实总是至高无上的。甚至还会叫真理甘拜下风。当然,如果说起我对生活严酷性的体验,这还只是九牛一毛呢!

古人以为诗人离不开酒,酒后的放纵会给诗人招来意外的灵感;今人以为作家的写作离不开烟,看看他们写作时脑袋顶上那纷纭缭绕的烟缕,多么像他们头脑中翻滚的思绪啊。但这全是误解!好的诗句都是在清明的头脑中跳跃出来的;而"无烟作家"也一样写出大作品。

他们并不是为了写作才抽烟。他们只是写作时也要抽烟而已。

真正的烟民全都是无时不抽的。

他们闲时抽,忙时抽;舒服时抽,疲乏时抽;苦闷时抽,兴奋时抽;一个人时抽,一群人更抽;喝茶时抽,喝酒时抽;饭前抽几口,饭后抽一支;睡前抽几口,醒来抽一支。右手空着时用右手抽,右手忙着时用左手抽。如果坐着抽,走着抽,躺着也抽,那一准是头一流的烟民。记得我在自己烟史的高峰期,半夜起来还要点上烟,抽半支,再睡。我们误以为烟有消闲、解闷、镇定、提神和助兴的功能,其实不然。对于烟民来说,不过是这无时不伴随着他们的小小的烟卷,参与了他们大大小小一切的人生苦乐罢了。

我至今记得父亲挨整时,总躲在屋角不停地抽烟。那个浓烟包裹着的一动不动的蜷曲的身影,是我见到过的世间最愁苦的形象。烟,到底是消解了还是加重他的忧愁和抑郁?

那么,人们的烟瘾又是从何而来?

烟瘾来自烟的魅力。我看烟的魅力,就是在你把一支雪白和崭新的烟卷从烟盒抽出来,性感地夹在唇间,点上,然后深深地将雾化了的带着刺激性香味的烟丝吸入身体而略感精神一爽的那一刻。即抽第一口烟的那一刻。随后,便是这吸烟动作的不断重复。而烟的魅力在这不断重复的吸烟中消失。

其实,世界上大部分事物的魅力,都在这最初接触的那一刻。

我们总想去再感受一下那一刻,于是就有了瘾。所以说,烟瘾就是不断燃起的"抽上一口"--也就是第一口烟的欲求。这第一口之后再吸下去,就成了一种毫无意义的习惯性的行为。我的一位好友张贤亮深谙此理,所以他每次点上烟,抽上两三口,就把烟按死在烟缸里。有人说,他才是最懂得抽烟的。他抽烟一如赏烟。并说他是"最高品位的烟民"。但也有人说,这第一口所受尼古丁的伤害最大,最具冲击性,所以笑称他是"自残意识最清醒的烟鬼"。

但是,不管怎么样,烟最终留给我们的是发黄的牙和夹烟卷的手指,熏黑的肺,咳嗽和痰喘,还有难以谢绝的烟瘾本身。

父亲抽了一辈子烟。抽得够凶。他年轻时最爱抽英国老牌的"红光",后来专抽"恒大"。"文革"时发给他的生活费只够吃饭,但他还是要挤出钱来,抽一种军绿色封皮的最廉价的"战斗牌"纸烟。如果偶尔得到一支"墨菊"、"牡丹",便像中了彩那样,立刻眉开眼笑。这烟一直抽得他晚年患"肺气肿",肺叶成了筒形,呼吸很费力,才把烟扔掉。

十多年前,我抽得也凶,尤其是写作中。我住在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写长篇时,四五个作家挤在一间屋里,连写作带睡觉。我们全抽烟。天天把小屋抽成一片云海。灰白色厚厚的云层静静地浮在屋子中间。烟民之间全是有福同享。一人有烟大家抽,抽完这人抽那人。全抽完了,就趴在地上找烟头。凑几个烟头,剥出烟丝,撕一条稿纸卷上,又是一支烟。可有时晚上躺下来,忽然害怕桌上烟火未熄,犯起了神经质,爬起来查看查看,还不放心。索性把新写的稿纸拿到枕边,怕把自己的心血烧掉。

烟民做到这个份儿,后来戒烟的过程必然十分艰难。单用意志远远不够,还得使出各种办法对付自己。比方,一方面我在面前故意摆一盒烟,用激将法来捶打自己的意志,一方面,在烟瘾上来时,又不得不把一支不装烟丝的空烟斗叼在嘴上。好像在戒奶的孩子的嘴里塞上一个奶嘴,致使来访的朋友们哈哈大笑。

只有在戒烟的时候,才会感受到烟的厉害。

最厉害的事物是一种看不见的习惯。当你与一种有害的习惯诀别之后,又找不到新的事物并成为一种习惯时,最容易出现的便是返回去。从生活习惯到思想习惯全是如此。这一点也是我在小说《三寸金莲》中"放足"那部分着意写的。

如今我已经戒烟十年有余。屋内烟消云散,一片清明,空气里只有观音竹细密的小叶散出的优雅而高逸的气息。至于架上的书,历史的界线更显分明;凡是发黄的书脊,全是我吸烟时代就立在书架上的;此后来者,则一律鲜明夺目,毫无污染。今天,写作时不再吸烟,思维一样灵动如水,活泼而光亮。往往看到电视片中出现一位奋笔写作的作家,一边皱眉深思,一边喷云吐雾,我会哑然失笑。并庆幸自己已然和这种糟糕的样子永久地告别了。

一个边儿磨毛的皮烟盒,一个老式的有机玻璃烟嘴,陈放在我的玻璃柜里。这是我生命的文物。但在它们成为文物之后,所证实的不仅仅是我做过烟民的履历,它还会忽然鲜活地把昨天生活的某一个画面唤醒,就像我上边描述的那种种的细节和种种的滋味。

去年我去北欧,在爱尔兰首都都柏林的一个小烟摊前,忽然一个圆形红色的形象跳到眼中。我马上认出这是父亲半个世纪前常抽的那种英国名牌烟"红光"。一种十分特别和久违的亲切感拥到我的身上。我马上买了一盒。回津后,在父亲祭日那天,用一束淡雅的花衬托着,将它放在父亲的墓前。这一瞬竟叫我感到了父亲在世一般的音容,很生动,很贴近。这真是奇妙的事!虽然我明明知道这烟曾经有害于父亲的身体,在父亲活着的时候,我希望彻底撇掉它。但在父亲离去后,我为什么又把它十分珍惜地自万里之外捧了回来?

我明白了,这烟其实早已经是父亲生命的一部分。

从属于生命的事物,一定会永远地记忆着生命的内容。特别是在生命消失之后。我这句话是广义的。

物本无情,物皆有情。这两句话中间的道理便是本文深在的主题。

高中生必读现代散文:除夕情怀

除夕是一年最后一天,最后一个夜晚,是一岁中剩余的一点短暂的时光。时光是留不住的,不管我们怎么珍惜它,它还是一天天在我们的身边烟消云散。古人不是说过:“黄金易得,韶光难留”吗?所以在这一年最后的夜晚,要用“守岁”——也就是不睡觉,眼巴巴守着它,来对上天恩赐的岁月时光以及眼前这段珍贵的生命时间表示深切的留恋。

除夕是中国人最具生命情感的日子。所以此时此刻一定要和自己有着血缘关系的亲人团聚一起。首先是生养自己的父母。陪伴老人过年,有如依偎着自己生命的根与源头,再有便是和同一血缘的一家人枝叶相拥,温习往昔,尽享亲情。记得有人说:“过年不就是一顿鸡鸭鱼肉的年夜饭吗?现在天天鸡鸭鱼肉,年还用过吗?”其实过年并不是为了那一顿美餐,而是团圆。只不过先前中国人太穷,便把平时稀罕的美食当做一种幸福,加入到这个人间难得的团聚中。现在鸡鸭鱼肉司空见惯了,团圆却依然是人们的愿望年的主题。腊月里到火车站或机场去看看声势浩大的春运吧。世界上哪个国家会有一亿人同时返乡,不都要在除夕那天赶到家去?他们到底为了吃年夜饭还是为了团圆?

此刻,我想起关于年夜饭的一段往事——

一年除夕,家里筹备年夜饭,妻子忽说:“哎哟,还没有酒呢。”我说:“我忙得都是什么呀,怎么把最要紧的东西忘了!”

酒是餐桌上的仙液。这一年一度的人间的盛宴哪能没有酒的助兴、没有醉意?我忙披上棉衣,围上围巾,蹬上自行车去买酒。家里人平时都不喝酒,一瓶葡萄酒——哪怕是果酒也行。

车行街上,天完全黑了,街两旁高高低低的窗子都亮着灯。一些人家开始年夜饭了,性急的孩子已经辟辟啪啪点响鞭炮。但是商店全上了门板,无处买到酒,我却不死心,无论如何也不能让这顿年夜饭没有酒。车子一路骑下去,一直骑到百货大楼后边那条小街上,忽见道边一扇小窗亮着灯,里边花花绿绿,分明是个家庭式的小杂货铺。我忙跳下车,过去扒窗一瞧,里边的小货架上天赐一般摆着几瓶红红的果酒,大概是玫瑰酒吧。踏破铁鞋终於找到它了!我赶紧敲窗玻璃,里边出现一张胖胖的老汉的脸,他不开窗,只朝我摇手;我继续敲窗,他隔窗朝我叫道:“不卖了,过年了。”我一急,对他大叫:“我就差一瓶酒了。”谁料他听罢,怔了一下,刷地拉开小小的窗子,里边热呼呼混着炒菜味道的热气扑面而来,跟着一瓶美丽的红酒梦幻般地摆在我的面前。

我付了钱,对他千恩万谢之后,把酒揣在怀里贴身的地方。我怕把酒摔了,然后飞快地一口气骑车到家。刚才把酒揣进怀里时酒瓶很凉,现在将酒从怀间抽出时,光溜溜的酒瓶竟被身体捂得很温暖。

当晚这瓶廉价的果酒把一家人扰得热乎乎,我却还在感受着刚才那位老汉把酒“啪”地放在我面前的感觉。他怎么知道我那时为年夜饭缺一瓶酒时急切的心情?很简单——因为那是人们共有的年的情怀。

於是我又想起,一年的年根在火车站上。车厢里人满为患,连走道上也人贴着人地站着。从车门根本挤不上去,有人就从车窗往里爬。我看一个年轻人,半个身子已经爬进车窗,车里的熟人往里拉他,站台上工作人员往外拽他。双方都在使劲,这年轻人拼命地往车里挣扎。就在这时候,忽然站台上的人不拉了,反倒笑嘻嘻把他推上去。我想,要是在平时,站台的工作人员决不会把他推上去,但此时此刻为什么这样做?为了帮他回家过年。

年,真的是太美好的节日、太好的文化了。在这种文化氛围里,人人无需沟通,彼此心灵相应。正为此,除夕之夜千家万户燃起的烟花,才在寒冷的夜空中交相辉映,呈现出普天同庆的人间奇观。也正为此,那风中飘飞的吊钱,大门上斗大的福字,晶莹的饺子,感恩於天地与先人的香烛,风雪沙沙吹打的灯笼和人人从心中外化出来的笑容,才是这除夕之夜最深切的记忆。

除夕是中国人用共同的生活理想创造出来——并以各自的努力实现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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