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销的注意事项
企业如果想注销商标,那么应该怎么做?有哪些注意事项?小编把整理好的商标注销的注意事项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商标注销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申请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必须填写清楚、准确,以便于联系。
2、注销注册商标的申请人必须是注册商标的注册人。
3、注销注册商标不需缴纳费用。
4、不能上缴《商标注册证》的,应说明原因。
5、注册人名义已发生变更的,在申请注销时应提供工商登记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6、申请人如需受理通知书,应向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的工作人员说明,到申请受理处开具受理通知书。
7、如经审查后申请书件被退回要求补正的,申请人应按补正通知书的规定予以补正,并将原申请书补正后交回商标注册大厅或邮寄给商标局。
8、注销注册商标的申请被核准后,发给申请人核准注销通知,并刊登商标公告;申请部分注销的,将重新核发《商标注册证》。
商标注销申请的受理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人可以直接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办理注销申请,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注销申请。根据《商标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应当委托国家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注销申请现不需要交纳任何商标规费。
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部分指定使用商品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注销申请书;
2、直接办理的,应附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组织办理的,除应附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外,还应附商标代理委托书:
4、交回原《商标注册证》,不能交回的应说明原因;
5、共有商标的注册人申请注销时,应由代表人办理申请手续,但需要附上其他注册人的书面授权。
注销注册商标的程序
注销注册商标有以下三种不同程序
(一)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的,应按照《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申请,注销注册商标可以是整体注销,也可以注销部分指定商品或服务项目。
注销申请经商标局核准后,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或该注册商标专用权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效力自注销申请之日起终止。
(二)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注册人已死亡或终止一年以上的且未办理商标移转手续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将该商标注销。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商标的,应当提交该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的证据。
经商标局核准注销的注册商标,其专用权自该商标注册人死亡或终止之日起终止。
(三)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在法律规定的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续展申请的,该商标予以注销。
这是商标局鉴于注册商标已经失效的事实做出的注销行为,不需要任何人的申请,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效力自有效期满次日起终止。
商标注销申请的审查要求是什么?
注销申请符合以下规定的,商标局予以核准,发给相应的通知,并予以公告:
1、申请书填写内容完整、符合规定;
2、申请人名义与商标局档案登记的注册人名义一致;
3、名义不一致的,应附送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
4、申请注销的商标为有效注册商标;
5、申请部分注销的,其申请书填写的注销商品/服务项目与其注册时指定使用的商品/服务项目相符。
经审查,注销申请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予核准,发给退回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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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销和商标撤销有什么区别?
商标注销和商标撤销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商标注销后可以重新申请;商标撤销不能再申请。
第二、 商标注销是主动行为;商标撤销是被动行为。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有效期期满之前六个月可每次续展有效期仍为十年。在这个期限内未提出申请的,可给予 6 个月的宽展期。如果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续展注册,商标局将其注册商标注销。另外。如果不想使用了也可申请注销。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相关规定,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商标注销的注意事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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