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调动工作岗位劳动法

发布时间:2017-01-12 17:08

岗位的调动是产假期间经常发生的事。下面是由小编分享的产假调动工作岗位劳动法,希望对你有用。

产假调动工作岗位劳动法

产假调动工作岗位劳动法

用人单位可否调动员工工作岗位,关键是员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一款,服从安排,如果有那么单位可以调动员工的工作(公司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调动工作必须和员工进行协商)。如果没有,则单位不能随意调动。或者是公司制度里有关于休产假及后续上班的规定,比如说休了产假回来工作岗位进行调整什么的。

不知道该员工是不是过了产假,但是还没有满哺乳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是还没有满哺乳期,公司不能辞退员工.

劳动法对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发放的规定

我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凡是符合关于产假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女职工,应享受自己的工资待遇。同时,任何单位也不得以产假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企业女职工,如果单位给上了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没有给女职工上生育保险的企业,由企业支付工资。这里说的是基本工资。其他附加工资因各企业经营状况不同,规定不同,是否计发由企业定。

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根据《人事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计发问题的通知》(1994年2月24日)规定,女职工在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其工资按下列各项之和计发:

1、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度的人员,为本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与工龄工资;

2、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

3、机关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与按国家比例计算的奖金;

4、事业单位职工,为本人职务(技术等级)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其中,体育运动员,为本人体育基础津贴与成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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