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广大市民的一封信
城市是我们的共同家园,市民是城市的真正主人。市民要积极参与城市的建设,创建文明城市,受益的是市民们。下面小编整理了告广大市民的一封信,欢迎大家阅读。
告广大市民的一封信篇一
广大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
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我市城市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开工建设,经过四个多月的奋战,一条条宽敞、整洁的街道出现在我们面前,这里面包含着广大建设者顶酷暑、冒风雨、没日没夜的辛勤付出,也有全市人民的宽容、理解和积极支持、配合。
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是我们所有市民的共同追求。现在各条道路基本完工,有的道路已经通车,可是让我们遗憾的是,如今宽敞、整洁的街道却成了马路停车场,一辆辆的轿车、摩托车、电动车横七竖八地停在道路两边,这既影响了我市的城市形象,也辜负了建设者的辛勤付出,更增加了道路的安全隐患,我们想,这肯定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道路交通环境。
城市是我家,爱护靠大家。安全、畅通、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需要我们大家共同的努力,因此,我们呼吁大家共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要在市区街道乱停乱放,并提醒大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以及其它相关规定,以下地点路段禁止停车,违者汽车将会被贴单处罚、摩托车(含电动车)将会被拖移处罚:
(一)斑马线及附近严禁停车
(二)公交站及附近严禁停车
(三)机动车右转弯车道严禁停车
(四)红绿灯路口、进出小区路口,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严禁停车
(五)车流量大的时段,停车妨碍其它车辆正常通行的地点严禁停车
临时在道路上停车,请先观察即将停放的地点是否具备停车条件,是否影响他人的正常通行,并尽量将车顺向、紧靠路阶停放,切勿随意乱停乱放。需长时间停车,请尽量将车停放在附近的公共停车场,或其它具备停放条件的地点,不要因为自己的便利而侵犯大家的权益。我们想,您肯定也不想让别人影响您的便利、侵犯您的权益,与人便利,就是与己便利,这也是您文明素质的体现!
最后,我们再次呼吁大家,宽敞、整洁的街道,畅通、有序的交通,需要我们大家共同来维护!
此致
敬礼!
晋城市公安交警二大队
8月26日
告广大市民的一封信篇二
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确保群众度过一个平安、和谐、文明、有序的清明节,净化城市环境,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盘锦市民政局发出以下倡议:
一、建议您合理安排祭扫时间,尽量错开4月2.3.4日的高峰期。
二、请您“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禁止在城市道路、街巷、公园、广场、庭院、空地等露天公共场所销售、焚烧黄纸、冥币等封建迷信用品。
三、请您采用植树祭扫、家庭追思、凭吊生平、撰写祭文、鲜花和网上祭祀等现代文明方式祭奠亲人。
四、请您勿将故人骨灰葬至耕地、林地、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区、城市公园、森林公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旅游参观景点;水库、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等地点。
五、请您到合法公墓(市鹤栖园公墓、大洼县龙凤园公墓、辽幽公墓,均为省民政厅批准的合法经营性公墓)为故人购买墓穴。
六、倡导节地生态安葬,鼓励采用树葬、海葬、深埋、格位存放等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方式安葬骨灰或遗体,使安葬活动更好地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七、倡导生态文明的葬法——骨灰撒海(市殡葬管理处将于5月上旬组织举办盘锦市第十四次骨灰海葬活动。
八、党政机关、公务人员、企事业单位干部要严格按照《中共盘锦市委办公室、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全面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盘委办发〔2015〕50号)的要求,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引领,积极影响和带动身边的居民群众实行文明祭祀。
鹤乡盘锦是我们的共同家园!关爱家乡,爱护盘锦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做告别陋习的先行者、文明祭扫的带头人,为建设美丽文明的滨海新盘锦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盘锦市民政局
2016年3月29日
告广大市民的一封信篇三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城市是我们的共同家园,市民是城市的真正主人。在全县加快奋战“一确保、二奠定、三提升”总目标的进程中,我们吹响了创建“全国生态县、省级卫生城、省级园林城、省级文明城”的号角。
开展“四城”同创,将会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温馨:天更蓝、地更绿、路更畅、景更靓,社会秩序更加文明和谐,学习工作更加舒心顺心……会使我们每个人真切地感受到作为一名涟水人的骄傲和自豪。亲爱的市民朋友,涟水是我家,创建靠大家。您是涟水的主人,创建离不开您的参与支持。我们热切期望大家积极行动起来,踊跃投身到各项创建活动中,自觉做到:
一、关心创建工作。树立低碳、绿色、健康生活理念,弘扬文明新风尚,践行《涟水日常行为20条》,积极支持参与创建活动,监督和劝阻各类不文明行为,自觉维护城市形象。
二、爱护市容环境。商铺、单位、住户等自觉落实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确保各自门前的责任区“干净卫生、整洁有序、绿化良好”。
三、遵守道德规范。自觉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学习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新风尚。
四、倡导健康生活。加强个人卫生,做到“四勤”“五不”。“四勤”指勤洗手、剪指甲,勤洗头发,勤洗澡,勤换衣服;“五不”指不喝生水,不吃腐烂变质和不清洁食物,不随地吐痰,不随地大小便,不抽烟、少喝酒,积极参与文明餐桌行动,杜绝餐桌上的浪费。
五、维护公共秩序。积极参加文明交通行动,驾车行路做到文明礼让,不闯红灯,不乱停乱放;爱护城市公用设施,不乱扔垃圾、随地吐痰、嬉戏吵闹,不乱刻乱画、乱堆杂物,不破坏绿地;遵守经营秩序,严禁私搭乱建、店外经营。
六、参与志愿服务。自觉践行“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积极投身关爱空巢老人、关爱农民工、关爱留守儿童、关爱残疾人、公共文明引导等志愿服务活动,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实践者。
亲爱的市民朋友,涟水因你而美丽。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从本职做起,出份心、尽把力,同心建设美好幸福家园,让“强富美高”新涟水成为我们共同的骄傲!
涟水县“四城”同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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