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运输合同书

发布时间:2017-01-10 10:45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货物运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运费的合同。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长期运输合同书,欢迎参考阅读。

长期运输合同书范文一

甲方:洞口县为百水泥厂

乙方:李先跃

为了更好的长期合作,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有关熟料运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运输货物名称:水泥熟料。

二、起运地:广西兴安海螺水泥厂,武冈云峰水泥厂。达到地:洞口县为百水泥厂。

三、数量:月运输总量不低于甲方与供货厂家签订的合同数量,且乙方必须根据甲方实际日需求量供应,但每日最高运输量在700吨以内,超出700吨双方协商解决。

四、价格:运输兴安海螺熟料价格为75元/吨(不含税),运输武冈云峰水泥厂熟料价格为18元/吨(不含税),如甲方要求乙方开具运输税票,则以乙方交纳的实际税款为准由甲方补偿给乙方。

五、付款方式:乙方交纳保证金20万元后,运输款每10万元一结。

六、具体要求:

1、乙方必须按上述规定保供。

2、货物在运输途中出现遗漏、丢失或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由乙方按出厂价赔偿给甲方。

3、如因乙方的运输原因造成甲方完不成合同任务,乙方需按当月已运输的数量30元/吨赔偿给甲方。

七、运输款按10万元一结,甲方及时支付给乙方,次月5日前在乙方开具税票后结清。

八、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只能选择乙方一家运输。合同有效期为2012年1月10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长期运输合同书范文二

甲方:新永茂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丽水市中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庆元分公司

为了共同做好甲方的货物运输业务,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交通部《汽车货物动力规则》等有关货物运输的法律文件,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运输业务范围:乙方承运甲方的货物包括:不锈钢卷板

二、乙方承运的运输业务范围为以下线路的公路运输(含税价):

(1)缙云—宁波/每吨90元

(2)缙云↔无锡/每吨110元

(3)缙云—上海/每吨100元

(4)缙云—台州/每吨70元

(5)缙云—温州/每吨60元

(6)缙云—杭州/每吨80元

(7)缙云—嘉兴/每吨90元

甲方根据对乙方服务的考核情况,有权调整其服务线路及业务量。

三、运输作业流程

甲方须电话或传真方式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运输指令内容包括要求到库时间、运输方式、汽车数量、货物名称、数量,并准确提货发运地方和目的地。

四、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货物运输保险由乙方自行负责,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由乙方自行向保险公司索赔,甲方予以配合。

2、乙方接到甲方电话或传真调车指令,必须在甲方规定内调度车辆到指定仓库。否则,甲方将根据《运输考核管理办法》对乙方进行考核、处罚。(当天运费10%作为处罚金)

3、乙方承运车辆在途运输过程中造成甲方的货物被盗、被抢、损坏、散失,以及产品在运输中遭受雨水淋湿、整车货物丢失等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甲方产品出厂价全额赔偿给甲方。

4、如乙方货损不能及时赔偿,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的运输业务,直至赔偿为止。

5、乙方必须接受并执行《运输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和规定。

6、乙方必须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车型及车辆台数,如有调整须征得甲方同意。调整后的运输能力、服务水平不能降低,否则,按违约处理。

7、乙方在合同期内,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向甲方增加运费。

8、乙方承运的货物,必须送到甲方指定的地址及收货人。收货单位印章必须与《产品送货单》上所注明的相同。否则,乙方须无条件接受甲方按照《运输考核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所进行的处罚。

9、合同期内乙方在保证运输能力的情况下,甲方不得擅自叫车运输,否则甲方应赔偿一切损失。

五、付款方式

1、由乙方将“产品送货单”、“发票”等单据的原件提交甲方,甲方进行审核并按《运输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考核,扣减运输考核罚款和运输赔偿金后承付运费。

2、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关于支付运输考核罚款、‘运输赔偿金的通知之日起一周内缴纳,否则甲方有权直接在运输费用结算时从运费中扣除。

3、原则上甲方每两个月办理一次结算,其中一个月的运费作为押金。

六、本协议自2012-10-18起生效,有效期至2014-10-18止。合同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有违背本合同的重要事项及法律,另一方可对方提出终止合同。并要对方赔偿违约金30万元。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

法院裁决。

甲方:新永茂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丽水市中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庆元分公司 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长期运输合同书范文三

托运方:湖南瑞泰烟花鞭炮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澧县国人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对企业负责,搞活流通,降低运输成本,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为明确责任和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特签定本运输合同,并共同信守下列条款:

一、货物名称:烟花鞭炮(纸箱包装)

二、运输方式:采用公路运输、运输车辆由乙方统一调度;

三、运输范围:出湖南常德运到全国各地;

四、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1、甲方必须按运输要求办理好每批货物税务手续及安全运输手续;

2、乙方负责按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数量装货,并将货物安全、及时、数量准确地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及分为卸货签收;

3、运输途中必须保持货物完好,如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货物遗失、货损缺件均由乙方按甲方的销售负责赔偿;

4、乙方运输危险货物时必须按照危货运输规则要求进行;

5、道路上发生的事故,须由乙方负责处理;

6、乙方安排车辆装货体积必须准确,确保按要求安排货车,货车必须保持车厢整洁,干燥及性能良好。

五、运费结算时间及方式:

1、运费价格:根据路途远近当次定价;

2、凭签收单在签收货物后当次结算,以现金支付;

六、运输合同的有效时限,从2014年6月1日至2015年6月1日止;

七、本合同共二页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朱学富 法定代表人:金义武

代理人: 代理人:

地址: 地址:澧县澧阳镇群星居委会 电话:13974278988 电话:13973611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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