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优秀命令范文三篇

发布时间:2017-06-17 07:15

命令(令)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奖惩有关人员;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用的一种公文。下文是关于最新的命令格式以及其范文,供参考!

最新优秀命令范文三篇

命令(令)的结构

一般由标题、正文、签发人和年月日三部分组成:

标题。有三种构成方式,一是发布者加文种,二是主题加文种,三是发布者加主题加文种。

正文。命令(令)的正文通常由“原由”和“使命指挥”两部分组成。“原由”部分写明发布本命令(令)的原因、理由或依据,“使命指挥”部分写明要求下级机关或有关人员必须遵照执行的使命事项。由于种类不同,正文在具体写法上也不尽一样。颁布法规性公文时,要写明颁布的内容,于何时经何机关或会议通过批准,何时生效或开始执行。发布重大强制性的行政措施时,主要写明发布本命令的理由和目的,部署的具体措施和要求,施行的范围与时间等。任免性命令要写明任免的领导机关或会议名称、被任免者的姓名和所任免的职务。奖惩性命令要写明奖惩的事由、奖惩的等级与办法以及奖惩的目的、意义等。

签发人和年月日。在正文的右下方标明发布此命令(令)的机关领导人姓名和签发的年月日。

最新优秀命令范文一

国务院关于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实行戒严的命令

鉴于少数分裂主义分子不断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制造骚乱,严重危害社会安定,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人身、财产的安全,保护公共财产不受侵犯,根据宪法第八十九条第十六项的规定,国务院决定,自一九八九年三月八日零时起在拉萨市实行戒严,由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具体戒严措施。

国务院总理 李鹏(印)

xx年x月x日

最新优秀命令范文二

〔1990〕军字第23号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已于1990年5月26日经中央军委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施行。

主席 江泽民

1990年6月9日

附件:《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 (略)

最新优秀命令范文三

(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各野战军全体指挥员战斗员同志们,南方各游击区人民解放军同志们:

由中国共产党的代表团和南京国民党政府的代表团经过长时间的谈判所拟定的国内和平协定,已被南京国民党政府所拒绝。南京国民党政府的负责人员之所以拒绝这个国内和平协定,是因为他们仍然服从美国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匪首蒋介石的命令,企图阻止中国人民解放事业的推进,阻止用和平方法解决国内问题。经过双方代表团的谈判所拟定的国内和平协定八条二十四款,表示了对于战犯问题的宽大处理,对于国民党军队的官兵和国民党政府的工作人员的宽大处理,对于其他各项问题亦无不是从民族利益和人民利益出发作了适宜的解决。拒绝这个协定,就是表示国民党反动派决心将他们发动的反革命战争打到底。拒绝这个协定,就是表示国民党反动派在今年一月一日所提议的和平谈判,不过是企图阻止人民解放军向前推进,以便反动派获得喘息时间,然后卷土重来,扑灭革命势力。拒绝这个协定,就是表示南京李宗仁政府所谓承认中共八个和平条件以为谈判基础是完全虚伪的。因为,既然承认惩办战争罪犯,用民主原则改编一切国民党反动军队,接收南京政府及其所属各级政府的一切权力以及其他各项基础条件,就没有理由拒绝根据这些基础条件所拟定的而且是极为宽大的各项具体办法。在此种情况下,我们命令你们:

(一)奋勇前进,坚决、彻底、干净、全部地歼灭中国境内一切敢于抵抗的国民党反动派,解放全国人民,保卫中国领土主权的独立和完整。

(二)奋勇前进,逮捕一切怙恶不悛的战争罪犯。不管他们逃至何处,均须缉拿归案,依法惩办。特别注意缉拿匪首蒋介石。

(三)向任何国民党地方政府和地方军事集团宣布国内和平协定的最后修正案。对于凡愿停止战争、用和平方法解决问题者,你们即可照此最后修正案的大意和他们签订地方性的协定。

(四)在人民解放军包围南京之后,如果南京李宗仁政府尚未逃散,并愿意于国内和平协定上签字,我们愿意再一次给该政府以签字的机会。

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 毛泽东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司令 朱 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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