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检查的工作报告
发票清理检查是为了加强发票管理,强化财务监督,堵塞税收漏洞,打击利用发票进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几篇发票检查的工作报告,一起看一下吧!
发票检查的工作报告篇1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征管秩序,堵塞税收征管漏洞,维护国家税收征管秩序,有效保障税收收入,震慑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根据市局统一部署,稽查局对全市范围内部分餐饮、交通运输和旅游企业组织开展了一次普通发票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票领、用、保管总体良好。检查各单位发票都有专人保管,领、用、存的情况比较清楚,发票的开具基本规范,按规定建立了发票登记制度,并向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二、发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非法购买、使用假发票。 xx市正和饭店、正和川菜馆,两纳税人均系个体工商户,由同一业主张和经营,税务机关采取核定征收方式。为隐瞒经营收入,业主张和非法购买假50元版“安徽省xx市服务业有奖定额发票”22本,将其中两本在正和川菜馆使用,实际使用85份,隐瞒营业额4250元。 李世虎,个体运输业主,挂靠市交通运输服务公司(现并入长运恒大公司)经营。年6月至年7月,共为铁道战备舟桥处xx机运公司提供运输劳务223800元。年4月与机运公司结算时提供两份假《安徽省公路货运运输统一发票》,发票号:0016887、0191912,发票金额分别为28500元、23000元,隐瞒运输营业额51500元,少缴地方各税3399元。
(二)不按规定开具发票,隐瞒收入。 一些核定征收纳税人通过不开发票不人为减少核定营业额,少缴税款。如:xx市正和饭店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年1-8月月营业额12600元,9-12月月营业额20000元;年1-6月月营业额20000元,7-12月月营业额25000元。经查实, 年7至12月实际营业额为365111元,年6至8月实际营业额115865元。所查实的9个月中,税务机关核定的营业额为175200元,实际营业额为480976元,实际营业额是核定额的2.7倍。少缴地方税费17577.53元。
(三)房屋租金收入不开发票偷税。 房租收入不是纳税人的主营业务收入,一些纳税人长期出租房产不开具发票,不计入收入总额。如:xx市富甸园饭店,该纳税人是一个人独资企业,主要经营为住宿、餐饮服务、零售。经查,该户出租门面房取得收入165400元,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少缴营业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地方税54658元。 xx市兴荣贸易公司招待所出租门面房采取同样手段少缴营业税、房产税等地方税41468元。 还有些餐饮企业承租房屋后以出租方的消费与租赁费对抵,双方均不开发票,承租方少缴服务业营业税,出租方不缴租赁业营业税、房产税,造成双方偷税。
(四)发票填写不规范的情况较普遍。 大多数纳税人发票填写不规范。如付款单位填写不全或不填,发票项目填写错误,不按规定时限、顺序填开,少量发票大写未填,开票人只写姓不填名等等痼疾依然存在。
(五)接受的发票不规范。 有些纳税人自身开具的发票比较规范,但对取得的发票审核不来,一些不规范的入账现象普遍。如某旅行公司费用支出中有白条停车费、收据矿泉水、收据导游费;营业成本中列支的住xx是销售货物统一发票,购买的帽子款为送货单据等。
三、发票突击检查情况:
年10月10日,由市局征管科牵头,稽查局组织20个检查组对全市(含当涂县)100多户纳税人发票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查处各类违章纳税人25户,除2户交当涂县处理外,对其他23户纳税人予以罚款36572元。 四、其他涉税问题: 此次发票专项检查虽然是以查处发票违章为主,但在检查中发现,大多数纳税人在地方税申报缴纳上也存在申报不足现象。主要表现在:
1、印花税申报不足。很多企业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未按规定申报缴纳印花税,共查补印花税3万多元。
2、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不足。一是少数企业对个人所得税扣缴认识不足,认为全年平均每月达不到标准就不扣;二是大多数企业对工资以外的收入部分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不计入,如用现金发放的防暑降温费、值班补助费、加班费等,显然造成代扣不足;三是少数财务人员对个人所得税政策理解不透,造成少代扣。
3、车船使用税申报缴纳不足。一些运输企业在车辆“大吨小标”重新核定吨位后,未按照新吨位申报缴纳车船使用税。
4、水利基金,特别是职工个人水利基金缴纳不足,很多企业的财务人员都能把收入部分的水利基金如实申报缴纳,但对职工个人水利基金往往未代扣代缴。
五、几点建议:
经过近几年的多次发票专项检查,纳税人规范使用发票的意识较以往有了很大的提高。针对此次发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以下几点建议: 一要继续加大规范使用发票的宣传辅导。 二要加大发票违章行为的打击力度,特别是对那些非法购买使用假发票的行为要予以严厉处罚。 三要加大日常纳税服务。如使用税控装置后的定额发票管理与缴销、运输车辆“大吨小标”重新核定后的车船使用税管理等。 四要在日常征管中加强对企业取得发票审核,督促财务严格把关,使纳税人自觉拒绝不规范发票。
发票检查的工作报告篇2
我公司是某某食品有限公司在新疆登记注册的全资子公司,属于食品加工企业,经营范围为方 便面、挂面、粉丝、调味品的生产与销售。注册资金 1000 万元。
我公司于 2008 年正式生产运营,设有供应、生产、物流、营销、财务等部门,遵循企业会计核算方 法,设置总账、明细账等,目前使用金蝶软件,我公司纳税申报按照要求统一进行网上申报,各年 度国税、地税申报税种有增值税、城建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等税种,均为自行申 报,没有聘请税务等代理机构。我公司每年都聘请某税务师事务所的人员对我司所得税汇算清缴、 年度审计工作进行核实检查并出具报告,现将我公司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公司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真实合法的,没有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或票面 所记载货物与实际入库货物不一致的发票用于抵扣。
用于抵扣进项的运费发票是真实合法的, 没有与购进和销售货物无关的运费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没有以购进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或销售免纳增值税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抵扣进项税额;没有以国 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抵扣进项;不存在以开票方与承运方不一致的运输发票 抵扣进项;不存在以项目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等情况。
我公司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通用机打发票、手工发票等,已经国税官网查询,查询信息与票 面均一致。
不存在购进房屋建筑类固定资产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
不存在购进材料、电、汽等货物用于在建工程、集体福利等非应税项目等未按规定转出进项税额 的情况。
发生退货或取得折让已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用于非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非正常损失的货物按照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销售收入是完整及时入账:不存在以货易货交易未记收入的情况;不存在以货抵债收入未记收入的 情况;不存在销售产品不开发票,取得的收入不按规定入账的情况;不存在销售收入长期挂帐不转 收入的情况。不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的情况 不存在开具不符合规定的红字发票冲减应税收入的情况: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扣或折让,开 具的红字发票和账务处理符合税法规定。
营业收入完整及时入账,现金收入按规定入账;给客户开具发票,相应的收入按规定入账。按《营 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时间确认收入,准时完成纳税义务。
不存在各种减免流转税及各项补贴、收到政府奖励,未按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不存在利用虚开发票或虚列人工费等虚增成本、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列支成本 费用、在成本费用中一次性列支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未作纳税调整;达到无形资产标准的管理 系统软件,在营业费用中一次性列支,未进行纳税调整。
不存在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的 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 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年金等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
不存在擅自改变成本计价方法,调节利润。
不存在超标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计提折旧时固定资产残值率低于税法规定的 残值率或电子类设备折旧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 产摊销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部分,已进行了纳税调整。
不存在超标准列支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擅自扩大技术开发费用的列支范围,享 受税收优惠。
企业以各种形式向职工发放的工薪收入已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
我公司将在税收专项检查纳税自查中,及时、准确的完成我公司税收自查工作。
发票检查的工作报告篇3
一、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市局领导对这次清查行动非常重视,钟仁和副局长多次召开局务会议专门研究部署,并成立了由邝荣章副局长亲自挂帅,各有关业务处处长参加的清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征管处),负责清查的日常工作。为确保清查工作顺利开展,又成立了由稽查分局组成的清查工作应急分队。应急分队与公安部门建立即时联络电话,保证随叫随到,预防突发事件发生。
各分局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也相应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应急小分队,具体领导和部署各自辖区的清查工作。为便于统一行动,市局明确规定:以区为单位,由各征收分局牵头、各检查分局配合,统一划分地域,统一分工,统一协调。这样就使全局上下责任明确,层层落实,避免了清查出现死角或各分局各行其是、互相扯皮的现象。罗湖、南山征收分局、龙岗分局分别把罗湖、南山和龙岗区划分成几大块,相应组成几个检查大组,每个大组负责一块;同时确定各科长为重点检查地段的负责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使每一地段都落实到组、落实到人的清查网络。
(二)调查摸底、明确重点。为保证此次专项打击工作有的放矢,达到预期效果,我局根据总局《通知》确定的清查重点。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了我市的清查重点。针对我市从1998年1月1日开始在餐饮、娱乐、路桥收费、停洗车场收费等行业推广使用定额发票、堵住“大头小尾”这一漏洞以后,大量假发票充斥市面的现状,我局将餐饮娱乐、停洗车业,路桥收费使用的定额发票列为清查重点,并要求查票与查税相结合,堵塞税收漏洞;针对建筑安装业使用的建安发票、工程款支付单位的入帐凭证违法现象较多、偷逃税较为严重的情况。将建筑安装业使用的建安发票,特别是跟踪追查工程款支付单位的入帐凭证也列为清查重点。
清查中各分局都按照市局安排,预先做好对本辖区业户的调查摸底工作,掌握线索,确定重点检查的目标。福田征收分局和第三检查分局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筛选,确定检查对象。他们先让电脑科根据企业日常纳税申报和用票情况,将申报和用票异常的对象打印清单汇总后报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根据对象的有关财务指标进行比较、分析,最终确定偷税嫌疑最大的业户作为检查对象。为保证检查工作的机密性,检查对象在每次行动前才确定,确定后立即交各小组组长带领各组马上实施检查,检查效果十分突出。
(三)政府支持,部门配合。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这次清查行动开始前,各征收分局主动向各区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得到了各区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各区都由区政府牵头,并联合工商、公安、城管等有关部门参加,共同开展清查行动。 福田区政府为此专门下文件召集地税福田征收分局、第二检查分局、涉外税收调查分局及福田公安分局采取联合行动。宝安、龙岗两区政府也专门下文批转各镇政府和财政、公安,工商等有关单位,要求各镇政府和财政、公安,工商等部门给予协助和配合。由于各级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各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使这次清查行动得以顺利开展。
(四)宣传发动,自查自纠。为切实搞好这次清查行为,市局早在4月初就专门下发了《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发票清理检查工作的通知》(深地税发[1999]165号),要求各分局认真学习贯彻;并与市国税局联合,连续6天在《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和《深圳法制报》上刊登《关于开展发票清理检查工作的通告》。按照总局部署,我们将4月1日——30日作为宣传发动和纳税人自查自纠阶段。各分局从实际出发,采取各种形式和手段,大力宣传。
对外加强与报社、电台和电视台的联系,扩大此次清查的影响,促使纳税人自查自纠,自觉抵制假发票。蛇口、盐田征收分局在宣传阵地上采取多管齐下的方式,一方面在各办税大厅的电子显示屏和触摸屏上录入《通告》,让所有上门办税的纳税人都知道;另一方面专门辟出咨询窗口,摆放有关宣传资料和咨询、举报电话号码,方便纳税人查询,并指定专人负责咨询工作,及时解答纳税人提出的有关问题。宝安,龙岗分局各征收所发挥自身有利因素,通过当地镇有线电视、影剧院等媒体进行宣传,并深入纳税户,要求饮食娱乐行业和停(洗)车场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通告,既要求经营者开具发票,又提醒消费者索要发票,同时鼓励消费者举报假发票,从而使本次清查工作家喻户晓,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盐田征收分局探索研究发票标志牌,制作了“请开正式发票”、“消费者索取发票,是您的权利”这样的发票标志牌,由分局高峰局长,严博辉副局长亲自送到首批100多家饮食业户手中,并帮他们悬桂在适当位置,以此提高纳税人和消费者双方对发票的正确认识。在此基础上,市局又统一制作了18000套发票告示牌,免费分发到全市纳税户,要求他们在生产经营场所的明显位置悬挂,一方面提醒消费者有依法索取发票的权利,另一方面督促纳税人有依法开具发票的义务,拒开发票或开具收据、假发票均属发票违法行为,纳税人可以拒绝付款并举报,这对发票违法业户起到很大的威慑作用。由于措施得力,自查阶段共有197户纳税人主动来税务机关接受了违法处理,补税罚款211.04万元。
(五)税警合作,重拳出击。为了加大征管力度,遏制住制作、贩卖和使用假发票这股地下黑势力,打击违法经营,保护合法经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部署,我局将打击假发票作为今年发票清查的重中之重。早在2月份就专门成立了打击假发票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有选择、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打击假发票专项活动。3月底至4月初,我局开展了二次力度大、影响深、范围广的以打击餐饮娱乐场和停(洗)车场使用假发票为主的专项行动,成效显著。对今年的打击假发票行动,我局领导高度重视,钟仁和副局长多次作了指示,还专门成立了以邝荣章副局长为总指挥、市局征管处长和稽查分局局长及市公安局二处有关领导为副指挥的行动指挥小组,税务、公安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为了确保行动的成功,邝荣章副局长在行动前对行动过程进行了周密部署,对行动执法人员进行了动员,要求全体行动人员一定要严守秘密,文明执法,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保证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务求行动圆满成功。全系统12个分局在市局组织下,分成30多个小组进行了行动前的侦察,摸清了经营者使用假发票的手法和规律,确保行动万无一失。
3月26日晚上,由市局征管处和稽查分局的税务干部、市公安局二处和市巡警大队的公安干警、中央电视台和深圳几大电视报刊的记者近百人,组成4个联合行动组分别突击检查了3家大酒搂,一举查获假发票面值104万余元,作出补税罚款合计613万多元的处理,新闻媒体及时予以曝光,起到了震慑作用。
鉴于停洗车场发票违法行为严重的现状,我局还与市公安交管局、工商物价局联合部署,抽调30多人组成联合检查组,从3月29日至4月2日,按地理位置分2个大组对全市近56家停(洗)车场进行了突击检查,发现23家机动车停(洗)车场存在税务违法行为:一是17家使用假发票,共收缴1262份假发票,面值6350元;二是10家以收款收据代替发票使用,收缴收款收据11本;三是11家未按规定使用发票或非法借用其他公司发票使用;四是11家未办理税务登记证或税务登记证未年审以及未亮证经营。在检查中,深圳市电视台、电台和各大报纸的12名记者也参加了现场拍摄和采访,并予以曝光。同时税务机关对违法分子按照税法规定给予严厉处罚,起到了杀一儆百的效果。这些打假行动有力打击了不法分子伪造、贩卖和使用假发票的嚣张气焰。
(六)严格执法,敢于碰硬。这次清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但全体人员坚持以理服人,秉公执法的原则,耐心向纳税人宣传发票管理法规,态度和蔼,文明执法。查处时,严格按执法程序办理,该补则补,该罚则罚,做到查到一户,处理一户,入库一户。对于一些"钉子户",则敢于碰硬。在“3.26” 打击假发票行动中,当检查大嘉乐酒楼时,装扮成消费者的税务干部在买单时确认获取假发票的证据后,当即出示证件要求酒楼经营者交出假发票并协助对其收银台和财务室依法进行检查,但遭到了拒绝。该酒楼负责人不仅大肆谩骂执法人员,而且还叫来20多名不明身份人员,对执法人员大打出手。我执法人员一边耐心向其宣传税法,指出其使用假发票是违法行为。一边正告他们必须配合执法。
但利令智昏的该酒楼负责人对此却毫不理会,将我局3名税务干部和2名公安干警殴打致伤,一名公安干警的上衣被撕破。在整个行动过程中,我执法人员为了维护国家公务员的良好形象,保护原始凭证,始终做到了文明执法,骂不还口,打不还手,直到在随后赶来的公安干警的支援下,事态才得以平息。事后,公安部门收审了2名打人凶手,通缉1名在逃凶手。我局对与其相关的福田春园海鲜馆也使用假发票行为作出补税、罚款合计33万多元的处理。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经济半小时》、《每日说法》和深圳电视台《今日视点》等新闻媒体均对此作了详尽报道,起到很好的宣传教育作用。
在对半岛酒楼的检查中,执法人员也发现该酒楼大量使用假发票,并要求对酒楼收银台和财务室进行检查,但该酒楼负责人一会说经理不在,一会说财务人员不在,试图拖延时间,逃避检查。在我执法人员晓以利害的耐心教育下,该酒楼负责人才不得不打开财务室配合检查,结果共查获假发票面值87万余元,我局依法作出补税、罚款合计500万多元的处理。在对顺德蛇庄检查时,查获面值17万元的假发票,并对其票据进行全面检查,我局依法作出补税、罚款合计近80万元的处理。
(七)深挖窝点,消灭假票。在清查中,全体清查人员以大局为重,不怕辛苦,积极投入,始终坚持在清查工作的第一线,他们发扬了吃苦耐劳,连续作战甚至夜以继日的精神,牺牲了休息,利用中午和晚上饭市及歌舞厅夜间营业时间,采取便装假扮消费者与穿税务制服检查相结合;正常检查与在公安、工商部门配合下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并通过在被查对象经营地消费过程中观察、询问等方式了解、掌握被查对象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由于行动的隐蔽性和突击性,常常使违法分子措手不及,无法及时隐藏,转移证据,从而清查效果十分明显。
蛇口征收分局由两名副局长亲自带队,并联合蛇口公安分局和蛇口有线台,连续几个晚上突击检查5家大酒搂,1家酒吧和1家娱乐城,同时现场跟踪报道,让1经营者防不胜防,共缴获假发票41本,涉及金额40614元,依法作出罚款2万元的处理。福田征收分局则将整个清查过程分四个阶段稳步进行:第一、二阶段的检查重点是饮食、娱乐和停洗车业;第三阶段主要检查建安企业;第四阶段又杀个"回马枪",复查饮食、娱乐和停洗车业。通过这四个阶段的检查,共查出有问题户36户,查获假发票257张,涉及金额17万元,补税、罚款合计152万余元。
宝安,盐田分局还重视群众举报,善于从中寻找违法分于的蛛丝马迹,成功开展了打击贩卖假发票的专项行动,处理一批贩假违法分子,从源泉上堵塞了假发票的泛滥。
宝安分局观澜地税所接到群众举报后,迅速与当地公安机关密切配合,抓获贩卖假发票嫌疑人黄某,当场缴获各类假发票2883套,其中涉及地方税的假发票1900套,同时缴获了作案工具三菱跑车一部。目前此案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盐田征收分局也是在接到群众举报后,联合公安部门,经过3天的侦察摸底,一举拘捕了多年贩卖假发票分子黄美容,从其窝点收缴非法发票共计9种3 015份,非法印章 1枚。其中,仅深圳市饮食娱乐业的定额发票面额就达83 4,100元,预计可造成偷逃税款74,226元。此外,还有建筑安装发票十万位31份;运输装卸专用发票万位5份;其它服务发票万位46份;租赁发票万位1份。盐田分局在查清事实后,对事主黄美容处以没收全部非法发票及印章并处罚款伍万元的处罚。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纳税人使用假发票的现象仍然很严重。突出体现在饮食、娱乐业、停洗车场及建筑安装等行业。使用假发票的纳税人以个体户和挂靠承包户为主,法人企业较少,这一方面说明个体户的纳税意识较差,另一方面也说明税务机关在个体税收征管上存在漏洞。特别是一些分局对查出的违法纳税人处罚不够严厉,总认为数目不大,加之当事人又找出借口不缴纳,甚至有的采取打游击战方式与税务机关“捉迷藏”;另外,税务机关没有当场拘留违法者的权限,只能通知违法者到税务机关接受处理,但这些被处罚者往往逃之夭夭。处罚时,违法者既身无分文,又无财产可供采取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税务机关往往束手无策,加之税收法制不够健全,对违反普通发票管理的处罚不如增值税专用发票严厉,导致使用假发票的违法者越来越猖撅,为牟取暴利,不惜铤而走险。
(二)非法凭证入帐较普遍。部分纳税人和财务人员素质较低,不能识别真假发票;有的思想上不够重视,只要单位领导签了字,觉得自己没有责任,就不管什么票据都给入帐,没能把好凭证入帐关。一些行政事业单位甚至仅凭一张便条就付款入帐,这就为不法纳税人开了方便之门。
(三)发票开具不规范。不少纳税人填开发票随意性很大,超行业、超范围使用发票较多,发票内容普遍不规范。有的纳税人开具定额发票时故意不写“顾客名称”和“日期”,以便从消费者手中回收回购已开出的发票反复周转使用;有的纳税人故意找借口不开具发票,或拖延开票时间使消费者无可奈何放弃索要发票;还有的纳税人索要开票手续费以达到牟利以及偷逃税款的目的。检查中此项违法所占比重不小。
(四)发票缴销不及时。不少纳税人不按照用票数如实申报纳税,采取欺骗手段,故意拖延缴纳税款,骗取定额发票的领购使用。
三、整改措施及工作建议通过这次餐饮娱乐业、停洗车业和建筑安装业发票的清理检查,我们发现,定额发票的采用,对堵塞税收漏洞,防止大头小尾开具发票起到了较为明显的效果。然而,由于一些纳税人法制观念不强,消费者要求开具发票的意识薄弱,再加上税务机关囿于人力不足、检查打击力度不够强等原因,使用假发票等发票违法行为还是在较大范围内存在着。为此,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增强纳税人、消费者对发票的认识,堵塞税收漏洞。
(一)加大宣传力度。对发票的领购、印制、取得、使用、保管等各方面的内容,应采取专题性的宣传,派发专题性的宣传手册,提高广大消费者对发票的认识。宣传手段应多样化,要全方位向纳税人及消费者宣传发票的重要性,以及如何正确识别真假发票,使不法分子无机可乘。同时利用宣传工具将不法分子进行曝光,让全社会都来监督。尤为重要的是,应将消费者个人索取发票的权利和义务作为基础的法律常识普及于全体公民中,使收款方做到给顾客开具发票理所应当,顾客取得发票天经地义,这对遏制偷逃税行为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加强部门合作。要把打击假发票工作作为日常工作来抓,这次打击假发票的行动在公安、工商部门的通力合作下,大大打击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取得了良好效果。因此,今后应争取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与长期协作,共同出击,从严从重惩治,把打击伪造、贩卖、使用假发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以起到对其余犯罪分子的震慑作用。对在这次行动中查获的假发票要立案追查,还未查清的,要一追到底,挖出制假根源,杜绝后患。
(三)加强检查力度。各分局应组织发票科及有关科室加强外查力量,灵活安排检查时间和检查方式,经常深入到纳税户特别是双定户中检查发票的使用情况。除了日常检查要把发票检查放在重要位置上外,每年还应组织两次不定期的发票突击检查,并在检查中注意清理市场上的假发票和其他非法凭证。一经发现,按照税法从严从重处罚,决不姑息迁就。
(四)加大执法力度。对存在发票违法行为的要发现一户,重罚一户,情况严重的要罚得他倾家荡产,并给予曝光。对制造、贩卖和使用假发票的,应依法处以最高限额的罚款;对使用假发票偷逃税款的,应依法处以所偷税款5倍的罚款;对支付租金、工程款等未按规定取得发票入帐的,除可对其处以导致对方少缴税款的1倍罚款外,并要追踪收款方对其违反发票管理和偷税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五)加强核销发票和清缴税款工作。各分局应严格控制纳税人每月的购票量并认真核查、及时按期清缴税款。对不及时验销发票或清缴税款的纳税户,一律停止供应发票,持限期缴清税款后,方给予继续供票。
(六)建立发票摇奖和举报奖励制度。抓紧研究采取群众举报奖励、发票摇奖等多种形式加强管理的办法,刺激消费者自觉索票查票,努力形成一个全社会都来护票协税的良好局面。要认真做好群众举报的受理工作,鼓励群众举报各种发票违法行为。除了为举报人保密外,按照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对于奖励金的列支,总局应予明确。目前采取向财政申请的办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不符,且难以落实。这个问题如解决得好,必将带动全社会都来监督纳税人正确使用发票。
(七)尽快建立发票自动查询系统。拟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开通发票自动电话查询台,使消费者简便、及时查询发票真伪,真票参加抽奖,假票拒收并举报,从而使发票的监控从单纯的税务机关独担转向税务机关独担和广大消费者的社会化监控相结合,这也是推进发票管理现代化进程,提高税收征管水平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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