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报生育保险

发布时间:2016-11-02 17:05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以下是小编为你精心整理的关于怎么报生育保险的内容,希望你喜欢。

怎么报生育保险

怎么报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待遇如何申报

企业职工生育或流(引)产、实行计划生育手术及治疗生育并发症结束后一年之内,由用人单位经办人员带齐有关材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生育保险窗口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领业务,需提供以下材料:

◆企业女职工生育

1)在本市生育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企业参保女职工,办理住院手续时须出示生育女职工社保卡、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女职工用人单位出具的联网证明,符合报销范围的生育医疗费用由当地社保中心与医院联网结算,产前检查费、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持以下材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申报:

①企业填写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②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生育证)或一孩登记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婴儿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在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企业参保女职工,申报生育保险待遇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企业填写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②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生育证)或一孩登记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婴儿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④生育医疗费发票原件;

⑤住院病历首页、出院记录、分娩记录或剖宫产手术记录复印件(须在住院病历复印件上加盖医院公章);

生完孩子后生育险怎么报

一、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结算条件

1、婴儿出生时职工已经参保生育保险并已连续缴费满10个月;

2、符合国家计生政策。

二、待遇标准

生育保险待遇包含两项,分别为生育医疗费定额补偿和生育津贴。(注:产假期间请勿中断生育保险)

三、办理方法

如果符合上述条件的,请在法定产假(顺产98天,剖腹产113天)结束后携带: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产妇身份证、出院发票和出院记录到宁海县社会保事业管理中心柜面办理(宁海县国际会展中心北楼一楼大厅6号窗口),咨询电话:12333,65582373。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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