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办理名称变更
分公司办理名称的变更应该怎么办理?需要携带哪些资料?小编把整理好的分公司办理名称变更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分公司名称变更登记
一、分公司名称变更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因总公司名称变更的
第二种:因公司发展需要变更
分公司名称变更涉及到分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银行开户许可证、分公司印章的变更登记。
二、分公司名称变更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总公司现有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2、总公司现有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
3、总公司现有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
4、总公司现有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6、分公司代码证正、副本原件
7、分公司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8、分公司开户许可证及相应材料
9、分公司所有印章
10、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私章
11、总公司签署的分公司名称变更申请材料
三、分公司名称变更登记的流程
1、由隶属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董事会决议(董事会成员签字);
3、《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原分公司印鉴。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需要缴税吗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净资产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个人股东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取得的股本数额,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公司持股无需缴纳。
(1)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就股份制企业除注册资本外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中个人股东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应甄别缴纳个人所得税。
1.以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转增股本即以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2.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
3.以股票溢价或自然人股东原始出资所形成的资本公积以外的其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际上是向股东分配了股息、红利,个人股东再以分得的股息、红利增加注册资本,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虽然国家税务总局也明确税后利润不分配、不投资且挂账达1年的,从第2年起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但根据该等内容无法推导得出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就不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结论,进一步,无论是国家立法还是地方立法层面,均未出台任何关于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法律法规。
实践中,从证监会最近审核通过的上市公司反馈情况来看,证监会发审委对该问题关注颇多,绝大部分上市公司依法缴纳或者接到反馈意见后再行补缴。
(2)虽然现行法律法规中并未明确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就净资产折股转增股本的个人所得税缴纳问题,但由于:
1.折股的净资产实质由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四部分组成的;
2.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公司股本总额增加,从实质上看仍存在向个人股东分配了股息、红利,个人股东再以分得的股息、红利增加注册资本的应税内容。
实践中,从证监会最近审核通过的上市公司反馈情况来看,绝大部分上市公司都依法扣缴了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阶段所发生的个人所得税,小部分未缴、免征或缓缴的上市公司自然人股东均向证监会出具了纳税承诺函或事后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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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变更程序
1、前置审批项目变更
分公司经营范围中有前置审批项目的,必须先办理行业许可证的变更手续。但是,如果是办理分公司名称变更,则需最先到工商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办理营业执照变更
必须先办理营业执照才能之后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变更。
3、刻章
公司名称、分公司负责人等变更时,在办理分公司营业执照变更手续后,需办理印章变更手续。
4、组织机构代码证及IC卡变更
5、税务登记证变更
此外,分公司变更程序中需注意的是:
1、分公司有进出口业务的,在办理分公司变更手续后,还需办理进出口备案登记变更。
2、办理分公司名称、负责人等变更时,还需办理分公司基本帐户的变更。
工商等行政部门的审批流程为:审查材料(材料不准确会被退回),正式受理,变更登记并收取相关费用。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分公司办理名称变更,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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