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品期权推出的策略研究

发布时间:2017-03-13 17:17

摘 要 商品期权作为期货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当前资本市场最具活力的风险管理工具之一。面对我国期权市场的空白,指出我国推出商品期权的意义所在;分析开设期权市场尚存在的一些障碍以及解决的策略措施,明确我国商品期权市场的现实作用以期待尽快推出,更加完善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

关键词 资本市场 期货市场 商品期权

在近年来波澜壮阔的期货行情中,风险事件触目惊心。从中航油的巨亏到国外铜期货市场上跨市套利巨亏几十亿元,这些事件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投资者出于自己规避风险的需要,却无视尚不具备大规模外盘交易的基础条件,使民族资本承担了巨大的无谓风险,由此造成“中国头寸”长期在外暴亏不断。试想,如果市场更完善些,有了期权这种对期货规避风险的功能,很多投资者就不必只依赖于国外市场,进行“条件不平等”的跨市套利。这样的话,投资者可以选择期权避险而不一定是跨市场套利。这些惨痛的教训一再地要求我们的期货市场应尽快完善,商品期权就是这种形势下投资者急需的避险工具。

1 推出商品期权的重大意义

2000年以来,全球期权交易发展更为迅猛。美国期货业协会的统计数据表明,2001~2005年,全球期权的交易量连续超过了期货交易量,而期权持仓总量从1999年开始就超过了相应的期货持仓总量,期权已经成为国际交易所交易的衍生产品的生力军。

期权交易作为期货交易基础上产生的一种全新的衍生产品和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它具有独特的经济功能和较高的投资价值。一是期权更有利于现货经营企业的套期保值,他们通过购买期权,可以避免期货交易中追加保证金的风险;二是期权有利于发展订单农业及解决“三农”问题。美国政府就通过向农场主提供期权权利金的财政补贴及支付交易中的手续费等形式,以引导、鼓励农民进入期权市场;三是期货投资者可以利用期权规避市场风险。期权可以为期货进行“再保险”,二者的不同组合,可以构造多种不同风险偏好的交易策略,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交易选择。因此,期权是一种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

对于我国期货市场的发展,推出期权的重大意义表现在:

1.1 期货市场体系得以延伸和健全

现货——期货——期权的关系链内涵着现货市场的成熟,是期货市场发展的前提条件,期货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是期权上市的基础。也就是说,期货是规避现货供求风险的市场,同样的,期权是平衡期货头寸风险的市场,期权的上市交易意味着期货市场体系从布局上得以延伸和健全,而一个有效的期权市场可以降低相关市场的价格上下波动幅度,并增加对底层资产进行投资的吸引力。

1.2 期货市场保值功能进一步强化

随着需求的上升和市场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已经不满足于传统的期货市场保值,而需要一种成本更低、操作简单、风险可控的工具与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相匹配,期权正是满足以上要求的适宜产品。

1.3 助推金融工程,套利市场广阔

作为金融工程的基本环境,一个完整的金融市场应有五大基本的产品要素,即现货、利率、汇率、指数和期货,要想实现金融创新及金融衍生品的快速发展,期货市场与其他金融市场之间的协调均衡性发展则成为其中的关键。

2 推出商品期权市场的条件已成熟

推出期权交易主要是看期货市场的交易规模、活跃程度和成熟程度。目前中国的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它们各自的市场规模,已经跻身全球前列,而且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市场明显成熟,投资者对金融衍生品的渴求与日俱增,已经具备推出期货期权的市场条件。

特别是近年来,期货市场的发展已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2004年初出台的《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为期货经营机构定下金融机构的基调,为期货市场大发展打开了空间。“国九条”指出,“期货市场应加大对期货及其衍生品的研究推广力度,期货交易所要做好有关金融衍生品的课题研究,加深对金融衍生品的理解,并为金融衍生品的尽快推出做好准备工作”,同时2006年人大会上,政府工作报告中同样强调大力发展期货市场,这些无疑对于我国金融衍生品的发展铺平了道路和指明了方向。去年郑州商品交易所曾公开向社会征求小麦期权的意见并模拟期权交易,期货业界普遍认为这是有关部门对期权交易探索的肯定。

3 推出商品期权存在的障碍

首先,期货法规问题。目前我国还没有与期货相关的法律,《公司法》、《证券法》的规定也不够完善,因此如何进行期权交易显得无法可依;而在期货市场起着重要作用的《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也只对商品期货交易进行了规定,而对期权交易没有任何规定,这就要求在法律上要加强完善,包括品种设计、结算制度、交易主体、交易方式、风险管理、监管措施等等都要以法律形式加以明确规定,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顺利推出期权。

其次,限制了期货公司涉足衍生品市场。《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中将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分为两大类:一类是金融机构为规避自有资产、负债的风险或为获利而进行的衍生产品交易,另一类是金融机构向客户(包括金融机构)提供的衍生产品交易服务。

《暂行办法》把能够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金融机构限定为在我国境内设立的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法人,以及外国银行在中国境内的分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经过当地银监会审批后,报中国银监会审批后方能从事交易。而专业做衍生品交易的期货公司却没有相应的资格,这些具体规定限制了期货公司涉足衍生品市场。

期货公司以后要涉足金融衍生品市场,就只能挂靠在这些公司名下了。为此期货业界人士对此不无着急和焦虑,《暂行办法》实际上就把期货行业拦在衍生品市场的大门之外,对于衍生品市场和期货市场的发展都是极为不利的。

再次,我国缺乏一定的做市商。做市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交易量、活跃市场、启动市场和保证市场价格变动的有序连贯。通过连续的双向报价,做市商为市场提供了即时性、流动性,保证市场不会出现在某种价位上缺乏交易对手的情况,从而保证了市场价格稳定有序地变动。

在国际期权交易市场上,绝大多数投资者都是期权买入者,而少数卖出者一般是一些巨大的做市商,他们的市场把握非常到位,报出的权力金价格最终导致绝大多数买方都不会行权,但中国恰恰缺少这样的做市商。目前的中国期货市场上,还没有哪家公司有实力来做这样的做市商。而交易所入场报价,更是难免集裁判员与运动员于一身的弊端。

最后,由于期货及期权市场的风险性,我国投资者的认知程度较低以及缺乏有经验的专业人才。一方面,我国许多企业和个人对于商品期货都不甚了解,更不用说商品期权了,总体来说认知程度较低,是否能摆托这个局面关系到期货市场的参予度和交易水平。另一方面,虽然我国近十几年的发展已培育了一大批市场人士,但面对国际期货期权市场的繁荣,我国还是十分缺乏有经验的专业人才。在期权交易中,由于权力金报价涉及相当严密的信息分析、计算,一旦专业人员报价失误,往往会造成期权卖出方的巨大亏损。

4 推出商品期权的策略

4.1 完善期货法规体系

为使商品期权有法可依,应根据期权交易的特点,修改《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从长期看,按照国际惯例,制定我国的《期货法》,商品期权的监管、交易、结算、风险控制等进行具体的法律规定。同时进一步完善《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允许期货公司直接涉入期权市场。

4.2 大力发展做市商

做市商制度是确保期权上市成功运行的关键。做市商制度能够保持市场的流动性,缩小价格振幅,保持市场价格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校正买卖指令不均衡现象,抑制价格操纵,更好地发挥价格发现功能,是提高市场流动性和规范发展市场的有效手段。因此根据我国目前的状况,大力培养机构及企业参予,了解并掌握做市商的程序和规则,加强自身的企业经营能力,具备强大的实力以便在期权市场上成为合格的做市商。

4.3 设计科学合理的合约交易规则,减小市场的风险性

期权本身在风险理论上较之期货交易相比,风险程度也能放到很大,科学而合理设计交易规则是能否成功推出期权的很重要的因素。

在影响期权价格的五个因素(期货价格、执行价格、期货价格波动率、到期时间、无风险利率)中,最为关心的是期货价格波动率,因为从某种角度上说,做期权就是做预期波动率,可靠的资料是投资者判断预期波动率的基础。大部分投资者只能依靠通用的数学模型来计算期权价格,以决定各种复杂的交易策略。这个模型中只有波动率是个很难确知的变量,它来源于期货行情。可以设想,市场中的大户要操纵期货波动率的难度远小于操纵行情的难度。无法否认,波动率是能够被人为严重影响的。即使根据现时的期权价格推算出隐含波动率,但是也无意义,因为期权价格的基础——期货波动率失真后,期权价格本身的可靠性已大打折扣。这样,就失去了正确策略的基础,使普通投资者承担了严重不对称的风险。所以,在合理设计期权规则及相关管理制度时,还要从这个角度考虑,减轻大部分投资者有可能承担的额外风险。比如公布期权持仓、期货和期权大头寸同时监督等措施,加强监管,防备操纵波动率来达到操纵期权行情的目的。

另外,每一个新品种的设计都会面临两个选择——或因循惯例或突破求新。国外期货和期权市场与国内有许多的不同:有的不设涨跌停板,有的采用综合评估风险的SPAN保证金制度,有的以净持仓计算头寸限制,有的甚至不进行实物交割而只采用现金结算。我国有自己的市场特色,国内市场中的交易习惯不可忽略,如:涨跌停板制度、百分比保证金制度、多空分别计算持仓等等。同样,我国期货市场已经运行了十余年,国内市场的投资偏好和市场的风险构成等方面因素也将对我们的规则产生影响。因此,在设计期权交易规则时,既要立足国内又要放眼国际,在管理好风险的前提下,尽力服务好广大投资者。

4.4 加强期货公司的自身建设,更好为期权市场服务

作为期权市场的中介,它的服务及水平好坏将直接影响投资者的参予积极性。因此为推出期权市场交易,必须加强期货公司的自身建设:第一,期货经纪公司要有提供个性化服务的准备;第二,期货经纪公司要学习使用风险参数,即便是将来交易品种增加,期货经纪公司仍可以方便地观测其持仓风险;第三,期货经纪公司要加强对交易的风险管理。

4.5 扩大投资者对期权的认知度

投资者可以通过三个方面加深对期货期权的了解——多参加一些相关的培训;通过互联网等信息载体了解海外一些成熟市场期货期权的运作方式;如果可能的话,应多参加期货交易所推出的期权模拟交易。

4.6 培养一批专业的期权人才

在期货市场发展初期,规则设计、系统开发、宣传培训、风险制度等方面都需要从监管部门到交易所、再到期货公司都需要一大批工作人员的大量付出。特别是交易系统的设计和交易过程中的风险控制是最为重要的,这对监管部门、交易所、经纪公司、软件公司也是一个大的挑战。然而一个不了解期权、不熟悉期权交易的人又怎么能保证期权交易的安全运行呢?因此,拥有一批既了解期权又熟悉国内期货市场状况的专业人才,才能加快我们对期权交易的研究和准备工作,同时又能够对未来期权市场的安全、平稳运行起到极其重要的保障作用。

10 多年来,我国期货市场机制不断创新,品种不断增加,市场框架不断完善,但是,与期货市场配套的期权却没有推出。按照国际成熟的期货市场体系,只要有期货市场,就需要期权市场与之配套运作,期权交易有利于健全期货市场运作机制,分散期货市场风险,对期货市场的发展有重大意义。尽快推出商品期权交易,是市场的迫切需求,也是稳步发展期货市场的必然选择。

参考文献

1 谢尔登.纳坦恩伯.期权价格波动率与定价理论[M].北京: 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

2 伯恩斯坦.马龙龙译.期货市场运作[M]. 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

3 杨玉川.现代期货市场学[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5

4 宋逢明.金融工程原理[M]. 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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