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发布时间:2017-06-12 20:25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供大家参考!

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范文一

(当事人及代理人):

因对你(单位)进行行政处罚一案,本机关决定于年月日时在公开(不公开)举行听证,请你(单位)凭本通知书准时参加,如逾期则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将依法对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听证主持人:单位:听证员: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如果你(单位)申请主持人回避,可以在听证举行前三日内向本机关提出回避申请及回避事由。注意事项:

1、你(单位)参加听证前应向本机关提供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

2、委托代理人(一至二人)代为参加听证的,应该交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事项及权限。

3、你(单位)参加听证时请自行携带相关证据材料。

机关地址:

联系人:

邮 编:

联系电话:

黄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年月日

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范文二

统听字[20 ]第 号

应你(单位)提出的听证要求,本局决定于 年 月 日

时 分在 举行听证。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可亲自参加,也可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参加听证应携带身份证明或当事人授权委托书。

听证由 主持,你(单位)若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可以申请回避。

特此通知

统计局(印章)

年 月 日

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范文三

新疆卓翼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左罡):

你单位在木垒县雀仁乡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四十二条 之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根据协议规定乙方应当在采砂完工后十五日内进行回填整平,恢复土地原状。

2、行政处罚,叁拾万元,并予以治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你享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如要求上述权利,请在自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

(印章)

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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