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某某业主的一封信 致业主朋友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17-04-06 20:16

小区的人业主有自己的权益,业主要维护自己的利益,更要争取自己的权益。下面小编整理了告某某业主的一封信,欢迎阅读。

告某某业主的一封信篇一

业主朋友:

近期,“兴江海景”项目的事情估计大家都知道了吧。可能一些业主工作比较繁忙或者另有住处,对这件事情还不是很了解或不够关心。这里,我想以一个业主的身份来谈谈我个人的看法,可能有不足之处,但还是希望能引起大家的注意,认清事情的严重性,共同来关心这件事情。

首先,大家已经看到菊园的事情(见附件),如果这件事情也发生在我们小区怎么办?有些业主可能会说,我们这幢楼肯定影响不到。试想,如果你是一位想购买菊园二手房的买主,即使你要买的房子目前还一切很好,没有任何影响。你得到了附件上的信息,你怎么想,还会不会出手?一栋物业,价格不菲,谁愿意和一个“隐患”做邻居,谁又能保证今后的日子里,自己买的这幢楼不会开裂!如果自己以后还想把这套房子出手,还有没有人接盘!

当然,也有人会说,房子开裂有点危言耸听了,我们姑且同意他的观点,我们在从另外的角度来看看这个问题。同样假设你是一个想买香园小区房产的买主。你来实地看过以后,32层的高楼压在头上,你会怎么考虑?或许你不相信“风水”,觉得不科学,但是从心理学上讲,心理暗示这个理论也告诉这位买主,居住在这样的环境下是什么一个感觉!

所以我敢断言-----32层高楼起,所有业主的房子只有自己持有了!除非等待拆迁!

讲了这两个道理,可能还有人说,我有多套物业,我以后可以住到别处。我想信这批业主的“财商”很高,所以,你应该可以想到自己物业的贬值!可以想到现在的努力可能会挽回几十万元的损失!这个投入和产出比,你一定心里有数的!

所以,为了维护小区各位业主大家的利益,请大家团结起来,有人出人,有力的出力,有。。。。!,一起来维护我们的家园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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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某某业主的一封信篇二

亲爱的华府·御城业主:

华府·御城项目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和密切配合,目前已全部封顶,安置楼已顺利入住,商品房各项工程正常有序进行。

最近一段时间有业主反映,个别不法分子通过不正常手段借华府·御城的名义,以装修、退税等事由打电话或发短信干扰大家的正常工作、生活,在此,提醒广大业主朋友们,若华府·御城项目有任何活动,我们都将会以电话或寄信等形式通知您,您也可以致电029-87953333进行咨询,请不要相信陌生人及陌生的电话,以免被骗!

华府·御城项目

6月25日

告某某业主的一封信篇三

全镇各蜜柚收购大棚业主:

近年来,广大蜜柚收购大棚业主为霞寨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但是,有相当一部分蜜柚收购大棚业主不重视环境卫生,将蜜柚废果及垃圾或是倒至河中、或是随意丢弃、或是倾倒在垃圾箱外部,这些行为严重影响环境,严重污染水体,给全镇、全县乃至周边地区人民的身体健康造成了严重威胁。

为解决蜜柚废果集中处理问题,镇政府已经配备了大型垃圾箱,购置了专门的清运车,并建成蜜柚废果集中填埋场,同时要求全镇各蜜柚收购大棚业主做到:

1、定点投放

将蜜柚废果全部投进指定的大型垃圾箱,严禁倾倒至河道里,严禁倾倒在垃圾箱外。

2、定时投放

每天傍晚5:00—7:00为蜜柚废果集中投放时间,其他时间禁止投放。

3、及时缴费

根据《平和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三年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平政办[2015]107号)文件规定:“蜜柚大棚未配建废果处理设施的按大棚占地面积每平方米每年5元的标准缴纳废果处理费用”,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2016年每平方米征收1.5元废果处理费,由各村委会进行征收,专款用于蜜柚废果集中清运、处理,不足部分由镇财政负担。

镇政府将组织环卫、村建、公安等部门,联合村委会、村老人协会、离退休老干部等组成联合督查组,采用录像、拍照、证人证言等方式进行明查暗访。对倾倒废果、垃圾至河道的行为,责令其全部清理、转运至指定填埋场,所需费用由倾倒者及蜜柚收购大棚业主承担;对不定点定时投放的,责令其搬回蜜柚大棚;对屡教不改或不按时缴纳废果处理费的,镇政府将进行重点督查,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平和县霞寨镇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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