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临时用电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如下
1、目的:
为了提高检修电源的供电可靠性,保证检修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章制度。
2、本制度编制依据: 山西晋城恒光矸石公司热电车间的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3、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矸石公司各级人员及其它各外包商人员。
4、要求:
4.1 临时电源的接引必须通过热电车间审批后方可接引,审核工作由热电车间负责,程序由检修班组提出接引申请,然后由热电车间审核,指定接引位置及接引负荷,然后由用电人员根据指定的位置进行接线工作。临时接引必须符合矸石公司有关要求,如不符合要求,热电车间不进行接线。
4.2 临时接线热电车间有关人员必须测量好用电设备的好坏及负荷大小,用电设备的负荷不能大于开关容量。
4.3 用电人员在申请接线时必须将负荷的性质(三相还是单相)、接线地点及所用电设备填写清楚,否则热电车间不予接单审批。
4.4 临时用电必须使用现场检修电源箱进行接引,严禁使用其它配电柜、配电盘进行临时电源接引工作,否则一经发现生技科视情节严重程度将对责任人给予100-1000元的经济处罚。
4.5 热电车间人员不准无单接线,一经发现考核责任人10元。
4.6 临时线接引完毕后,用电人员必须将临时线按《安规》中要求架空,对不正确布置临时线的用电人员按《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4.8 热电车间人员每天对检修电源箱巡检,发现私自接临时电源线的人员,生技科将给予责任人经济考核100元。
4.9 接入容器内的临时照明电源,必须使用行灯变压器,二次侧电压不允许超过12V,并且将行灯变压器放在容器外部。
4.10 当临时电源线接好后,确认临时用电器完好后,可以送电试用,否则不予送电。
4.11 用电申请单位在申请得到批准后,自行进行电源的引接工作,一经发现将给予经济处分500元。
4.12 在需要电源拆除时,要及时的联系热电车间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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