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宪法日手抄报
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下面是由小编整理的法制手抄报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你们:
12月4日宪法日手抄报-全面实施宪法是建设法治国家首要任务
首都各界12月4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集会,隆重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布实行30周年。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指出: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只要我们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证,党和国家就能顺利发展。我们要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
下午3时许,习近平、吴邦国、李克强、张德江、俞正声、刘云山步入会场。大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主持,大会在雄壮的国歌声中开始。习近平发表讲话指出,历史总能给人以深刻启示,回顾我国宪法制度发展历程,我们愈加感到我们宪法同党和人民进行的艰苦奋斗和创造的辉煌成就紧密相连,同党和人民开辟的前进道路和积累的宝贵经验紧密相连。本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成果,反映了我们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成为历史新时期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基本原则、重要方针、重要政策在国家法治上的最高体现。
习近平指出,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习近平强调,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我们要坚持不懈抓好宪法实施工作,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一是要坚持正确方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二是要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三是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公民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要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相信法律,自觉运用法律。四是要坚持党的领导,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利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习近平最后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起建设,扎扎实实把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吴邦国在主持大会时指出,习近平同志发表了十分重要的讲话,对于我们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把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党和国家各项工作中去。
我国现行宪法是在1954年宪法的基础上,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建设社会主义的长期实践经验,经过全面讨论、全面修改,于1982年12月4日由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并公布实行的。马凯、王刚、王兆国、李建国、范长龙、孟建柱、赵乐际、栗战书、郭金龙、杜青林等中央领导同志、中央党政军有关负责人和首都各界群众代表约3000人出席了纪念大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适时,国务院法制办主任宋大涵,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德印分别在大会上发言。
12月4日宪法日手抄报的评论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