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生育保险是指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下面是小编带来关于生育保险的报销的内容,希望能让大家有所收获!
生育保险报销的方法
1、首先去住院分娩的医院,复印住院的的出院证明(大概40页)。出院证明,住院病历。
2、准备好小孩出生的“医学出生证明”,如图,并复印1份。
3、准备好小孩出生的准生证,并复印1份。
4、小孩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要求,必须把父母身份证的正面复印到一张A4纸,如图。
准备好上述的要求复印件后,到当地的社保局(人社局),的生育保险科进行申报,并填写市级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
5、填写:市级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内容。单位,填报时间,及配偶的身份证号码和社保个人档案。和产假的天数,申报金额,和生育津贴。
其中:生育津贴要求有单位填写和计算,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内容:住院费用定额包干,难产补助,多胞胎一胎补助,生育津贴等项目组成。
6、市级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填写好了后,一式两份(填好一份后可以复印),到单位上,在单位意见栏目上填写:属实,并加盖公章。在开户行和账户和户名和联系电话栏目填写上单位的相关信息。
7、填好盖章后,把准备好的资料,有交到当地的社保局的生育保险科,工作人员会告知你,在30天后,审核好了拿回执单。等待30天左右,去申报的地方拿取市级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的另外一份,发现,在社保局审批意见上和审核复核栏目上都签了字或者是加盖的章。
8、拿到回执单后,大概等待5个工作日后,相关生育保险待遇金就会打到表上填写的单位和帐号上。你在到单位拿上回执单,领取生育保险金。
在男职工单位申报的,需要提高配偶身份的证明,和配偶所在地社区出具的未参加生育保险的证明。
生育津贴的计算:以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作计算(月平均缴费工资/30天*规定的产假天数)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待遇标准
①符合国家规定享受3个月及以上产假的女职工,由基金按照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支付一次性营养费。
②生育津贴以女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前12个月本人平均缴费基数为标准(参保满10个月不足12个月的,以女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前10个月本人平均缴费基数为标准),按照人口计生部门规定的产假天数支付。已享受过晚育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
③流(引)产津贴按早期妊娠流产20天、中期妊娠流(引)产42天的标准支付。
④用人单位发放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标准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标准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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