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对事故现场的处理方法
交通事故发生后,驾驶员应该做哪些事呢?下面小编为你介绍驾驶员对事故现场的处理方法。
驾驶员对事故现场的处理方法
凡是发生交通事故都要立即停车,肇事后逃跑,甚至置伤亡人员或国家财产不顾,只为了逃脱个人罪责而跑掉,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也是极不人道和违反社会公德的恶劣行为,其结果只会受到法纪的加重处罚。所以驾驶员肇事后必须马上停车。
停车后应首先检查有无伤亡人员,如有死亡人员,确属当场死亡而无丝毫抢救希望者,应原地不动,用草席、篷布、塑料布等物覆盖。如有受伤人员,应立即进行抢救。如果受伤者伤势较轻,可暂留现场等待交警处理。如果伤势较重,应拦截过往车辆,送就近医院抢救。靠近市区的还可以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或请医院派车前去抢救。同时要用白灰、石头、绳索等物将伤员倒位描出。如一时无过车辆或救护车,也可动用肇事车将伤员送医院抢救,但要将肇事车各个车轮的着地点以及伤员倒位描出,做好标记,并要留人员看护现场。若无人伤亡,应迅速抢救物资和车辆。
保护现场对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了解事故情况,正确处理事故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现场保护的内容有:肇事车停位,伤亡人员倒位,各种碰撞碾压的痕迹,刹车拖痕,血迹以及其他散落物品均属保护内容。 现场保护方法是:寻找现场周围的就便器材,如石灰、粉笔、砖石、树枝、木杆、绳索等,设置保护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标围现场时,应尽量做到不妨碍交通。如果车辆通行确实有可能使现场受到破坏和危及安全时,可以暂时封闭现场,中断交通,待交警到现场勘察完毕后,再行疏通。
在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的同时,应及时亲自或委托他人向肇事点辖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号码,全国统一为"122"。报告内容有:肇事地点、时间、报告人和姓名、住址、肇事车辆及事故的死伤和损失情况等。交警到达现场后,一切听从交警指挥并主动如实地反映情况,积极配合交警进行现场勘察和分析等。
交通事故发生时,轻者造成皮破血流,重者肢残骨折,甚至死亡。交通事故伤员的抢救,主要是院前急救及院内急救两部分。院前急救在我国目前还属薄弱环节。据研究,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有50%左右发生在事故的瞬间,大约有35%发生在伤害后的一二个小时内,大约 15%的死亡发生在伤害后的7天之内。因此,及时正确的院前急救,能挽救许多生命,交能防止伤情恶化,减轻疼痛,预防并发症和残症的发生。急救的基本方法是止血、包扎、固定、搬动和心肺复苏。
在实施具体急救时,首先应控制和制止大出血和疏通呼吸道,然后是固定脊椎和骨折肢体,最后可进行针对性的包扎和作心肺复苏等工作。
驾驶员行车容易产生哪些错觉
距离错觉:对于路上各种类型的车辆,驾驶员有时会对来车的车长、会车间距、跟车距离产生错觉,使会车的距离不够和跟车的距离过近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常见的有:同样距离,白天看起来近,而在夜间较昏暗时感觉远;前面是大车时感觉距离近,是小车时感觉距离远。
速度错觉:行车过程中驾驶员大多是根据观察到的景物移动作参照物来估计车速的,并不是完全依靠车辆自身车速表的指示针来判断。路边景物多时易高估车速,景物少时易低估车速;长时间以某一速度行驶后会对该速度产生适应,对其余速度易于错估,特别是误将高速低估是非常危险的。机动车从郊区驶进城区易发生追尾撞车事故,就是这个原因。
弯度错觉:驾驶员在公路上行驶的快慢,经常随公路的弯度而改变。变速的程度如何也会造成错觉。一般对于未超过半圆的圆弧,驾驶员往往感觉到的曲率半径总是比实际的小,圆弧的长度越短越感到曲率半径小。在连续转弯的山道上行驶,驾驶员会感到山区比平地容易转弯,所以在行驶中高速连续急转弯是很危险的。
颜色错觉:在市区等交通复杂路段,周围景物五颜六色,相互交错,容易分散驾驶员的注意力,特别是夜间,容易将路口红绿灯当成霓虹灯;把停驶车辆的尾灯当成行驶车辆的尾灯;把前车的刹车灯错看成尾灯等。另外,夏季戴墨色太阳镜时易将浅色物体“滤”掉,产生错觉。
光线错觉:太阳光、反射物体的亮光、车头迎光、夜间远光灯强光等会使驾驶员的视觉一时难以适应,如平头车的明亮车窗、阳光下路旁树木交替变换的阴影、原野上积雪的反光、进出隧道时光线的变化等,都容易使驾驶员产生眩晕,形成光线错觉,从而导致操作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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