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法院先进事迹材料

发布时间:2017-01-12 16:04

先进事迹可以做为榜样,对社会有表率作用,所以我们应该多留意这方面的材料和新闻。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2016法院先进事迹材料,希望对大家有用~

2016法院先进事迹材料1

x,男,31岁,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现为罗山县法院办公室副主任。自参加工作以来,x同志主要从事信息、宣传、调研等文秘工作。多年来,他刻苦钻研,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为本市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营造了良好法制环境,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由于成绩突出,他先后多次被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县委政法委及本院评为信息、宣传调研先进个人和先进工作者。

一、爱岗敬业 乐于奉献

作为一名司法工作人员,x同志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本着“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宗旨,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在工作中敬岗爱业,乐于奉献,始终坚持以工作需要为标准,把全部精力用于工作上,事事以大局为重,从不计较个人得失。自从事信息、宣传、调研等文秘工作以来,为了把工作做好,加班加点对于他来讲是家常便钣,在全省法院系统开展的思想作风整顿活动中,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x同志克服孩子小,无人照顾的困难,加班加点,高质量地按时完成信息、宣传、及领导安排的各项任务,罗山县法院也被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作为先进典型在全省进行宣传。

二、开拓创新 勇争一流

在全省政法系统,新闻宣传、信息等文秘工作,虽然多年来一直被纳入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评,但一度被视为软任务,有些单位领导不够重视,干警参与热情低,各级媒体上稿率也低。以来,为打开此项工作新局面,罗山法院党组对此高度重视,在政策、经费、人员上给予大力支持和倾斜。x同志作凭借从事信息、宣传等文秘工作经验较为丰富的优势,注意自己平时的表率作用,经常与有一定文字功底的同志沟通交流,切磋业务技能,再加上院党组在物质上对新闻宣传、信息、调研进行奖励,使全院干警在业余时间大兴写作信息、宣传、调研之风,上稿率大幅度提升。至,x同志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各类文章900余条(篇),其中国家级报刊上发表130余条(篇),省级报刊上发表180余条(篇),较好地宣传了法律,宣扬了法院文化和法官的风采,树立了政法机关的良好形象,为建设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了较好法制平台。为此,罗山县法院在-连续二年被省高级法院评为优秀基层法院,罗山法院又荣获集体一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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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定政治信念,永葆新时期法官的先进本色

世界著名哲学家弗郎西斯•培根曾经说过:思想取决于性情;谈吐取决于学识;行动则取决于习惯。因此,无论是在日常的工作中还是生活上同志都注意培养自己“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性情,做到不急不躁,有章有节,平易近人,随遇而安。在思想上,他一直始终坚持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各种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学习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尤其是进入十八大以来,他坚持认真贯彻落实学习十八大精神,深入研究科学发展观的思想精髓,努力用先进的思想、科学的观点想问题、解决问题,努力在实践中提高自己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工作上养有吃苦耐劳、善于钻研的敬业精神和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工作作风,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勇挑重担,“精益求精,一丝不苟”地做好每一项工作,充分展示了新时期优秀法官的靓丽风采。

二、创先争优,引领先锋模范

常有人说,现在法院案子难判,基层法庭的工作更是难上难。但是同志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时从没有浮躁、厌倦的思想情绪,他把老百姓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来办,把老百姓的问题当作自己的问题来解决。他善于用创新的精神看待稳定。灵活应对维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形势,开拓思路,因事施策,跳出稳定抓稳定。坚持专业机构维稳与社会力量维稳相结合,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坚持新办法与老办法相结合,坚持注重内力与善用外力相结合,多策化解,最大限度的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一是他深知基层法庭每年都要遇到许多疑难、复杂案件,如果缺少深厚的法律功底和娴熟的审判技能,是难以用事实和法律演绎出令人信服的裁判。多年来,他一直注重法律理论、业务知识方面的学习提高,顺利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了法律硕士学位,几年来,先后在省市级法律专业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20余篇。

二是为了实现案件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同志结合多年的审判工作经验,总结出了“真心关爱法、诚心批评法、耐心说服法、细心借鉴法、用心刺激法”等“五心”调解法,大大提高了所办理案件的调解撤诉率,在全市保持领先。这一做法得到了省市县法院领导的充分肯定,并被市中院在全市法院系统内予以推广。三是面对案多人少的情况,同志经过认真思考,反复求证,探索出了一条人民法庭参与辖区综合治理工作的新路子。他主持新袁法庭工作期间,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在辖区建立了“三纵三横”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并在新袁镇河埝村建立了全市第一个综治调解工作站,把大量的民事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诉讼之外,法庭收案猛增的势头得到有效控制。2010年在全院案件激增的情况下,新袁法庭收案同比降低了6.53%,案件调撤率也提升到73.09%,调解工作站和调解工作室诉前化解了110余件纠纷,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法院的审执压力,这一做法被省高院在全省推广。今年以来,同志又积极开展社会管理创新,以王集法庭为中心,开展与辖区八个派出所、两个交警中队“庭所(队)共建”活动,建立了“社会矛盾联动化解”等“六项机制”,从而实现了“能动司法”与“民生警务”的有机结合,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涉诉涉法矛盾纠纷。今年上半年,王集法庭案件受理数同比下降30.36%,案件调撤率达78.79%的历史新高,同比上升20.3%。并且全庭没有一件错案,也没有一起民事转化为刑事的案件,各项质效指标均居全市前列。《人民法院报》、《江苏工人报》、《中国法制网》、《江苏法院网》等媒体相继对此举措进行了报道。

三、竭诚奉献,一心为民

前年7月,正是酷暑难耐的季节。一对夫妇因家庭矛盾,女方第二次起诉离婚,态度十分坚决,表示非离不可,如果不判离婚就喝药自杀。了解此情况后,同志提出为双方调解,原告拒不服从。此案开庭当日,他发现女方大热天竟然穿着厚厚的毛衣,经询问得知其身患疾病,不能吹凉风,为此,他迅速关闭空调。庭审刚进行不久,和书记员身上的衣服就已经被汗水全部浸透,脸上的汗水滴个不停。当事人及其旁听的家人都很受感动,随即请求法庭休庭,同意接受调解。最终,在同志主持调解下,原、被告破镜重圆,双方牵手走出了法庭。由于他的一个关爱举动,使一个即将离析的家庭得以完整。

法庭的价值不仅仅在于审判了多少案件,还在于减少了多少案件的发生。日常工作中,同志我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带领法庭干警积极开展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将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通过在法庭内设立诉讼服务站,为群众提供咨询、立案、调解、引导诉讼等一站式服务。几年来,同志带头担任辖区中小学“法制校长”,多次给在校学生讲解法律,让他们从小树立良好的法制观念。他还通过加强“巡回审判”,经常性地邀请辖区干部群众旁听赡养、人损等典型案件,不断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他这种“竭诚奉献,一心为民”的精神值得我们所有人学习。

2016法院先进事迹材料3

x,男,1966年12月5日生,汉族,大学学历。现任我院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政治处主任。x同志多年来被评为我院“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先后分别被区委、区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干警”,被市中级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所在庭多次被院评为“先进集体”、“优秀党支部”;被区委、区政府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单位”;被市中级法院评为全市“优秀审判庭”。

近几年来,他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公正司法、一心为民”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把维护人民权益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工作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落实司法为民,切实履行行政审判职责,加强和改进行政审判工作。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在平凡的审判岗位上履行了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

一、秉公执法、树立行政审判权威

行政审判是对行政权力的司法监督和制约,是法院法律水平和队伍形象的重要窗口,同时又是树立法院权威的重要部门。因此,行政审判人员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尤为重要。“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共产党最讲认真”,这是他做人准则,也是他的工作作风,在办案中无论案件大小、难易,他都能认真对待,毫不含糊。坚持以事实根据,依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努力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考验的铁案。在承办案件中他能排除各种干扰,妥善把握和正确运用法定程序,证据规则,保障正确地认定案件事实,严格执行法律规定,保证行政诉讼程序公开、公平、合法。从事行政审判工作六年来,他共审理各类案件200余件,所审结案件无上访,无超审限。

在办案中,他做到一身正气,身先士卒,率先垂范。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经常主动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带领全庭同志,团结协作,忠诚履行职责。2005年在审理本市“城中村”折迁案件中,行政庭先后受理4起市房管局申请执行新字村4户拆迁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这些案件不仅参与拆迁户人数众多,涉及面广,而且拆迁户与行政机关多次对立冲突,拆迁户成群结队多次到省、市、中央上访,处理不好极易激化矛盾酿成重大恶性事件。为此,x同志受理案件后,召集全庭同志认真分析、冷静对待,从立案、送达、听证、宣判等环节制定预案,研究突发事件处置措施,多次专题向院领导、区委、人大汇报,主动争取他们的支持。深入拆迁现场,耐心细致地软化拆迁户矛盾。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下,经过认真准备,公开审查,慎重研究,顺利完成了各个环节的工作任务,妥善处理了群体性行政案件。

行政诉讼的基础、核心和根本价值所在是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今年,在城市拆迁改造中,他与其他审判人员化解了一起二十多人对房屋拆迁许可证不服的行政案件。案件双方当事人就补偿及是否存在伪造虚假证明等问题争执很大,情绪对立,互不相让,原告要求立即停止拆迁工作。针对该案涉及人员多,当事人间文化程度、法律意识、道德水准差异,矛盾复杂化的情况,加之该拆迁工作系今年我市城市改造重点项目,市、区各级非常重视,若停止将激化矛盾,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政治影响。他沉着冷静、仔细核对每份证据,翻阅大量材料,分析每位当事人的诉请及心态,依法全面衡量涉及到社会公共利益,老百姓生活利益,开发商经济利益的问题,深入拆迁现场走访了解情况,主动向院领导、区、市政法委通报案情,协调各种关系,做当事人、律师的息诉工作,由于他带领法官们工作及时周到、不厌其烦,特别是对煽动、策划者、起哄者分门别类,各个击破,最终经过多次协调、谈判、沟通使该案得以妥善解决,群众生活利益得到保障,拆迁工作顺利进展,社会大局得到稳定。

二、积极探索行政审判方式改革,努力提高办案质量

x同志在工作中能带领行政审判庭大胆改革,首先狠抓全庭同志的政治、业务学习。他在庭上建立了周一审判业务学习,周三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结合我院打造“五型”法院,实现“五个目标”机制,把学习作为法官职业化建设的重要方式,以学习促审判、用学习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把学习作为指导审判、推动工作有效途径。他不但自己勤于专研并常告诫大家:我们处在风口浪尖之上,社会焦点之中,如果没有坚实的业务基础,丰富的审判经验和敢于善于审理疑难案件,新类型案件的勇气和能力,那么就会被风浪击倒,被焦点困倒,更谈不上能胜任审判工作,进而服务大局,怎么办?出路只有一条,就是稳下心来,下大力气,不断提高我们业务素质,而不能成为单纯的“办案工匠”。

通过审理大量的行政案件,他认真总结审判工作经验,根据行政诉讼有关法律及司法解释,制定《行政案件开庭审理规则》、《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听证规则》、《证据交换规程》等相关文件。

行政裁判文书是法院审判活动的重要载体,为此他将行政裁判文书的改革作为促进行政审判质量的重要突破口,在借鉴先进法院优点基础上进行大胆改革。在法律文书中,除简明扼要归纳原告诉称,被告辩称外,着重罗列原、被告提供的证据,再叙述通过庭审举证、质证各方观点,以及合议庭确认证据理由,之后根据确认有效证据,叙述本院查明的事实,在说理论证部分紧紧结合查明事实,根据法理、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等规定分清双方是非责任,做出合法、合理、合情的判决,这种文书的运用对行政审判公信度和权威性明显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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