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技巧之因明论式与三段论实际运用

发布时间:2016-11-07 07:10

辩论的目的是为了让对手输得哑口无言、心服口服,今天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辩论中因明论式与三段论实际运用的小技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辩论技巧之因明论式与三段论实际运用

一、基础知识

1.因明学定义:即关于宇宙万法及人生因果的哲学与逻辑。

2.藏传因明学的历史:创始于古印度尼也耶学派, 后来由佛教的历代大师, 通过辩论逐渐发展创立的。

二、因明论式与三段论

人类社会中,所涉及的所有问题,都可以辩论。所有的辩论,都可以固定的因明论式来辩。只要熟识了因明论式,心智没有太大的障碍,就可以参加辩论。

因明论式和西方的形式逻辑的三段论有相似之处。

举一个三段论式的例子:

大前提:凡是白色都是颜色。

小前提:白海螺的颜色是白色。

结 论:白海螺的颜色是颜色。

此中共有三词:白色,颜色,白海螺的颜色,颜色是「大词」,白色是中词,白海螺的颜色是「小词」。可以看出,三段论法的构成是:

大前提=中词+大词

小前提=小词+中词

结? 论=小词+大词

而一个完整的因明论式,也有三词:前陈=有法,后陈=所立法因=理由。例如:

白海螺的颜色

应是颜色

因为是白色」

此论式中,白海螺的颜色是前陈,颜色是后陈,白色是因。

前陈又称作有法、诤依,相当于逻辑中的小词。

后陈又称作所立法,相当于形式逻辑中的大词。

因就是理由,相当于形式逻辑中的中词。

因明论式与三段论法的构成比较如下:

前陈+后陈,因故

或:有法+所立法,因故

即:小词+大词,中词故。

宗=前陈+后陈=有法+所立法=小词+大词=结论。

前陈+因=有法+因=小词+中词=小前提。

因+后陈=因+所立法=中词+大词=大前提

三、因明论式的实际运用

辩论一开始,先确认辩论的主题。先由攻方提出辩题。

攻方:滴——有人这样认为,凡是颜色都是红色。

守方:同意(或者不一定)!

这是开场的仪式。滴是文殊菩萨的心咒,代表智慧,表示辩论的目的是在于增进双方的智慧。

接下来才是正式辩论的第一步:

攻方:你认为,凡是颜色都是红色吗?

守方:同意(假设)!

攻方:白海螺的颜色,是红色吗?(给出破式)

守方:为什么?

攻方:白海螺的颜色,应是红色,因为是颜色啊!(给出根本破式)(你不是认为所有的颜色都是红色吗)

守方:因不成。(守方不同意白海螺的颜色是颜色)

攻方:我们还以白海镙的颜色来说,它总是是颜色吧,因它是白色。(给出立式)

守方:因不成。(守方此时不同意白海螺的颜色是白色)

攻方:白海螺的颜色,应是白色,因为与白海螺的颜色是一致的缘故。(给出立式)

辩论技巧之因明论式与三段论实际运用

(此处白海螺的颜色与白海螺的颜色是一致的,是依据基本公理:“凡是存在的东西,都是自己与自己为一”。

守方:同意(白海螺的颜色应是白色)。

此时守方找不出此论式的矛盾,只好承认。然后,攻守双方将论点逆回作一清点并确认:

攻方:以白海螺的颜色作为有法,应是颜色吗?

守方:同意(白海螺的颜色应是颜色)。

攻方:以白海螺的颜色作为有法,应是红色,因为是颜色的缘故。(第二次重申根本破式)

守方:同意(白海螺的颜色应是红色)。

至此,守方同意前述根本破式:白海螺的颜色应是红色,因为是颜色故。以上第一阶段的辩论,由于守方主张凡是颜色,都是红色,攻方就选出白海螺的颜色,作前陈(诤由、有法)给出破式:白海螺的颜色应是红色,因为是颜色故,逼使守方不得不承认白海螺的颜色应是红色,这便是应用归谬法,且像数学运算一样,进行严格的推论。

接下来,攻方开始给出第二阶段的立式:

攻方:以白海螺的颜色作为有法,应不是红色,因为是白色故。

守方:不周遍!(凡是白色一定不是红色]。(守方不同意大前提)

攻方:凡是白色应遍不是红色,因为白色与红色二者无共同元素故。

守方:因不成。(此是不同意白色与红色二者无共同因素)

攻方:白色与红色二者应无共同因素,因为白色与红色二者相违有缘故。

守方:同意(白色与红色二者无共同因素)。

在这阶段的辩论中,攻方,一步步推理,得出:白海螺的颜色应不是红色。守方同意后,攻守双方将第二阶段的论点逆回并确认:

攻方:(那么就是说,你承认)凡是白色,应都不是红色啦?

守方:同意。

攻方:以白海螺的颜色作为有法,应不是红色吗?

守方:同意。

至此,守方同意攻方第二阶段所说的:白海螺的颜色应不是红色。紧接着,攻方提出开始段所说的:白海螺的颜色应是红色,使守方前后矛盾:

攻方:以白海螺的颜色作为有法,应是红色,因为是颜色故。(第三次重申根本破式)

守方:不周遍。(此时,守方看到结论不对)

攻方:凡是颜色,应不全是红色吗?

守方:同意。

至此守方抛弃自己原先的主张:凡是颜色都是红色。

攻方:(根本立宗)终结了!

此时,表示,守方的根本立宗被破了,

结来自藏文tshar,表示守方的根本见解(立宗)被完结了。双方完成了为对方和自己增长智慧的目的。

下面再举一个例子:

有人说:以白海螺作为有法,应是白色,因为是白海螺故。

攻方:以白马作为有法,应是白色,因为是白马故。同理周遍。

守方:同意。

第一阶段,守方同意攻方的破式:白马应是白色。

攻方:以白马作为有法,应不是白色,因为不是色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以白马作为有法,应不是色,因为是生命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以白马作为有法,应是生命,因为是马故。

守方:同意。

第二阶段,守方同意:白马不是白色。与第一阶段相矛盾,因而守方的立宗被终结了。

关于颜色的辩论还可以进行以下的方式:

攻方:以白海螺作为有法,应是颜色,因为是白色故。汝许因成。

守方:同意。

此时,守方同意攻方的破式:白海螺应是颜色。汝许因成,是指汝(守方)同意:白海螺是颜色。所以,此处守方不可回答「因不成」。

攻方:以白海螺作为有法,应非颜色,因为不是大种(五大,构成世界的五种元素,地水火风空,叫做大种)所造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以白海螺作为有法,应不是大种所造,因为是大种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以白海螺作为有法,应是大种,因为是地大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以白海螺作为有法,应是地大,因为是海螺故。

守方:同意。

这个阶段,守方最后同意攻方的立式: 白海螺应非颜色。 与第一 阶 段相矛盾,因而守方的立宗被终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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