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严查捆绑销售车位及开发商捂盘惜售
2016年清明节前,合肥楼市调控新政“落地”。合肥市国土局、房产局、工商局、物价局等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多方面出台出台措施。
合肥新政以稳定楼市、规范交易为主,意在遏制未来合肥楼市的非理性现象。
开发商捂盘惜售
开发商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须在10日内全部公开房源并一次性对外销售。
对达到预售条件但不及时申请预售许可的项目,经督促拒不申报的,房产管理部门将要求开发商现房销售。
建筑面积在2万平米以下的楼盘,宜一次性申请预售;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米的楼盘,确需分批预售的,每次申请预售规模不宜低于建筑面积2万平米(尾盘除外)。
解读:“一房难求”的现象与部分开发商捂盘惜售有关。此次规定有针对性的出售,将一度遏制这一现象。如真的按现房销售,会增加开发商资金压力。受此影响,开发商入市积极性或有所提高。
不合理定价将暂缓备案
物价部门将加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备案管理。对于不能科学合理制定备案价格的项目,物价部门暂缓予以明码标价备案、房产部门暂缓核发预售许可证。
此外,开发商不得高于备案价销售商品房。
解读:合肥此前对商品房备案价实行“限价”,三个月内不得上调价格。这一政策对抑制房价过快上涨有较为明显的作用。之后,这一政策放开。合肥此番对房价进行监管,虽未明确限价,但实际上将对商品房备案价仍有一定控制。
竣工验收后才可卖车位
商品房备案价实行“限价”,三个月内不得上调价格。这一政策对抑制房价过快上涨有较为明显的作用。之后,这一政策放开。合肥此番对房价进行监管,虽未明确限价,但实际上将对商品房备案价仍有一定控制。
严查哄抬二手房房价
对房地产中介市场进行专项整治。通过责令整改、信用考评、暂停或关闭经纪机构存量房网上签约、依法处罚等措施,坚决打击房地产经纪机构众筹、垫付购房首付款等投机行为。严肃查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捏造散布涨价信息、隐瞒房产交易信息,特别是隐瞒真实交易价格信息、炒房等违规行为。
解读:一直以来,由于二手房交易中政策的复杂性,买卖双方时常处于弱势地位。部分二手房中介利用信息不对称,哄抬房价、乱收费,损害买卖双方利益。此次相关部门将对二手房市场进行“开刀”,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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