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好群众路线,创新扶贫机制

发布时间:2017-03-15 08:27

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扶贫工作时指出:“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对困难群众,我们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千方百计帮助他们排忧解难,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这一重要讲话,彰显了习近平总书记的为民情怀,赋予了党的群众路线新的时代内涵。

党的群众路线是做好新时期扶贫工作的生命线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最硬的“骨头”在贫困地区。回应贫困地区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愿望,满足贫困群众的利益诉求,要求我们必须传承好党的传家宝,把走好群众路线作为新时期创新扶贫工作的生命线。

创新扶贫机制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不可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作为农业大省的湖南,面临城乡发展不平衡、资源要素分配不合理等突出问题,全省仍有农村贫困人口640万,51个国家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片区)县,尤其是大湘西和湘东地区有近40个贫困县。紧紧依靠群众,创新扶贫机制,加快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帮助困难群众尽快脱贫致富,是湖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紧迫任务,必须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抓好新时期的扶贫机制创新。

走好群众路线是新时期扶贫开发的重要法宝。从新时期扶贫开发的实际出发,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意见》的一大鲜明特色,就是始终贯穿群众路线,从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等方面,对创新扶贫开发机制提出了新要求。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做好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必须站稳群众立场、树立群众观点、把握群众方法、集中群众智慧、体现群众意愿。

扶贫攻坚事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贫困地域广、贫困程度深、扶贫任务重,是湖南扶贫开发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我省贫困地区大多集中在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解决贫困问题,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政治问题、社会问题、民族问题。然而,对于如此重要的问题,少数地方、少数干部从思想上到行动上作风上仍有不小差距。在推进新时期扶贫工作中,如果不用真情、不察实情、不出真招,不仅得不到实效,而且很可能使贫困群众与党和政府之间形成一堵墙,把党和人民群众隔开。做好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中创新扶贫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强调“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要善于研究和把握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创新工作方法,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增强群众工作的亲和力和感染力,提高群众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这为我们在扶贫工作中走好群众路线,探索适合贫困地区脱贫发展的路径、模式和方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放下架子,构建听取民意的调研识别机制。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深入湖南湘西、河北阜平县等贫困山区摸实情、谋良策,在困难群众家里搞调研、解民忧,为我们做好扶贫工作作出了表率。要真正把贫困地区的“穷根”挖出来、找到脱贫治穷的对策,就必须放下架子,拜群众为师。现在,大量信息网上能查,许多情况电话可问,但扶贫对象具体是谁,贫困原因、自身条件、脱贫意愿是什么等,不可能通过上网和打电话就能知晓清楚、把握准确。因此,我们的农村扶贫干部,不能以上网代替下乡、以通话代替见面。只有深入扎实调查研究,才能听到“原生态”的声音,体察群众疾苦,密切干群关系,做出顺民意、得民心的决策和实事。要从思想和感情深处真正把人民群众当亲人、当先生,了解民意,虚心求教,不能嫌群众说话逆耳,嫌农民土气,不能自认为情况熟悉,带着答案下乡找印证。对涉及农村困难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要充分听取困难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考虑困难群众的承受能力。

找准路子,建立精准扶贫的工作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要把减少扶贫对象作为首要任务,坚定信心,找准路子,加快转变扶贫开发方式,实行精准扶贫。走精准扶贫的路子,是扶贫工作机制的重大创新。开展精准扶贫,就要深入每个贫困户,帮助分析致贫原因,落实帮扶责任,制定差异化的扶持政策和帮扶项目,帮助贫困村、贫困户编制“一对一”的脱贫计划和产业发展规划。要改进扶贫工作方式,改过去“面”上扶贫为“点”上扶贫,建立健全扶贫规划、项目、干部到村到户到人的精准扶贫工作机制,使之与扶贫对象精准对接。要改善基础设施建设积极“输血”,帮助发展产业促进“造血”,帮助贫困地区和贫困农户“强身健体”,激活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内生脱贫发展潜力。

走活棋子,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政府主导是我国扶贫开发的最大特色和根本保证。打好扶贫攻坚战,是对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能不能坚持党的宗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重大考验,是贯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同时,要积极动员引导全社会各方面力量伸出援手,以多种形式参与扶贫开发,开展科技帮扶、助残帮扶、教育帮扶、生态帮扶、军警共建帮扶等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扶贫济困活动,形成积极自愿帮扶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良好社会风尚,构建起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扶贫开发机制。

扑下身子,健全干部下乡帮扶机制。要怀着“民苦我忧、民贫我愧”之心,带着感情、带着热情、带着责任,扑下身子,真心帮扶,对帮扶对象思想上关心、经济上资助、技能上培训、生活上照顾、精神上慰问,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艰苦奋斗的实际行动,全力打好扶贫开发这场硬仗。要做好示范带动,不仅“身入”,更要“心入”,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切实把驻村扶贫作为增强服务群众本领的重要途径,切实把贫困群众当家人,把贫困群众的事当家事,不“摆样子”、不“走过场”。开展“认穷亲”活动,与贫困群众结对帮扶,通过精神扶志、能力扶技、生活扶贫、经济扶业等措施,真正为“穷亲戚”排忧解难,把转变干部作风与服务困难群众紧密结合起来,使之付诸实践、见诸行动、取得成效。

用好尺子,完善资金管理和考核机制。扶贫资金管理和考核机制,直接关系扶贫成效。不论是扶贫资金管理分配,还是扶贫工作考核验收,都要走群众路线,让群众管理、群众监督、群众评判。要完善扶贫资金管理机制,突出贫困村的特色与优势,制定脱贫规划,拿出发展措施,对贫困村、贫困户实行扶贫资金优先安排、脱贫项目优先贷款、特困群众优先培训“三优先”政策。要完善扶贫工作考核机制,严格按制度规矩办事,明确扶贫帮困工作纪律,坚持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对扶贫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及时发现推广。同时,对干部下基层、办实事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把驻村干部及相关领导干部的扶贫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完善激励机制,更好地推动扶贫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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