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乐表演中的美学思维问题分析论文

发布时间:2017-03-20 12:05

美学属哲学二级学科,目前国内多所学校设立美学专业硕士点,该专业从属于中国语言文学。要学好美学需要扎实的哲学功底与艺术涵养。它既是一门思辨的学科,又是一门感性的学科。美学与文艺学、心理学、语言学、人类学、神话学等有着紧密联系。以下是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声乐表演中的美学思维问题分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声乐表演中的美学思维问题分析全文如下:

摘 要:近年来,声乐表演的艺术性要求越来越强烈,它已不再是传统的语言传达方式,而是一个词曲结合的艺术作品。本文从声乐美学思维的含义、本质及原理入手,简单阐述了声乐表演中美学思维相关问题,旨在促进我国声乐表演美学思维的发展。

关键词:声乐美学;声乐表演;艺术

声乐表演与其他艺术种类相同,都是以审美意识为基础,讲究美学要求。声乐作品在表演中通过独特的风格形成艺术再创作,是一种在声乐作品创作基础上结合声乐表演者的理解而采取的创作手段。可以说声乐表演也就是声乐创作的过程,它是为声乐作品重新赋予生命和内涵的方法,也是对声乐美学、音乐美学再度理解的过程。对于声乐表演而言,它的美学思维主要包含了作者、表演者以及观众对声乐作品内涵的理解,这也是声乐表演能够取得成功的根本保证。

1 声乐表演中美学思维概述

声乐表演能力的培养是当今演奏界、声乐表演教学工作者不断探索和研究的课题。经过长期实践总结表明,声乐演奏者的艺术创造力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音乐表现力单纯的凭借声乐演奏技巧是无法解决的,而是在高超的演奏技巧基础上具备丰富的艺术修养、艺术创作能力,能够在表演的同时将两者融合起来形成临场应变能力,这也是这里我们需要探索的美学思维。

1.1 声乐美学思维的含义

声乐是音乐的一个分支,这也表明声乐美学与音乐美学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声乐作为人类诞生之后出现最早的艺术,它同人类日常生活有着密切的关系,不仅要求表演者具备高超的嗓音,而且具备良好的临场发挥和应变能力。作为声乐表演者而言,它在表演中无论是对原始的吆喝声还是当今声乐技巧的发挥,都需要以艺术的形态来呈现在人们面前。经过多年工作总结发现,声乐艺术不管如何发展,都始终同人类社会活动相连,并没有脱离社会实践。声乐艺术的发展史也表明,声乐具备的美是永恒不变的魅力,它与自身构成因素有着密切关系,同时同声乐发展规律有着一定关系。虽然声乐在一定程度上与音乐有着极为相似的表现手段,但是它在表现形态、美学构成方面却存在特殊性,其表现得美学主要是声乐艺术内部规律。

1.2 声乐美学思维的本质

从创作过程看,任何艺术创作都有一个主观化的过程,而声乐艺术的创作过程则显得尤为特殊。它是由主观(作词)→主观(曲作者)化的情感表现的多重认识活动。这是声乐艺术创作过程的显著特征。前一个主观因素(作词)是在对客观现实的感受基础上形成的主观化了的客观现实,而后一个主观因素所依据的实际上已是主观化了的客观现实,为此,后一个主观意识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制约,它必须在尊重前一个主观化选择的同时,按音乐创作的规律来反映它,从而形成一个多环节性的综合的情感流动与再创造的过程。

1.3 声乐美学思维原理

对于声乐表演而言,其美学思维的具体原理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统一性原理。声乐在表演的过程中每一个作品都是同人类实际生活、历史环境、该时期政治因素有着密切关系的,因此声乐表演人员在表演的同时要将历史色彩逐渐融入其中,分析该乐曲任务的内心活动和行为特征。其次,精彩再现原理。在声乐表演中,任何一部作品都是通过艺术的方式来展现作品精髓和当时环境。而每一部作品在创作之初就将所需要表达的思想和含义赋予其中。因此来说,声乐表演并非是一个单纯的艺术表演,它还是历史文字、历史景观、历史文化的载体。

2 声乐表演中美学思维的体现

2.1 整体美学特征

在声乐作品表演中,首先要对声乐作品进行深入的了解,对作品的创作思路、创作背景要做详细了解,并剖析作者创作感受,在表演当中不断创新、不断完善,通过演唱、演奏等方式对作品进度进行合理控制。因此来说,声乐表演并非是一个单纯的艺术形式,更是一个综合创作的过程。在声乐创作中我们不仅要将表演者的内心感受融入其中,还要对声乐的整体艺术感进行全面掌握,在演唱中还需要注意艺术与技巧的结合,从而提升声乐表演的审美特征和整体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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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演唱中的个性美

声乐作为音乐作品的一种,它也是通过聆听、体验等方式让人们从精神、思想上产生一种愉悦感,这也是音乐艺术体验的一种新能力。在这一过程中,演唱者需要通过对作品的能解和分析,在演唱中不断创作和完善,进而形成独特的音乐风格。对于声乐表演而言,它不同于音乐,它随着演唱者的不同而演绎出各种不同的风格,从而形成各种独特的个性美。

3 声乐表演中美学思维原则

3.1 真实性与创造性的统一

寻求音乐表演的真实性,必须把乐谱作为基本根据加以认真看待。另外,对于作品产生的历史时代和风格范围的研讨也同样主要。音乐表演作为第二创造,仅仅忠于原著,具有真实性是不够的,它还必需与表演者的创造个性相联合。富于个性是音乐表演走向成熟的标记,但是要在忠于原作的根基上施展表演者的创造个性。

3.2 历史性与时期性的统一

即音乐作品特定的历史作风与表演者所处的时期精力的统一。它是特殊历史条件下的存在物。任何声乐作品都是一定历史时期的产物,这是他原生的基础,也是它生长的基本土壤。就如欧洲浪漫主义时期的舒伯特与舒曼的歌曲作品,印象主义时期德彪西的歌曲作品,民族乐派的柴可夫斯基与格里格的歌曲作品,以及我国近代音乐家青主为宋代诗人苏轼做谱曲的 《大江东去》,刘半弄作词、赵元任作曲的《叫我如何不想他》以及抗日时期出现的大批抗日歌曲等,都是不同历史时期的产物,并且体现着这一历史时期的风格和特征。所谓时代性,指表演者所处的时代特证与历史作品之间的辩证关系。时代性具有不可替代性,并存在时间有相对持续性的特点。

3.3 技能与表现的统一

出色的表演技巧与完美的艺术表现在音乐表演中是相辅相成的、互不可缺少的两个方面,没有表演技巧根本谈不上是艺术表现,反之,脱离了艺术表现,表演技巧也将失去它自身的存在价值。在艺术领域,技巧是艺术表现的基础和前提,古今中外凡有成就的表演艺术家,无一不是身怀绝技,技艺超群。技巧是声乐艺术表现的基础条件,但技巧并不是表演成功的唯一条件。

因为,声乐表演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展示单一的技巧,而是为了表现声乐作品的内容和情感过程,技巧则是达到这一表现目的的手段。声乐艺术表演,从概念上讲,它既是声乐艺术,又是舞台表演艺术,作为一门表演艺术,声乐表演是有情感转化的听得到看得到的艺术形式,是演唱者运用声音把感情转变成人们知觉的东西,并将情感呈现供观众感受欣赏的艺术。因此,声乐表演更多的是是情感的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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