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论的经典案例 博弈论经典例子 “博弈论”中的经典案例
博弈论自从被引入到经济研究中以来,逐渐成为主流经济学的一部分,甚至可以说成为微观经济学的基础。以下是小编分享给大家的关于博弈论的经典案例,欢迎大家前来阅读!
博弈论的经典案例篇1:
在美国西部的小镇上,三个枪手准备进行一场生死较量。枪手甲枪法精准,十发八中;枪手乙枪法不错,十发六中;枪手丙枪法拙劣,十发四中。假如三人同时开枪,谁活下来的概率大一些?经详细分析,枪法最劣的枪手丙活下来的概率最大。
假如这三个枪手相互之间充满仇恨,意见不可能达成一致,作为枪手甲,他的最佳策略是对枪手乙开枪,因为这个人对他的威胁最大。这样他的第一枪不可能瞄准丙。同样,对于枪手乙来说,他也会把甲作为第一目标,一旦把他干掉,下一轮(如果还有下一轮的话)和丙对决,他的胜算较大;相反,如果他先打丙,即使活了下来,到了下一轮与甲对决时也是凶多吉少。而丙呢?自然他所选的目标人物也是甲,因为不管怎么说,枪手乙还是比甲差一些(尽管比自己强),如果一定要和某个人对决下一场的话,选择枪手乙,自己获胜的概率要比对决甲多少大一点。于是,第一阵乱枪过后,甲还能活下来的概率非常小(将近10%),乙是20%,丙是100%。通过概率分析,不难看出丙很可能在这一轮就成为胜利者,即使某个对手幸运地活下来,在下一轮的对决中也并非十拿九稳,毕竟丙还有胜出的机会。而三人中作为强者的甲,却面临着最大的生存风险。
从这个博弈案例中可以总结出一个道理:强者并非一定能赢,正所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博弈论的经典案例篇2:
在博弈论(Game Theory)经济学中,“智猪博弈”是一个著名的纳什均衡的例子。假设猪圈里有一头大猪、一头小猪。猪圈很长,一头有一踏板,另一头是饲料的出口和食槽。猪每踩一下踏板,另一边就会有相当于10份的猪食进槽,但是踩踏板以后跑到食槽所需要付出的“劳动”,加起来要消耗相当于2份的猪食。
问题是踏板和食槽分置笼子的两端,如果有一只猪去踩踏板,另一只猪就有机会抢先吃到另一边落下的食物。踩踏板的猪付出劳动跑到食槽的时候,坐享其成的另一头猪早已吃了不少。
“笼中猪”博弈的具体情况如下:如果两只猪同时踩踏板,同时跑向食槽,大猪吃进7份,得益5份,小猪吃进3份,实得1份;如果大猪踩踏板后跑向食槽,这时小猪抢先,吃进4份,实得4份,大猪吃进6份,付出2份,得益4份;如果大猪等待,小猪踩踏板,大猪先吃,吃进9份,得益9份,小猪吃进1份,但是付出了2份,实得-1份;如果双方都懒得动,所得都是0。
利益分配格局决定两头猪的理性选择:小猪踩踏板只能吃到一份,不踩踏板反而能吃上4份。对小猪而言,无论大猪是否踩动踏板,小猪将选择“搭便车”策略,也就是舒舒服服地等在食槽边,这是最好的选择。
现在来看大猪。由于小猪有“等待”这个优势策略,大猪只剩下了两个选择:等待,一份也得不到;踩踏板得到4份。所以“等待”就变成了大猪的劣势策略,当大猪知道小猪是不会去踩动踏板的,自己亲自去踩踏板总比不踩强吧,只好为一点残羹不知疲倦地奔忙于踏板和食槽之间。
博弈论的经典案例篇3:
假设警察局抓住了两个合伙犯罪的嫌疑犯,但获得的证据并不十分确切,对于两者的量刑就可能取决于两者对于犯罪事实的供认。警察局将这两名嫌疑犯分别关押以防他们串供。两名囚徒明白,如果他们都交代犯罪事实,则可能将各被判刑5年;如果他们都不交代,则有可能只会被以较轻的妨碍公务罪各判1年;如果一人交代,另一人不交代,交代者有可能会被立即释放,不交代者则将可能被重判8年。
对于两个囚徒总体而言,他们设想的最好的策略可能是都不交代。但任何一个囚徒在选择不交代的策略时,都要冒很大的风险,一旦自己不交代而另一囚徒交代了,自己就将可能处于非常不利的境地。对于囚徒A而言,不管囚徒B采取何种策略,他的最佳策略都是交代。对于囚徒B而言也是如此。最后两人都会选择交代。因此,囚徒困境反映了个体理性行为与集体理性行为之间的矛盾、冲突。
囚徒困境现象在现实生活中比比皆是。记得姜昆和唐杰忠过去说过一个公共楼道占用问题的相声。住户在公共楼道里堆满了杂物,结果大家都极不方便,以致即将分娩的妇女都没法及时被送往医院。但你如果不占用公共楼道,别人也会占用。每一居住面积狭小的住户从自我利益最大化出发,都会选择占用。但占用的结果却最终损害了大家的利益。
前几年,我国彩电市场上,生产厂家基于自我利益选择大幅降价,但由此引发的价格战使所有生产厂家都遭受重创,这也是一种囚徒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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