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交通安全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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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为市民创造畅通、平安的道路交通环境,我们需要做好交通安全的工作。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2016年交通安全工作计划,希望对你有用!
2016年交通安全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坚持红线意识,坚持法治思维,以“平安交通”建设为统领,以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扎实推进交通运输安全体系建设,有效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和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基层基础基本功建设,重点治理顽症痼疾,解决瓶颈制约,持续推动交通运输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二、重点工作
(一)不断深化“平安交通”理念,实化推进措施。
1.落实《“平安交通”建设行动方案》,细化明确2016年具体工作任务和推进措施(部安全质量司牵头,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深入开展“平安公路”“平安车”“平安船”“平安港”“平安站”“平安工地”建设和“安全教育”行动(部有关司局分工负责);印发交通运输安全应急“十三五”发展纲要(部安全质量司负责)。
2.研究交通运输本质安全的推进措施,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部安全质量司牵头,部有关司局配合)。
3.继续开展“平安交通”示范工作,制定“平安交通”建设综合考核评价和专项考核评价指标,开展试考评工作(部有关司局分工负责)。
4.继续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会同公安部、安全监管总局联合印发活动方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动员部署(部运输服务司负责)。
(二)加快构筑交通运输安全体系。
1.法规制度体系。
(1)加快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法规制度立改废工作,完善危险货物运输、客运、城市轨道交通等重点领域相关法律法规(部法制司牵头,部有关司局配合)。
(2)制定《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办法》和《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分领域研究制定风险源分级标准、辨识手册、评估指南,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信用具体评价标准和扣分细则(部安全质量司牵头,部公路局、水运局、运输服务司、公安局、海事局分工负责)。
(3)推动建立交通运输安全应急标准体系(部科技司牵头,部有关司局配合);修订《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等相关标准(部运输服务司负责);组织发布《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技术标准》(部水运局负责)。
(4)制定《关于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要求 加强危险化学品港口作业安全监管的若干意见》,严格落实港口行政管理等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部水运局负责)。
2.安全责任体系。
(5)依法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部安全质量司负责)。
(6)强化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制定《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工作责任规范(导则)》,推动各级管理部门明确责任,规范、量化工作任务(部安全质量司牵头,部有关司局分工负责)。
(7)加强与公安、安监等部门的沟通配合,依法开展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加大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的打击力度(部有关司局分工负责)。
(8)深入推进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和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安全体系试点工作(部安全质量司负责)。
(9)继续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约谈、挂牌督办等制度(部安全质量司牵头,部有关司局配合)。
3.预防控制体系。
(10)继续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试点工作,加强试点工作调研和指导,取得阶段性成果(部有关司局分工负责)。
(11)研究制定水路客运、道路客运班线,旅游包车,危险货物运输,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和治理督办制度(部安全质量司牵头,部有关司局分工负责)。
(12)贯彻落实国务院工作部署,针对危险品运输、客运、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等领域,大力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攻坚行动(部有关司局分工负责)。
(1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和明查暗访,实化监管措施,推进政府购买相关专业检查、检测服务,提高现场监督抽查的针对性、有效性(部安全质量司牵头,部有关司局分工负责)。
4.宣传教育体系。
(14)推动开展港口危险品储存、建筑施工、道路运输等领域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提升重点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水平(部有关司局分工负责)。
(15)开展“安全生产月”、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119”消防日等活动,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介,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部有关司局分工负责)。
(16)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提升法律法规知识和业务能力,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建立相关培训档案(部有关司局分工负责)。
5.支撑保障体系。
(17)继续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危桥改造工程,全年完成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5万公里,危桥改造1500座(部公路局负责)。
(18)加强科技兴安,研究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防控技术及应用(部科技司牵头,部有关司局配合)。
(19)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国家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一期)工程我部有关项目建设,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监察信息系统建设前期工作(部安全质量司、水运局、综合规划司负责);建成交通运输运行监测与应急指挥系统(部综合规划司、搜救中心负责)。
6.国际化战略体系。
(20)围绕“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布局,开展危险货物运输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对标工作(部有关司局分工负责)。
(21)深化国际交流,继续组织举办中美交通论坛,积极借鉴吸收国外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标准、规则(部国际司牵头,部有关司局分工负责)。
(22)积极参与国际有关标准规范的制修订,继续派员参加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委员会和全球化学品统一标签制度分委会会议,积极提出工作建议(部国际司牵头,部有关司局分工负责)。
(三)强化重点领域和重点时段安全监管。
1.加强安全生产形势研判,突出客运、危化品运输、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等重点领域,以及重大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强化预警预防预控和监督管理(部有关司局分工负责)。
2.做好季节性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寒潮大风、风暴潮、海冰、冰冻雨雪、热带气旋以及汛期的预警预防和应对工作(部有关司局分工负责)。
3.突出重点,分专业、分领域,制定督查清单,开展“精准化、专业化”的“两会”、春运及“十一”等重点时期安全检查(部有关司局分工负责)。
(来源于交通运输部官网)
2016年延吉交通安全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民意主导警务,警务惠及民生”的理念,在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认识做好高考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妥善应对影响高考的各类突发问题,全力打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国家选拔输送优秀人才,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二、工作目标
全面实现省厅提出的“四个确保、四个不发生”目标:一是确保试卷押运、保管等流转环节安全保密,不发生试题失泄密事件;二是确保考点内、外治安秩序井然,不发生伤害考生和考务人员的恶性案件;三是确保稳、准、狠打击销售使用考试作弊器材违法犯罪行为,不发生涉群型考试作弊事件;四是确保突发事件处置准确到位,不发生冲击考场及涉恐等突发事件。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高考期间的交通安全保卫工作,大队成立了以大队长任组长的高考交通安保工作领导小组
四、考试时间、考场分布
考试时间:6月7日至8日共两天。
考场分布:延边一中、延边二中、延吉市一中。
五、工作任务
高考期间对各考点校园周边道路实行交通管制,根据辖区道路通行情况,科学合理安排警力,做好考点外围交通疏导工作,及时清理封闭路段以内警卫车辆和考务车辆以外的所有车辆,确保考生顺利进出考场;设立考试专用车辆应急通道,确保考试期间考试专用车辆畅通无阻;在考点内、外各设立考试专用停车点,除试卷押运车辆、异地监考人员乘坐专用车辆以外的任何车辆一律不准进入考点,挂考试专用车牌的其它车辆统一停放在考点外专用停车点(设在考点大门外一侧);发生突发性事件时,视情况允许处突车辆(如110、119、120)直接进入考点。考点周边道路凡是距考点100米内有噪音影响的,都要进行封闭,切断各考点的部分交通路线,以免影响考试,来往车辆在考试期间一律绕行;考场周围要设立机动车禁止鸣笛标志,严禁过往车辆鸣笛及特种车辆鸣警笛警报。各考点中午时段,必须安排民警对考点门前车辆停放进行管理,防止考生家长车辆违法停车后驾驶人不在车内,考试时不能及时清理出去。
六、上岗时间及警力安排
上岗时间: 6月7日、8日每天上午7:00—12:00、下午13:00—17:50。
具体警力安排:
1、延边一中:由河北中队负责,军民路/太平街路口4名、爱丹路/太平街路口4名、延边一中东门前2名、军民路/青杨街路口2名、青杨街/丹宁胡同路口2名、青杨街/健康路路口2名(共16名)。
2、延边二中:由河南中队负责:爱丹路/太平街路口4名、爱丹路以南两个胡同路口2名、爱丹路/青杨街路口4名(共10名)。
3、延吉市一中:由公园中队负责:爱丹路/乐园胡同路口2名、永乐街/丰功胡同路口2名、永乐街/团结路路口2名、进学街/团结路路口2名、团结路/乐园胡同2名、丰满胡同(市一中正门西侧)路口2名(共12名)。
4、直属中队负责在局子街(军民路至友谊路路段)维护交通秩序,清理乱停乱放车辆,确保道路安全、有序。
5、设施中队负责将禁止呜笛、禁止通行标志牌送到考场警卫地点,7日6时前将爱丹路/青杨街路口隔离栅栏拆除,8日考试结束后恢复原状。
6、事故处理中队负责在考场周边安排一个出警组,快速处理周边道路发生的伤人交通事故。
7、河北中队将未安排参加警卫的人员作为机动警力,随时视情况调动警力;另安排一个出警组,快速处理考场周边道路发生的简易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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