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系中国梦演讲稿范文

发布时间:2017-03-23 22:11

习近平总书记说:“实现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梦想。”这就是最响亮的中国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情系中国梦的演讲稿范文3篇,欢迎大家阅读。

情系中国梦演讲稿范文

情系中国梦演讲稿范文篇1

鸦片战争以前,中国人做的是“天下梦”。

天下梦与中国梦,有什么不同?中国梦,想的是“中国怎么样”;天下梦,想的是“人类怎么样”。前者是关于“国家”的愿景,后者是关于“社会”的理想。

那么,怎样的社会最理想?首先是“大同”,其次是“小康”。这两个概念,是儒家的经典《礼记》提出来的,在《礼运》篇。两者之间的根本区别,在于“大同”是“天下为公”,“小康”是“天下为家”。表现为权力的交接,政权的交替,前者是“禅让”,后者是“世袭”。显然,大同比小康好。所以,晚清很多人认为,美国式的共和联邦制,比君主立宪制好。君宪制当中,英国式的“虚君立宪”,又比日本式的“实君立宪”好。当然,这不是统治者的想法。他们最希望的,是一成不变。万不得已,才学日本,至少得有个“万世一系”。总之,晚清时期,是统治者选择实君,维新派喜欢虚君,革命党主张共和。因为只有共和,才能真正走向“天下为公”的“大同社会”。

然而,历史上的所谓“大同之世”,毕竟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取而代之的,是“小康”。小康的特点是“家天下”。这当然比“公天下”差,但也还对付。至少在后世儒家眼里,比秦汉到明清好。因为小康时代实行的,是周公创立的制度,包括宗法制、封建制和礼乐制。宗法制是社会制度,封建制是政治制度,礼乐制是文化制度。社会、政治、文化,三位一体。一以贯之的,则是这样一种政治思想:以人为本,以德治国,以礼维持秩序,以乐保证和谐。这同样为儒家所推崇。不妨说,在儒家眼里,大同之世是无忧无虑,小康之世是有德有序。所以孔子说,实在不行,能回到东周,也不错(《论语·阳货》)。

遗憾的是,就连这个理想,也都成为泡影。中国社会不可逆转地进入了帝国时代。如果说“大同之世”实行的是“帝道”,“小康之世”实行的是“王道”,那么帝国时代实行的就是“霸道”。霸道,就是中央集权,国家专政,君主独裁。这是法家的那一套,即谭嗣同他们恨之入骨的“秦政”和“荀学”(《仁学》之二十九)。这时,“无忧无虑”是不可能了,“有德有序”也指望不上。能过上安生日子,就很不错。因此帝国时代中国人想要的,是“治世”,也就是风调雨顺、政通人和、国泰民安。谁能帮我们实现这理想?除了老天爷,就是圣君、清官、侠客。最好能有好皇帝,其次有清官也不错。两个都没有,就只能寄希望于侠客,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如果连侠客也找不到,便只能去读武侠小说。这其实是越来越没有指望,难怪谭嗣同他们要痛心疾首了。

这就是传统社会中国人的天下梦:大同、小康、治世。它们寄托了理想,也表现出无奈。因为谁看得出来,这三个梦,是每下愈况,一蟹不如一蟹。但这没办法。理想不能实现,就只好打折扣。要想“不折不扣”,就只能从这“梦境”中走出来。于是,1949年以后,中国人的梦,就有了新的版本。

新版本的主题,仍然是“大同”。

实际上,从国民党到共产党,从孙中山到毛泽东,“天下为公”四个字,何曾一日忘怀?只不过,有一个如何实现的问题,也有一个何时实现的问题。1949年后,中国大陆进入和平而统一的时代,毛泽东就觉得应该“只争朝夕”地做起来了。于是便有了“人民公社”。这个“新生事物”,即便不是按照“大同”模式打造的,恐怕也有它挥之不去的影子。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这是财富“不必藏于己”(此处及以下引文均见《礼记·礼运》);社员参加集体生产,这是劳动“不必为己”;办食堂、学校、敬老院、幼儿园,定“五保户”,这是“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社员过着集体生活,自然“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村与村、社与社之间,当然都“讲信修睦”。至于路不拾遗,夜不闭户,更是题中应有之意。就连“选贤与(举)能”,也部分地做到了,尽管只限于选生产队长。

人民公社的样板,是大寨。在当时的文艺作品中,大寨简直就是“人间天堂”:牛羊胖乎乎,新房齐崭崭;炕上花被窝,囤里粮冒尖。农民能过上这样的日子,当然“梦里也笑声甜”。只不过我有点纳闷:这种“银光闪闪喜气多”的景象,跟改革开放以后要建设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有什么两样呢?这里体现的,究竟是毛泽东思想,还是邓小平理论?也许,小康与大同,原本就息息相通、一脉相承吧!因此我猜想,当毛泽东吟诵着“喜看稻菽千重浪,遍地英雄下夕烟”,或者大笔一挥写下“人民公社好”时,他眼前浮现的,便正是“大同之世”的美好图景。

然而我们不能说,毛泽东心目中的“大同”,就是儒家那个“理想社会”。人民公社的原则和构架,恐怕更多地来自墨家。墨家也是向往“大同之世”的。在墨家眼里,那是一个“兼爱”而“尚同”的社会。它的分配原则,是自食其力,按劳取酬;它的人事制度,是各尽所能,机会均等;它的人际关系,是相亲相爱,互利互助。这,就是“兼爱”。至于组织纪律,则是个人服从团体,下级服从上级。“上之所是,必亦是之;上之所非,必亦非之”(《墨子·尚同》)。巨子(领袖)一声令下,墨者(门徒)“赴火蹈刀,死不旋踵”(《淮南子·泰族训》)。这,就是“尚同”。所有这些,不都是“公社的原则”吗?甚至就连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干部参加劳动,知识分子与工农群众相结合等等,在墨家那里都有。墨子自己,粗茶淡饭,草鞋布衣,劳作不止。他的学生,更是晴天一身汗,雨天一身泥,手脚长满老茧,肌肉鼓鼓,面黑如炭,活像当年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所以我曾半开玩笑地说,墨子恐怕是个“社会主义者”(拙著《我山之石》,广西师大出版社)。至少,他比孔孟、老庄、商韩,都更“草根”。他的思想,也更贴近下层人民和弱势群体。何况秦汉以后,墨家还变成了“地下党”。农民出身又领导革命的毛泽东,与之产生共鸣,或者心照不宣,一点都不奇怪。

不是东风压倒西风,便是西风压倒东风。法家那一套,既适用于 “强国”,又适用于“阶级斗争”。奇怪的是毛泽东自己并不这么说。他的说法,是“马克思加秦始皇”。

所谓“马克思加秦始皇”,就是“社会主义加法家路线”。这就又与晚清诸人迥异。他们的主张,可是“孔夫子加华盛顿”,即“资本主义加儒家理想”。更重要的是,他们对法家,对秦始皇,恨得咬牙切齿。谭嗣同就说:“二千年来之政,秦政也,皆大盗也;二千年来之学,荀学也,皆乡愿也。”(《仁学》之二十九)他还认为,就是这一套,害得我们在世界各国眼里,变成了“蛮夷”。长此以往,还会变成猿猴、猪狗、蛤蟆、河蚌(《仁学》之三十五)。法家和秦政,怎么要得?谭嗣同的这些话,毛泽东不会不知道。何况先秦诸子中,法家可是最现实、最功利、最没有梦想的。社会主义也好,人民公社也好,与法家何干呢?是不相干。但“强国梦”,与法家相干。

法家是主张强国的,而且能够强国。当年秦国的崛起,就是证明。实际上法家的那一套,确实管用。它对内有利于巩固政权,对外有利于国际竞争。这就很能打动毛泽东。因为毛泽东的“中国梦”,包含着两个内容──天下为公的“大同梦”,富国强兵的“强国梦”。前者考虑的是社会的命运,后者考虑的是国家的前途。这两个问题,都是他要考虑的。他不是狭隘的民族主义者,不会只考虑“中国怎么样”。他也不是空想的社会主义者,因此又必须考虑“中国怎么样”。中国必须怎么样?强大。谁能让我们强大?儒家能吗?墨家能吗?道家能吗?不能。谁能?法家。何况法家的哲学,还是“斗争的哲学”。先秦诸子,墨家讲逻辑,其他三家讲矛盾。但儒家讲矛盾的统一,道家讲矛盾的转化。讲斗争的,就是法家。而且,法家讲的斗争,还是水火不容、你死我活的,不是东风压倒西风,便是西风压倒东风。这很符合毛泽东的思想,也很对他的脾气。他,可是认为与天、与地、与人斗,“其乐无穷”的。

更重要的是,这种哲学能够为“阶级斗争”的纲领服务。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里说,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毛泽东认为,这是“唯物史观”的精髓,也是颠扑不破的“真理”。既然如此,无论强国,还是大同,都必须搞阶级斗争。“马克思”和“秦始皇”,就这样走到了一起。

毛泽东的这些想法,在所谓“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表现。结果,则如众所周知,强国梦没有实现,国民经济反而到了崩溃的边缘;大同梦也没有实现,反倒是“党、国家和人民遭到建国以来最严重的挫折和损失”(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这可真是南其辕而北其辙。

人民公社破产了,文化革命失败了。留下的,是一堆问题。虽然我们“不以成败论英雄”,但其中的教训,难道不该反思吗?

上看,人民公社和文化革命,是两码事。但内在的联系,却很清楚。人民公社的特点,是“一大二公”。文化革命的口号之一,是“破私立公”。一大二公,破私立公,天下为公,一以贯之的,不就是一个“公”字吗?

当然也有差别。传统意义上的“天下为公”,主要讲的是权力问题,即“政权乃天下之公器”。毛泽东,却似乎还要把财产和心灵都“归公”,都“公有化”。这才有了城里的“公私合营”,乡下的“集体所有”;也才有了“文革”当中的斗私批修,破私立公,灵魂深处闹革命,狠斗私字一闪念。

然而马恩却是重视个人权利和个体自由的。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宣称,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前提,就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在《共产党宣言》里,他们更是把共产主义社会界定为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也就是说,没有个人,没有个人的权利和自由,就没有共产主义。可见,取消个人权利,限制个体自由,决非马克思主义,只能是法家的主张。法家甚至认为,一个国家,除了君主和官吏,只能允许两种人存在,这就是农民和战士。因为农民可以种田,战士可以打仗。显然,在他们眼里,人民不是人,是工具和武器。工具和武器,又要什么权利,讲什么自由?

不讲的,儒家也不在意。据金观涛先生检索,民主、共和这些概念,很早就进入了中国;而个人、个性这些概念,则要到五四以后才为国人知晓(请参看秦晖《晚清儒者的“引西救儒”》)。显然,这与我们的文化传统有关。毕竟,中国文化是以“群体意识”为思想内核的(请参看邓晓芒、易中天《黄与蓝的交响》)。所以,儒墨两家的“大同”也好,法家的“强国”也好,都不讲个人权利和个体自由,法家甚至还要剥夺。这就只能让人苦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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