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作会议讲话

发布时间:2016-11-30 15:57

法院是一个国家审判机关。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法院工作会议讲话稿,供大家阅读。

法院工作会议讲话稿一:

同志们:

继今年3月份全市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之后,今天,我们在****再次对法庭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动员,足见中院党组对人民法庭工作的高度重视。人民法庭事关全市法院全局。加强全市人民法庭工作,历来是**法院的工作重点。特别是去年以来,全市法院抓住全国、全省法院加强基层建设会议带来的历史机遇,以创建“五化法庭”活动为总抓手,认真落实上级法院会议和党委文件精神,使法庭各项工作在原有基础上取得了新的突破和发展,为推动“平安**”建设、促进全市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这次会议选择在**召开,是因为近年来,**法院抓法庭工作不仅领导重视,行动积极,而且措施得力,效果很好。这次会上,还安排了法庭工作较好的**、**、**、**四个法院作书面发言,并将实地参观考察**法庭建设,各法院要虚心学习,相互借鉴,推动全市法庭工作不断发展。

在最近刚刚结束的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上,我市法院有6处人民法庭、5名法官分别被授予“全省优秀人民法庭”、“全省人民法庭优秀法官”称号,是被表彰数量最多的法院;会上,中院还作了典型发言,我们多年来眼睛盯紧法庭、功夫下在法庭、推动全市法院工作均衡发展的经验做法,受到了省法院和与会代表的充分肯定。所有这些成绩,都凝聚着全市人民法庭干警的心血,广大法庭干警长年扎根基层、团结拼搏、无私奉献、任劳任怨,付出了艰辛的努力。鉴于今年3月份的全市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已对法庭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表彰,这次会上,我们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就不再进行表彰。在此,我谨代表中院党组,向多年来辛勤工作的法庭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亲切的问候!

关于当前和下步全市法庭工作,今年3月中院已专门开会作了全面部署,刚才,市委王治华书记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希望各法院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根据省市委要求、上级法院部署和中院党组安排,下面,我就当前全市法庭工作再讲几点意见,请大家讨论。

一、站在更高起点上抓好人民法庭工作定位,努力在深化干警思想认识上狠下功夫

人民法庭是整个法院工作的支点,是基层中的基层、重点中的重点。做好人民法庭工作,是人民法院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基本保证,更是人民法院事业发展的根本大计和希望所在;抓好了法庭工作,就抓住了法院工作的关键和主动。具体到**法院来说,我们加强法庭工作的任务更为迫切,可以说是挑战与机遇并存,同志们对此务必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一)要以继往开来的强烈事业心抓好法庭定位,继续提升**法庭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法院的地位和影响。对于人民法庭工作,多年来,全市法院始终坚持重心下移,中院几任领导班子不管形势如何变化,都始终高度重视法庭工作,把法庭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数十年如一日,投入了很大精力,倾注了很多心血。从原来的一乡一庭,到后来的乡镇中心庭,再到三五处乡镇一处法庭;从调整法庭布局设臵,到加强法庭装备建设,再到后来加强法庭规范化管理、构筑人民法庭工作新机制,**的法庭工作始终走在全省乃至全国法院的前列,为全国、全省人民法庭工作提供了样板,成为**法院工作的一大亮点,也成为我们为之骄傲自豪的司法品牌。希望各法院要从提升亮点、叫响品牌、扩大**法庭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法院影响的角度,切实明确人民法庭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高度重视法庭工作的优良传统,只能继承,不能放弃,从而以继往开来的事业心,进一步加强法庭建设,推动**法庭工作再创辉煌。

(二)要以时不我待的强烈使命感抓好法庭定位,切实承担起时代赋予的光荣职责。当前,我国正处于重要的社会转型期。**是一个农业大市,就全市人民法庭所根植的广大农村而言,“农业工业化、农村城镇化、农民市民化”进程加快,出现了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型以及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的新趋向。社会转型期同时又是矛盾纠纷多发期,伴随着各种利益格局的打破和调整,全市基层农村的矛盾更加突出、利益调整的任务更加艰巨、人民法庭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责任更加重大。6月26日,新华社刊发了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明确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指出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就是在妥善处理各种矛盾中不断前进的过程,就是不断消除不和谐因素、不断增加和谐因素的过程。人民法庭作为最基层的司法机构,承担着审判处理民事案件、开展法制宣传和综合治理、协调农村各种经济社会关系的重大使命,对于妥善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维护农村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进而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希望各法院和全市人民法庭要切实认清时代赋予的光荣使命,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更好地为推动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法律服务。

(三)要以勇立潮头的强烈责任感抓好法庭定位,积极迎接人民法庭工作中的新挑战。尽管全市人民法庭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创出了很多经验,在全省乃至全国有较大影响,但全市法院和人民法庭决不可自我感觉良好,务必对自身工作有一个正确的估价。对照省市委、上级法院和人民群众期望,对照外省、外地的先进人民法庭,对照新的形势任务要求,我们还有很大差距。认真检查起来,当前全市法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从全市情况看,各法庭发展不够平衡,各法院之间、同一法院的各法庭之间存在较大差距,即使是同一法庭的各项工作之间,开展得也不够平衡;有的法院领导对人民法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仍然不够到位,精力和措施上还有待加强。从法庭工作方面看,一些法庭立案不规范,当事人打官司仍然不够方便;有的审判管理落后,办案质量效率不高的问题比较突出;部分人员政治、业务素质不够强,个别人员特权思想严重,对群众“冷、硬、横、拖、烦”,“司法为民”宗旨意识不强,还不能充分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实体权利。从法庭建设方面看,有的建设步伐较慢,人员配备不到位、经费保障跟不上,法庭人员工作补贴只停留在口头上,等等。这些问题,影响了审判职能作用的发挥,影响了全市法院司法能力和水平的提高,影响了整体工作的开展。希望全市法院和人民法庭要敢于正视问题,善于解决问题,以勇立潮头的强烈责任感,克服法庭工作面临的困难,迎接前进中的挑战。

总之,各法院要把法庭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要认真研究分析出现问题的症结到底在哪里?应当采取哪些有针对性的对策?要引导干警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对法庭工作现状有一个正确判断。结合**实际,中院考虑,当前全市法院要切实树牢“三个观念”:要切实树牢常抓不懈的观念,把人民法庭工作作为事关法院事业发展的战略任务,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臵,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有效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抓好法庭工作,而不能有歇歇脚、喘口气的松劲麻痹和丝毫懈怠;要切实树牢均衡发展的观念,抓住法庭工作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在实现重点突破的同时,推动法庭工作全面均衡发展,而不能固步自封、止步不前;要切实树牢争先创优的观念,做到居安思危,在荣誉面前不骄不傲,清醒地看到与外省、外地法院的差距,而不能盲目乐观,自我感觉良好,从而以谦虚谨慎的精神状态,高昂的工作热情,顽强的工作作风,积极应对新形势对人民法庭工作的新挑战,推动法庭工作实现新的跨越,为全市法院再立新功。

农村经济发展作为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的第一要务,从辖区实际出发,依法审判处理好各类商事案件,为落实党的农村政策、服务“三农”发挥好法庭特有功能;特别是要按照市委6月初召开的全市第四次加快发展工作会议要求,着眼解决我市“农业三化”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点审理好各类购销、借款、租赁、加工承揽、农业技术等合同纠纷,审理好农产品、农用生产资料流通中发生的纠纷,审理好各类承包合同纠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要切实处理好新形势下的民间矛盾纠纷,在审理好婚姻家庭、债权债务、损害赔偿、相邻关系等传统民事案件的同时,重点审理好各类种植合同纠纷、种子质量纠纷等新类型案件,特别是对农村土地流转、征用纠纷,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各类劳动争议等,要高度重视,慎重处理,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保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平安**”建设,特别是要深入贯彻省市政法综治宣传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寓教于审的原则,通过公开审理案件,广泛开展法制宣传,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扩大审判工作的辐射度和教育面;要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把多途径调处民事纠纷作为现代民事诉讼机制的发展方向,进一步完善民间矛盾纠纷排查机制、民事纠纷快速反应调处机制,既维护好群众正当权益,又维护好社会安定团结。

(三)要进一步优化法庭工作方式方法。各法院和人民法庭要按照省法院尹院长注意“三个方面问题”的要求,正确处理好便于人民群众诉讼与便于人民法庭审判、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坐堂问案与巡回审判、诉讼调解与判决、法官审判与人民陪审“五个关系”,进一步创新和优化工作方式方法。这里,我重点强调一下诉讼调解。加强调解工作是**法院的优势,全市法院和人民法庭要在思想上把“定纷止争、胜败皆服”作为法庭工作的第一追求,切实树牢“调解结案就是高质量的审判”的观念;在行动上把诉讼调解作为人民法庭办案的最佳方式,从而进一步加强法庭调解工作。要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多调少判”的原则,虚心学习宋鱼水法官“辨法析理、胜败皆服”的办案技巧,切实改进诉讼调解方法,提高诉讼调解水平。要带着对人民群众的真感情去办案,积极吸收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等力量,参与诉讼调解,增强调解效果。要在坚持庭前、庭中、庭后全程调解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审前调解机制,使全市法庭调解工作稳步向前发展。根据省院要求,“五化法庭”调解撤诉率必须达到****%以上,希望全市人民法庭要再接再厉,为争取今年实现“全市民商事调解和撤诉率达****%以上、纯调解率不低于****%、力争达到****%”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优化法庭工作方式,必须坚持依法履行职责。全市法院和人民法庭要按照省市委的要求,尊重审判工作内在规律和特点,不得参与招商引资、催粮收款、计划生育、包村蹲点等法定职责外工作;在此前提下,要着眼提升法庭地位和权威,进一步完善法庭执行制度。经中院党组研究,这里就法庭执行问题作以下统一规定:一是各法院要把一定限度的案件执行权配臵到人民法庭;二是人民法庭执行的案件,限于被执行人在辖区内的案件,本法庭调解结案的案件,并且是不涉及财产评估、拍卖的案件;三是人民法庭在执行案件时需要采取强制措施的,要坚持依法、慎重的原则,特别是对党委、人大、政府和社会各界关注的案件,涉及当地党委、政府、知名企业、村庄的案件,要慎之又慎,杜绝问题发生;四是在业务管理上,实行执行裁判权与实施权“两权分离”,各法院执行局统一行使执行裁判权,并且负责对人民法庭执行案件的监督、指导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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