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集体活动事故应急处理的预案

发布时间:2016-11-14 11:53

为预防学生校外集体活动事故的发生,及时处理集体活动事故,防止事态扩大,有效地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以及市政府、教育局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预案。

一、可能引发校外集体活动事故的原因:

学校未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带队教师疏于管理、学生不遵守活动纪律擅自离队;活动场所的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租用的车辆安全性能差;驾驶员疲劳驾车、违章驾车;驾驶员驾驶技术、应变能力、意想不到的突发自然灾害等。

二、事故的预防:

1、活动前由学校通过广播、班会、黑板报等形式向学校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特别是对于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的因素,重点反复向学生进行讲解、分析,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和意识。

2、加强对带队教师的责任意识教育,要求教师加强管理。

3、活动过程中要求教师始终跟随学生,不得放任学生自由活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制止并加以教育。

4、活动过程中要时时刻刻注意交通安全,教育学生集队行进、右侧通行、听从指挥。

5、活动前,学校(班主任)应到活动场所进行实地察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问题设施和危险地区要有专人管理,禁止学生入内游玩。

6、如果远途旅行则委托有资质认定的活动承办机构组织校外集体活动,并要求活动承办机构为参加活动学生购买保险。

三、事故的处理:

一旦学生在活动过程中出现伤害事故,一般按以下程序处理:

1、以最快的速度将受伤学生送就近的医院进行救治,并通知家长。

2、一般事故三天内学校及活动承办机构书面报告市教育局;重大事故及时将情况报告市教育局。

3、一旦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应立即报警,并配合导游人员、本校教师,根据师生生命安全第一的原则,进行抢救及处理,同时报有关领导。

4、因驾驶员交通违章造成学生伤害,会同车队进行处理。

5、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处理小组。

6、事故责任认定和善后处理。如果事故是由学校管理不当或学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则参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进行处理,若因学校管理不当造成伤害的,则在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校方责任险理赔服务部;如果事故发生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则按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如果事故是由活动场所的设施所造成的,要与活动承办机构、活动场所进行交涉,达成合理的处理意见。

四、组织机制:

1、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

副组长: * * * **** ****

组 员:* ** ***** ***** *****

2、人员分工:

教育:****、各班班主任。管理:**** **** *****

各班班主任。报警:*****。事故调查:*** **** ***** 报告:*****。护送伤者;*** * **** *****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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