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财政所行政事业会计科目改革后的应用论文

发布时间:2017-03-17 14:41

由于行政事业单位核算执行的是收付实现制,因此都不进行对待处理资产的账务处理,因而单位资产不能进行完整的记录和反映。今天小编将与大家分享:基层财政所行政事业会计科目改革后的应用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

基层财政所行政事业会计科目改革后的应用

基层财政所作为行政事业单位,对会计不进行盈亏核算,而是着重核算有关资金的收支结余。会计对象的性质决定了不同的会计特点,而会计科目是对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按照一定原则进行科学分类,因此基层财政所会计科目的设置与运用是做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基本前提。会计科目的设置对会计信息的质量有决定性的影响,关于基层财政所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改革后的科目设置措施及建议如下。

1 会计科目的名称与核算内容应具有统一性

为了便于会计资料在基层财政所以及全国范围内汇总分析,特别是为了反映国家预算的执行情况,基层财政所的会计科目应由财政部统一制定。会计科目的名称未经财政部同意不得改变和合并;其核算内容和使用方法亦不得随意改变;如因自身业务活动需要,各地区、各部门可以增设科目,报请财政部同意;对于明细科目,可由各地区、各部门和基层单位按一定要求自行规定。

2 会计科目要适应基层财政所业务活动的特点,符合预算管理的要求

基层财政所行政事业单位的业务活动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一样,业务活动也有各自不同,如部分事业单位实行有偿服务,有一定的业务收入,行政单位只按规定履行公务,没有自身业务收入;有的事业单位要求进行成本核算,行政单位则不存在成本核算问题等。因此,基层财政所会计科目的设置要充分考虑基层财政所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活动的实际需要,也便于将核算结果同政府预算进行对比分析,加强预算管理。

3 会计科目要适应单位内部管理的要求

会计科目提供的信息既要符合国家宏观管理的要求,满足有关各方了解单位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的需要,又要满足单位加强内部管理的需要,为单位领导预测、决策和日常管理提供详尽有效的会计信息。因此,会计科目的设置既有统一性,又要因地制宜。如有些单位内部的二级单位作为一个会计主体进行核算,设置内部资金结算中心,进行成本核算,这样就需要增设一些会计科目,增加会计科目的级次。

4 增设“待处理资产损益”科目

由于行政事业单位核算执行的是收付实现制,因此都不进行对待处理资产的账务处理,因而单位资产不能进行完整的记录和反映。笔者建议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增设“待处理资产损益”科目,确保账实相符,这样也可以使得单位的各种资产物资的盘盈、盘亏或毁损在资产清查过程中能够清楚明朗。具体核算步骤是借方登记待处理资产盘亏或毁损数,贷方登记待处理资产盘盈数。因为待处理资产损益具有双重性质,所以它期末一般没有余额,在没有报经批准前,它与资产有关,应反映在资产类中。

5 增设“上级补助收入”和“上缴上级支出”科目

行政事业单位现在实行的会计制度不能对上下级单位之间的经费补助收入和支出项目进行核算。笔者建议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设置中,增设“上级补助收入”和“下级补助支出”两个科目,这样既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相对应,也能够清楚地核算和反映行政单位的该类经济业务的收入和支出情况。

6 材料有关业务处理设置

目前行政事业单位设置使用“库存材料”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大宗购入、需要库存的物资材料等;事业单位设置使用“材料”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库存的物资材料以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低值易耗品等。在其他明细规定上,由于事业单位种类的多样性,涉及有关税款的问题,而基层财政所行政事业单位由于业务简单,核算简单,在对材料的业务处理上可以看作是事业单位的一种简例,因此,可以按照事业单位对材料业务处理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建议取消行政单位的“库存材料”科目,设置和事业单位统一的“材料”科目,其核算规定按照事业单位对“材料”科目的有关要求。

7 拨入预算经费设置

基层财政所行政事业单位设置“拨入经费”会计科目,核算行政单位按照经费领报关系,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预算经费;事业单位设置“财政补助收入”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领报关系收到的由财政部门和上级单位拨入的各类事业经费,其中包括部门预算安排的基本经费、从主管部门获取的基本经费、从非本级财政获取的基本经费及其他内容等。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名称核算的内容不能涵盖其所列举的包括的其他内容,因此用“拨入经费”科目更为合适。建议取消事业单位设置的“财政补助收入”科目和行政单位统一设置“拨入经费”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领报关系收到的拨入的各类事业经费。

8 支出经费业务处理设置的会计科目

行政单位设置“经费支出”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项支出;事业单位设置“事业支出”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开展各项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实际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统一采用“经费支出”比“事业支出”更合适。建议取消事业单位设置的“事业支出”科目和行政单位统一设置“经费支出”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开展各项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实际支出。

9 拨出经费明细业务处理设置

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均设置“拨出经费”科目,核算行政事业单位按核定预算拨付所属单位的预算资金。所不同的是,按照管理要求,行政单位在“拨出经费”科目下设置“拨出基本经费”和“拨出项目经费”,而事业单位在“拨出经费”科目下设置“基本经费”和“项目经费”明细科目。二者规定的内容完全相同,应采用相同的明细科目。建议取消事业单位在“拨出经费”科目下设置的“基本经费”和“项目经费”明细科目,在“拨出经费”科目下设置的“拨出基本经费”和“拨出项目经费”明细科目。

综上所述,笔者建议基层财政所应该对现有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会计科目进行梳理,根据行政事业单位目前的会计核算要求及管理需要,将现在实行的两套会计制度中的会计科目,进行必要的归类与调整,从而建立起一整套能够适用于基层财政所行政事业单位的科学合理的会计科目体系,完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这样做既能满足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的需要,促进行政事业单位的平稳有序健康的发展,同时,也能促进基层财政所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更多的作用,能够围绕农村改革发展主题,转换角色,创新工作思路,创新支农机制,拓宽财经职能,积极服务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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